石家莊保障房怎麼申請?

General 更新 2024-05-29

石家莊公共保障房好申請嗎

四類群體符合申請條件

8月17日—31日,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等四類群體可申請石家莊公共保障房

石家莊市房管局印發《石家莊市2012年第二批公共保障房分配方案》指出,8月17日—31日,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等四類群體可申請石家莊公共保障房。

據瞭解,石家莊市2012年第二批公共保憨房實物配租工作即將啟動,共計1707套,單套建築面積為35-56平方米,分佈在民華家園、建華家園、仁華家園、珍集小區等。

據介紹,本次分配的申請時間為8月17日—31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到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申請,新就業人員和外來務工人員須通過工作單位進行申請。

受理及初審階段為8月17日—9月2日。石家莊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街道辦事處負責入戶和到申請單位調查核實。初審完畢,街道辦事處將對初審通過的申請人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

9月29日,石家莊市住房保障部門和各區住房保障部門將進行電腦搖號配租,取得實物配租的保障對象,由於個人原因沒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住手續的,視同放棄本次分配到的公共保障房,兩年內不得申請,並記入誠信檔案。

外來務工人員:應持有就業地城鎮暫住證(居住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上年度市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人均月收入低於1711元;在市區居住2年以上,勞動關係穩定,並有手續完備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市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或累計繳納社會保險2年以上;本人及家庭成員在市區無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另外,單身(含離異)申請人須滿35週歲;離異時間須滿2年。

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應具有本市市區戶口滿 3年,且在市區實際居住;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1711元;無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另外,單身(含離異)申請人須滿35週歲;離異時間須滿2年。

新就業人員:應具有本市市區常住戶口或暫住證(居住證);持有全日制大中專院校畢業證,畢業未滿5年;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本人及家庭成員在市區無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收入穩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

正在享受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低收入無房戶家庭:可填報《石家莊市公共保障房配租意向申請表》,直接參與本批次保障房的搖號分配。配租成功的,要自動放棄廉租住房保障資格;配租未成功的,繼續享受廉租住房租賃補貼。

石家莊怎麼申請廉租房

申請石家莊市廉租住房保障資格的條件:

1、申請家庭成員具有市區常住戶口滿3年,且在市區實際居住。

2、符合石家莊市低收入家庭界定標準,即:家庭人均收入低於市區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倍。市區低收入家庭界定標準由市政府逐年對社會公佈執行。

3、申請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戶在30平方米以下。

父母與子女同住或子女與父母(岳父母)同住的,按照以下公式計算申請家庭住房面積:申請家庭住房建築面積=申請人夫婦的父母或子女擁有房屋的建築面積總和-房屋所有權人夫婦及未婚子女的總人口數×30平米,如果得數小於等於零,則均按零計算。

如申請人夫婦的父母或子女有單套及以上非普通住宅或兩套及以上普通住宅的,不論同住與否,均要按上述公式進行核定。

申請家庭所有房屋經市級以上房屋安全鑑定機構鑑定為危險房屋且實際無人居住的,視為無房。

4、具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得申請:

(1)單身(含離異)申請人未滿35週歲。但經民政部門認定的社會救濟、社會救助的孤兒除外;

(2)離婚不足2年的;

(3)在5年之內有住房轉讓行為且轉讓住房的建築面積超過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的,不納入保障範圍。但申請家庭成員中直系親屬因患重大疾病轉讓住房並提供有關證明的除外;

(4)領取城鎮居民社會保障金的被拆遷人,在拆遷補償中已按《石家莊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辦法》四十五條規定政策獲得補償安置的;

(5)掛靠戶口所掛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6)擁有轎車或經營性機動車的;

(7)興建、購買商業用房或高標準裝修現有住房的;

(8)出資安排子女出國留學或就讀高收費學校的;

(9)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不得申報的情況。

二、申請人所需提供的資料:

1、由申請家庭的戶主或申請家庭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領取並填寫《石家莊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請表》一份。

2、申請人本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含申請人在內的自然家庭全體成員(含市區以外戶口的成員)的身份證複印件一份。(無身份證出具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戶籍證明)

3、申請住房保障的全體家庭成員戶口頁複印件一份。

4、已婚家庭提供結婚證複印件;離異家庭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複印件或離婚判決書複印件;喪偶家庭提供喪偶證明;離異、喪偶及達到法定婚齡人員均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婚證明。

5、租住公房的家庭:提供租房協議複印件一份、當年任意一次房租交納的收據複印件一份。

租住單位週轉房的家庭:提供單位出具的租房證明原件一份(說明租房的位置、面積、金額等情況)或租房協議複印件一份,當年任意一次房租交納的收據複印件一份。

有房戶、單獨住父母一套房、與父母同住家庭:提供所住房產證複印件;其中與父母同住的家庭,由居委會開具證明,說明產權人夫婦及其同住未婚且未申請保障的子女人口總數。

租私房家庭:出具雙方租賃協議及在各區住房保障局租賃備案部門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備案證明覆印件。

6、持有低保證、特困職工證、廉租住房保障證、殘疾證、孤老證、烈士遺屬證、優撫證及有重大疾病成員的家庭,提供相關證件或證明覆印件。

7、收入情況證明:申請家庭成員屬行政、事業單位或企業職工的,由所在單位核定,加蓋公章、法人章(單位財務或人力資源等部門章無效);申請家庭成員屬其他人員的,由戶籍所在居委會、村委會受理、審核確認並加蓋公章;居住地與戶籍地不一致的,由戶籍地居委會、村委會受理,居住地居委會、村委會配合調查確認後,提供給戶籍所在地居委會、村......

石家莊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保障房有最低收入標準嗎

石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外來務工及新就業職工今後申請保障性住房將更容易了。昨日(2月28日)記者從石家莊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獲悉,近日,石家莊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了《關於推進保障性住房並軌運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從3月1日開始,石家莊市內五區和高新區住房保障資格申請開始實行常態化受理。凡符合條件的家庭和個人,可隨時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居委會)進行諮詢,按規定提交材料進行申報。

變化1:保障範圍擴大,收入戶籍“鬆綁”

申請條件

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保障房,戶籍年限不受限制;

外來務工人員:收入、社保繳納年限不受限制,但必須收入穩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共保障住房租金;

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條件為:申請家庭(申請人)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戶在30平方米以下;

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外來務工人員和新就業職工中,單身申請人年滿法定結婚年齡即可申請。離異申請人不再受離異時間須滿2年的條件限制。

禁止申請

父母在市區的房產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身申請人,不得申請:

1.申請人父母房產數量大於子女數;

2.申請人父母有單套及以上非普通住宅(建築面積140平方米以上);

3.申請人父母的房產總面積除以申請人父母及與其同住子女的總人數大於等於30平方米。

續租、轉化

不再符合原住房保障條件但符合其他類型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可隨時申請保障轉化。

已配租新就業職工畢業滿五年後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可申請家庭類型轉化。

已配租家庭的申請人死亡,可變更與其一起享受住房保障的子女為申請人,子女不滿18週歲的必須與法定監護人一起居住。

已配租的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變更工作單位的,新的工作單位提供《營業執照》(機關、事業單位提供單位證明文件)、《組織機構代碼證》、重新簽訂《石家莊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合同》後,可繼續享受保障。

已配租公共保障房的住房保障家庭,家庭收入超出保障標準但名下無房產的,在簽訂繳納市場房租合同後可繼續租住。

變化2:保障房申請由定期申請改為隨時申請

除了對保障房覆蓋人群進一步擴大外,對於保障房的申請也進行了大力度調整,從以前的定期申請改變為動態化隨時提交申請。

《通知》規定,從2014年3月1日起,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外來務工人員和新就業職工申請公共保障房實行“隨時申請、隨時受理、定期審核”。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自審核通過的下月起領取住房租賃補貼,其他家庭則進入實物配租輪候序列。

變化3:申請公共保障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請人除填寫《石家莊市公共保障房申請表》之外,還應根據所屬群體提供對應的材料:

1、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軍官證、士官證)、戶口簿;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住房證明。有自有住房的提供房產證;在社會上租賃住房的,出具已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租住單位集體宿舍的,由單位出具住房情況證明;申請家庭成員戶口在外地的,由單位(無單位的由居住地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住房情況證明。

3、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城鎮低收入家庭認定表》;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收入證明;

4、婚姻證明;

5、外來務工人員需提供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6、外來務工人員和新就業職工需......

石家莊市什麼條件可以申請廉租房

申請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或實物配租應當以家庭為單位,並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申請人必須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在本市供活;(二)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資產符合規定的標準。具體標準按照我市每年向社會公佈的標準執行。第五條 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老人、嚴重殘疾人員(以下簡稱重殘人員)、患有大病人員和承租危房及面臨拆遷的家庭可以申請實物配租。實物房源不足時,可採取租房補貼方式過渡。其中:老人是指申請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年滿60週歲以上(含60週歲)。重殘人員是指申請家庭成員中有經殘聯鑑定為重度殘疾人員。患有大病人員家庭是指申請家庭成員中患有以下病症或做過以下手術:具體指慢性腎衰竭(尿毒症)、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狀動脈旁路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等。家庭成員是否患有上述病種,需要出示醫療機構提供的證明。承租危房是指申請家庭承租的住房經有資質的房屋安全鑑定機構鑑定為危險房屋。面臨拆遷是指申請家庭居住房屋已列入區縣建委(房管局)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確定的拆遷範圍內,並已在拆遷範圍內發佈拆遷公告。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應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係,包括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低保申請家庭成員按民政部門核發的《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上標明的人口認定;不屬於低保的其他申請家庭成員按下列人員認定:(一)配偶;(二)父母;(三)未成年子女;(四)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五)父母雙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為監護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孫子女和外孫子女;(六)根據本條原則和有關程序認定的其他人員。重殘人員家庭1人戶按2人計算。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擁有的私有住房,住房面積按照使用面積計算。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積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上標明的計租面積為準;居住私產住房的,以《房屋所有權證》上標明的建築面積除以1.333計算。申請家庭現有2處或2處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積應合併計算。下列房屋面積納入申請家庭住房面積核定範圍:(一)全部家庭成員自有私房(含已購公有住房);(二)全部家庭成員按照本市規定租金標準承租住房;(三)全部家庭成員拆遷待安置的住房;(四)全部家庭成員在集體土地上自有的正式住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積計算公式:申請人戶口所在地現居住住房面積÷其所在住房同一《租賃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下的長期共居戶籍人口(共居人口在它處有住房除外)+申請家庭成員它處住房面積÷申請家庭人口。申請家庭居住在自建房內、單獨立戶,且他處無正式住房的,自行拆除自建房或承諾配租後自行拆除,可申請廉租住房。申請家庭將原住房騰退給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後,可按無房戶配租廉租住房;申請家庭住用其父母、子女自有或承租的住房,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符合廉租住房申請標準的,可按全額配租廉租住房。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員申請當月前12個月的全部家庭收入總和,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各類保險金及其他勞動收入、儲蓄存款利息等。家庭總資產淨值是指家庭成員名下的房產、汽車淨值及現金、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家庭總資產淨值中除拆遷補償款及房屋折價外,現金、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項之和不能超過民政部門規定的社會救助對象家庭收入的認定標準

石家莊申請廉租房的條件和流程

參考資料:2010年6月2日發佈實施的石家莊市廉租住房保障和管理辦法(試行)。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以下簡稱“申請家庭”,含單身)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申請家庭成員具有市區常住戶口滿3年,且在市區實際居住;

(二)申請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市政府規定的廉租住房低收入家庭界定標準;

(三)申請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戶在30平方米以下)。

父母與子女同住或子女與父母(岳父母)同住的,按照以下公式計算申請家庭住房面積:

申請家庭住房建築面積=申請人夫婦的父母或子女擁有房屋的建築面積總和-房屋所有權人夫婦及未婚子女的總人口數×30,如果得數小於等於零,則均按零計算。

如申請人夫婦的父母或子女有單套及以上非普通住宅或兩套及以上普通住宅的,不論同住與否,均要按上述公式進行核定。

申請家庭所有房屋經市級以上房屋安全鑑定機構鑑定為危險房屋且實際無人居住的,視為無房。

具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得申請:

(一)單身(含離異)申請人未滿35週歲。但經民政部門認定的社會救濟、社會救助的孤兒除外;

(二)離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內有住房轉讓行為且轉讓住房的建築面積超過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的,不納入保障範圍。但申請家庭成員中直系親屬因患重大疾病轉讓住房並提供有關證明的除外;

(四)領取城鎮居民社會保障金的被拆遷人,在拆遷補償中已按《石家莊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辦法》四十五條規定政策獲得補償安置的;

(五)掛靠戶口所掛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擁有轎車或經營性機動車的;

(七)興建、購買商業用房或高標準裝修現有住房的;

(八)出資安排子女出國留學或就讀高收費學校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不得申報的情況。

石家莊廉租住房保障實行貨幣補貼和實物配租的方式。

貨幣補貼,是指市政府向申請廉租住房保障並符合條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發放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由其自行承租住房。

實物配租,是指市政府向申請廉租住房保障並符合條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廉租住房,並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標準收取租金。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需要填寫《石家莊市市區廉租住房申請審批表》並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軍官證、士官證)、戶口簿和由現居住地社區居民委員會(村委會)出具的戶口簿上所列家庭成員共同居住的證明;

(二)申請家庭成員所在單位或受理機關出具的現住房證明;在社會上租賃住房的,出具在各區住房保障局租賃合同備案部門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

(三)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市總工會出具的《石家莊市特困職工優待證》,民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證明;

(四)婚姻證明;

(五)孤老、殘疾、大病、烈士遺屬及優撫等證明資料;

(六)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在申請實物配租時符合加分條件但未提交相應證明材料的不予加分。

優撫對象在與其他對象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應當由申請家庭的戶主或申請家庭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社區居民委員會或村委會(以下簡稱受理機關)提出書面申請。

(二)受理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家庭提供的資料是否真實、齊全,收入和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初審意見。對經初審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將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申請人申報的基本情況和初審意見在申請人工作單位或現居住地公示7日。

公示期間,如有舉報申請人所申報的情況不實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村委會)應當對舉報人舉報......

石家莊申請公租房的條件和流程有哪些

符合下面的條件的,可去當地房管局申請。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準;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佈。

需準備材料:

1、《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2、身份證或戶口薄複印件;

3、工作單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證明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4、住房情況證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公租房申請流程

1、申請家庭到戶籍所在區建設(房管)局領取《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Ⅰ》及其它相關表格。

2、屬於《受理公告》申請對象範圍的申請人填寫好《申請表》到夫妻雙方單位和家庭成員單位蓋章後,在日常工作時間攜帶《申請表》、申請材料到戶籍所在區建設(房管)局申請公示登記。

3、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申請家庭根據社區通知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4、經審核基本符合准入條件的申請人在《選房公告》規定的時間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及婚姻證明原件到戶籍所在區建設(房管)局進行受理登記。經校驗原件後,簽字領取《受理單》。

5、申請家庭根據《選房公告》規定憑《受理單》到選房現場參加選房。

如何在石家莊申請公租房

公租房申請條件:

申請人應年滿18週歲,在主城區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制的無住房人員、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後就業和進城務工及外地來主城區工作的無住房人員。但直系親屬在主城區具有住房資助能力的除外。

公租房申請資料:

1、本人手寫申請書(黑色水性筆書寫,簽名按手印);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除申請人之外的家庭成員或合租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正反兩面);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4、婚姻證明:

(1)單身/離異/喪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記機構開具單身證明;

(2)離異人員離婚協議書,房屋財產分割證明(法院判決);

(3)已婚人士的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

5、收入證明(所有成員均須出具,證明要求原件):

(1)有工作單位人員,工作收入證明(申請社區發放)+近12個月工資存摺明細/銀行對賬單(要求:加蓋單位公章及財務章);

(2)靈活就業人員,單位證明(註明:單位地址、電話、聯繫人);

(3)無業人員,本人書面說明,門棟組長+居民代表證明+居住地社區+街道核實後蓋章;

(4)在校學生,出具學生證+在校證明(註明:入學時間,全日制/自修,大專/本科,學制年限);

(5)就業年齡段居民,均須出具有無繳納社保、醫保憑證;

6、房產證明:

(1)戶籍地房產證明;

(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個人,房屋備案證明(居住地社區警務室辦理);

(3)借住親友房的家庭或個人,a.借住房屋的房產證明(原件及複印件);b.房主戶口以及本人頁(原件及複印件);c.居住地居委會開具借住證明(註明親友關係及時間)

7、有以下情況者,需出具以下證明:

(1)如戶口與房產證地址不一,需出具同一地址證明;

(2)本市戶口遷入滿一年,需提供遷出地相關房產證明及房主戶口首頁+本人頁,原件及複印件;

在石家莊申請公租房要什麼條件,在哪申請?

石家莊要交幾年社保才能申請廉租房

一、申請人及申請家庭戶口必須為本市戶口,且至少一人戶口達5年以上,現在政府說要放開政策,讓外來人員也能享受保障性住房,但是目前還沒有具體出臺。具體的可以諮詢石家莊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

二、申請廉租房是以家庭為單位的,夫妻雙方只要有一方戶口在本地,只要申請人的條件符合當地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就可以申請廉租房的。

三、依據《廉租住房保障辦法》

第二條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範圍內,家庭收入、住房狀況等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家庭。

第十六條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況的證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狀況的證明材料;

(三)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

(四)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十七條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應當由戶主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二)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審核,提出初審意見並張榜公佈,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一併報送市(區)、縣人民政府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三)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申請材料轉同級民政部門;

(四)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反饋同級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五)經審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作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予以登記,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向社會公開登記結果。

經審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訴。

石家莊經濟適用房申請表在哪裡領?

領了也要等好多年才能排到。3張資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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