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裝通用要求(三)
工具/原料
消防
施工
方法/步驟
施工中應嚴格按已批准的設計圖紙施工,認真執行有關的消防設計規範、施工驗收規範、施工工藝及有關的圖集、廠方資料等施工要求。
施工工程記錄和資料的收集整理與填寫,應作到與工程同步,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時應交給建設單位一套完整的工程資料,並按合同要求,繪製竣工圖。
消防工程安裝調試全部完成後,施工單位應先進行自檢自驗,合格後再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進行竣工驗收,辦理竣工驗收單。
配合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委託的建築消防設施檢測單位進行技術測試,對出現的問題積極整改。
本工序施工驗收按照《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303-2002》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166-2007》要求執行。
交底未盡事宜按照以上兩項施工工藝操作標準要求施行。
本工藝標準適用於工業和民用建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設備安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