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面積計算規格總說明?

一、遼寧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A建築工程計價定額》(以下簡稱本定額),是依據國家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全國統一預算定額》、國家有關現行產品標準、設計規範、施工及驗收規範、技術操作規程、質量評定標準、安全操作規程以及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在施工中的應用編制的。二、本定額是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國有資金投資為主體的工程建設項目及招標投標工程的計價依據。是編制工程量清單、工程量清單計價、招標控制價或攔標價的依據;是編審建設工程投資估算、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竣工結算的依據;是調解處理工程造價糾紛、鑑定工程造價的依據;是投標報價和衡量投標報價合理性的基礎;是編制投資估算指標、概算(定額)指標的基礎。三、本定額適用於在我省行政區域範圍內的新建、擴建、改建的工程建設項目。四、本定額是按正常施工條件,合理的施工機械配備、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藝和勞動力組織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進行編制的。五、本定額是按照國家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的原則並結合我省實際,對項目設置、計量單位、計算規則進行了適當的補充和完善,一個定額子目就是一個清單項目。六、本定額是完成規定計量單位分項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機械臺班消耗量的標準。七、本定額消耗量和價格的確定:(一)人工工日:1.本定額人工工日是按現行的全國統一勞動定額為基礎按八小時工作制計算的,人工等級分普通工(簡稱普工)和技術工(簡稱技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運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輔助用工。2.本定額人工工日單價為:普工40元,技工55元(其中抹灰、裝飾65元)。(二)材料:1.本定額採用的建築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國家質量標準和相應的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考慮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幷包括了施工損耗和現場內運輸損耗;用量很少,佔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併為其他材料費,以“元”表示。2.本定額材料的場內搬運距離按300m考慮的;設備場內搬運距離為150m。3.本定額材料價格包括材料供應價(原價)、運雜費、採購保管費,不包括材料檢驗試驗費:材料價格水平是綜合取定的。4.本定額的設備與材料劃分,凡定額中材料欄內已列消耗量、章節說明中說明、定額註解中明確的均為材料;上述未確定的均為設備。(三)施工機械臺班:1.本定額施工機械臺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機械配備、機械施工功效確定的,並已考慮了機械幅度差因素。2.本定額施工機械原值在2000元以內、使用年限在2年以內的不構成固定資產的小型機械,未列入本定額機械臺班消耗量,包括在《遼寧省建設工程費用標準》的工具用具使用費中。3.本定額加工機械、泵類機械、焊接機械及動力機械的操作人工均含在相應定額子目的人工消耗量中;行走機械、吊裝機械的司機包括在施工機械臺班內。4.本定額構件吊裝機械費已含在A.12措施項目垂直運輸機械費中。因工程特殊情況必須使用其他起重機械吊裝時,按相應子目另行計算,不扣除定額項目垂直運輸費。本定額吊裝機械項目仍不能滿足吊裝需要時,另編估價表。5.本定額施工機械臺班單價是按《遼寧省建設工程施工機械臺班費用標準》確定的。八、本定額建築物檐高:是指從室外自然地坪至檐口滴水的高度。突出屋頂的電梯間、水箱間、女兒牆等均不計入檐口的高度之內。斜(坡)屋面的檐高是按自然室外地坪至斜(坡)屋面的平均高度計算。九、本定額除腳手架、垂直運輸機械臺班定額已註明其適用高度外,均按建築物檐口高度20m以下編制的;檐口高度超過20m時,另按本定額建築物超高人工、機械降效定額項目計算。十、本定額項目中未包括材料、構件的垂直運輸及構件的吊裝,另按A.12《措施項目》相應定額計算。十一、混凝土、砌築砂漿、抹灰砂漿及各種膠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體積(m3)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現行規範規定計算的。其配合比水泥標號均為強度等級。1.商品混凝土價格已綜合考慮了砼製作、運輸、泵(泵車)送。定額中已含施工損耗0.5%。2.購買商品混凝土不含泵送的,現場發生泵送套用相應定額子目。3.採用現場集中攪拌混凝土,按商品混凝土相應子目換算。十二、本定額中的石灰砂漿和混合砂漿所用的石灰是按生石灰與袋白灰的比例(2:8)綜合考慮的,不得換算。十三、本定額中的砂漿、混凝土標號(包括骨料粒徑)與設計規定不同時,可以換算。十四、本定額的砂子用量,是按含水率為零的幹砂計算的。十五、相同標號的混凝土,本定額均按礫石低強度等級水泥取定的。十六、本定額的混凝土、砂漿的單價是按《遼寧省建設工程混凝土、砂漿配合比》的標準確定的。十七、本定額的工作內容中已經說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雖未說明,均已考慮在定額內。十八、本定額中凡帶有“()”者均為未計價材料。十九、本定額中注有“×××以內”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二十、本說明未盡事宜,詳見各章節說明。1總則1.0.1為規範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的面積計算,統一計算方法,制定本規範。1.0.2本規範適用於新建、擴建、改建的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的面積計算。1.0.3建築面積計算應遵循科學、合理的原則。1.0.4建築面積計算除應遵循本規範,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規範的規定。2術語2.0.1層高story height上下兩層樓面或樓面與地面之間的直距離。2.0.2自然層floor按樓板、地板結構分層的樓層。2.0.3架空層empty space建築物深基礎或坡地建築吊腳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築空間。2.0.4走廊corridor gallery建築物的水平交通空間。2.0.5挑廊overhanging corridor挑出建築物外牆的水平交通空間。2.0.6檐廊eaves gallery設置在建築物底層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間。2.0.7迴廊cloister在建築物門廳、大廳內設置在二層或二層以上的回形走廊。2.0.8門斗foyer在建築物出入口設置的起分隔、擋風、禦寒等作用的建築過渡空間。2.0.9建築物通道passage為道路穿過建築物而設置的建築空間。2.0.10架空走廊bridge way建築物與建築物之間,在二層或三層以上專門為水平交通設置的走廊。2.0.11勒腳plinth建築物的外牆與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觸部位牆體的加厚部分。2.0.12圍護結構envelop enclosure圍合建築空間四周的牆體、門、窗等。2.0.13圍護性幕牆enclosing curtain wall直接作為外牆起圍護作用的幕牆。2.0.14裝飾性幕牆decorative faced curtain wall設置在建築物牆體外起裝飾作用的幕牆。2.0.15落地櫥窗french window突出外牆面根基落地的櫥窗。2.0.16陽臺balcony供使用者進行活動和晾晒衣物的建築空間。2.0.17眺望間view room設置在建築物頂層或挑出房間的供人們遠眺或觀察周圍情況的建築空間。2.0.18雨篷canopy設置在建築物進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陽篷。2.0.19地下室basement房間地平面低於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過該空間淨高的1/2者為地下室。2.0.20半地下室semi basement房間地平面低於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過該房間淨高的1/3,且不超過1/2者為半地下室。2.0.21變形縫deformmion joint伸縮縫(溫度縫)、沉降縫和抗震縫的總稱。2.0.22永久性頂蓋permanent cap經規劃批准設計的永久使用的頂蓋。2.0.23飄窗bay window為房間採光和美化造型而設置的突出外牆的窗。2.0.24騎樓overhang樓層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臨街樓房。2.0.25過街樓arcade有道路穿過建築空間的樓房。3計算建築面積的規定3.0.1單層建築物的建築面積,應按其外牆勒腳以上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並應符合下列規定:1.單層建築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高度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2.利用坡屋頂內空間時淨高超過2.10m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淨高在1.20m至2.10rn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淨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應計算面積。3.0.2單層建築物內設有局部樓層者,局部樓層的二層及以上樓層,有圍護結構的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3.0.3多層建築物首層按其外牆勒腳以上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二層及以上樓層應按其外牆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3.0.4多層建築坡屋頂內和場館看臺下,當設計加以利用時淨高超過2.10m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淨高在1.20m至2.l0m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當設計不利用或室內淨高不足1.20m時不應計算面積。3.0.5地下室、半地下室(車間、商店、車站、車庫、倉庫等),包括相應的有永久性頂蓋的出人口,應按其外牆上口(不包括採光井、外牆防潮層及其保護牆)外邊線所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3.0.6坡地的建築物吊腳架空層、深基礎架空層,設計加以利用並有圍護結構的,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設計加以利用、無圍護結構的建築吊腳架空層,應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積的1/2計算;設計不利用的深基礎架空層、坡地吊腳架空層、多層建築坡屋頂內、場館看臺下的空間不應計算面積。3.0.7建築物的門廳、大廳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門廳、大廳內設有迴廊時,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3.0.8建築物間有圍護結構的架空走廊,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的1/2計算。3.0.9立體書庫、立體倉庫、立體車庫,無結構層的應按一層計算,有結構層的應按其結構層面積分別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3.0.10有圍護結構的舞臺燈光控制室,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3.0.11建築物外有圍護結構的落地櫥窗、門斗、挑廊、走廊、檐廊,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的1/2計算。3.0.12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場館看臺應按其頂蓋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3.0.13建築物頂部有圍護結構的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等,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3.0.14設有圍護結構不垂直於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築物,應按其底板面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3.0.15建築物內的室內樓梯間、電梯井、觀光電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風排氣豎井、垃圾道、附牆煙囪應按建築物的自然層計算。3.0.16雨篷結構的外邊線至外牆結構外邊線的寬度超過2.10m者,應按雨篷結構板的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3.0.17有永久性頂蓋的室外樓梯,應按建築物自然層的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3.0.18建築物的陽臺均應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3.0.19有永遠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車棚、貨棚、站臺、加油站、收費站等,應按其頂蓋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3.0.20高低聯跨的建築物,應以高跨結構外邊線為界分別計算建築面積;其高低跨內部連通時,其變形縫應計算在低跨面積內。3.0.21以幕牆作為圍護結構的建築物,應按幕牆外邊線計算建築面積。3.0.22建築物外牆外側有保溫隔熱層的,應按保溫隔熱層外邊線計算建築面積。3.0.23建築物內的變形縫,應按其自然層合併在建築面積內計算。3.0.24下列項目不應計算面積:1.建築物通道(騎樓、過街樓的底層)。2.建築物內的設備管道夾層。3.建築物內分隔的單層房間,舞臺及後臺懸掛幕布、佈景的天橋、挑臺等。4.屋頂水箱、花架、涼棚、露臺、露天游泳池。5.建築物內的操作平臺、上料平臺、安裝箱和罐體的平臺。6.勒腳、附牆柱、垛、臺階、牆面抹灰、裝飾面、鑲貼塊料面層、裝飾性幕牆、空調室外機擱板(箱)、飄窗、構件、配件、寬度在2.10m及以內的雨篷以及與建築物內不相連通的裝飾性陽臺、挑廊。7.無永久性頂蓋的架空走廊、室外樓梯和用於檢修、消防等的室外鋼樓梯、爬梯。8.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9.獨立煙囪、煙道、地溝、油(水)罐、氣櫃、水塔、貯油(水)池、貯倉、棧橋、地下人防通道、地鐵隧道。本規範用詞說明1為便於在執行本規範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用詞:正面詞采用“必須”,反面詞采用“嚴禁”。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用詞:正面詞采用“應”,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用詞:正面詞采用“宜”,反面詞采用“不宜”;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用詞,採用“可”。2本規範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規範執行的寫法為“應符合……的規定”或“應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範GB/T50353-2005條文說明1總則1.0.1我國的《建築面積計算規則》是在20世紀70年代依據前蘇聯的做法結合我國的情況制訂的。1982年國家經委基本建設辦公室(82)經基設字58號印發的《建築面積計算規則》是對20世紀70年代制訂的《建築面積計算規則》的修訂。1995年建設部發布《全國統一建築工程預算工程量計算規則》(土建工程GJD{GZ}-101-95),其中含“建築面積計算規則”(以下簡稱“原面積計算規則”)。是對1982年的《建築面積計算規則》的修訂。一直以來,《建築面積計算規則》在建築工程造價管理方面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建築房屋計算工程量的主要指標,是計算單位工程每平方米預算造價的主要依據,是統計部門彙總發佈房屋建築面積完成情況的基礎。目前,建設部和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房產測量規範》的房產面積計算,以及《住宅設計規範》中有關面積的計算,均依據的是《建築面積計算規則》。隨著我國建築市場的發展,建築的新結構、新材料、新技術、新的施工方法層出不窮,為了解決建築技術的發展產生的面積計算問題,使建築面積的計算更加科學合理,完善和統一建築面積的計算範圍和計算方法,對建築市場發揮更大的作用,因此,對原《建築面積計算規則》予以修訂。考慮到《建築面積計算規劃》的重要作用,此次將修訂的《建築面積計算規則》改為《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範》(以下簡稱“本規範”)。1.0.2本規範的適用範圍是新建、擴建、改建的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的建築面積的計算,包括工業廠房、倉庫,公共建築、居住建築,農業生產使用的房屋、糧種倉庫、地鐵車站等的建築面積的計算。3計算建築面積的規定3.0.1本規範規定建築面積的計算是以勒腳以上外牆結構外邊線計算,勒腳是牆根部很矮的一部分牆體加厚,不能代表整個外牆結構,因此要扣除勒腳牆體加厚的部分。3.0.2單層建築物應按不同的高度確定其面積的計算。其高度指室內地面標高至屋面板板面結構標高之間的垂直距離。遇有以屋面板找坡的平屋頂單層建築物,其高度指室內地面標高至屋面板最低處板面結構標高之間的垂直距離。關於坡屋頂內空間如何計算建築面積,我們參照了《住宅設計規範》的有關規定,將坡屋頂的建築按不同淨高確定其面積的計算。淨高指樓面或地面至上部樓板底面或吊頂底面之間的垂直距離。3.0.3多層建築物的建築面積應按不同的層高分別計算。層高是指上下兩層樓面結構標高之間的垂直距離。建築物最底層的層高,有基礎底板的指基礎底板上表面結構標高至上層樓面的結構標高的之間的垂直距離;沒有基礎底板的指地面標高至上層樓面結構標高之間的垂直距離。最上一層的層高是指樓面結構標高至屋面板板面結構標高之間的垂直距離,遇有以屋面板找坡的屋面,層高指樓面結構標高至屋面板最低處板面結構標高之間的垂直距離。3.0.4多層建築坡屋頂內和場館看臺下的空間應視為坡屋頂內的空間,設計加以利用時,應按其淨高確定其面積的計算。設計不利用的空間,不應計算建築面積。3.0.5地下室、半地下室應以其外牆上口外邊線所圍水平面積計算。原計算規則規定按地下室、半地下室上口外牆外圍水平面積計算,文字上不甚嚴密,“上口外牆”容易理解為地下室、半地下室的上一層建築的外牆。由於上一層建築外牆與地下室牆的中心線不一定完全重疊,多數情況是凸出或凹進地—下室外牆中心線。3.0.6建於坡地的建築物吊腳架空層(見圖1)。3.0.9本條對原規定進行了修訂,並增加了立體車庫的面積計算。立體車庫、立體倉庫、立體書庫不規定是否有圍護結構,均按是否有結構層,應區分不同的層高確定建築面積計算的範圍,改變按書架層和貨架層計算面積的規定。3.0.12本條所稱“場館”實質上是指“場”(如:足球場、網球場等)看臺上有永久性頂蓋部分。“館”應是有永久性頂蓋和圍護結構的,應按單層或多層建築相關規定計算面積。3.0.13如遇建築物屋頂的樓梯間是坡屋頂,應按坡屋頂的相關條文計算面積。3.0.14設有圍護結構不垂直於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築物是指向建築物外傾斜的牆體,若遇有向建築物內傾斜的牆體,應視為坡屋頂,應按坡屋頂有關條文計算面積。3.0.15室內樓梯間的面積計算,應按樓梯依附的建築物的自然層數計算並在建築物面積內。遇躍層建築,其共用的室內樓梯應按自然層計算面積;上下兩錯層戶室共用的室內樓梯,應選上一層的自然層計算面積(見圖2)3.0.16雨篷均以其寬度超過2.10m或不超過2.10m衡量,超過2.10m者應按雨篷的結構板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有柱雨篷和無柱雨篷計算應一致。3.0.17室外樓梯,最上層樓梯無永久性頂蓋,或不能完全遮蓋樓梯的雨篷,上層樓梯不計算面積,上層樓梯可視為下層樓梯的永久性頂蓋,下層樓梯應計算面積。3.0.18建築物的陽臺,不論是凹陽臺、挑陽臺、封閉陽臺、不封閉陽臺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3.0.19車棚、貨棚、站臺、加油站、收費站等的面積計算。由於建築技術的發展,出現許多新型結構,如柱不再是單純的直立的柱,而出現正∨形柱,倒∧形柱等不同類型的柱,給面積計算帶來許多爭議,為此,我們不以柱來確定面積的計算,而依據頂蓋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在車棚、貨棚、站臺、加油站、收費站內設有圍護結構的管理室、休息室,另按相關條款計算面積。3.0.23本規範所指建築物內的變形縫是與建築物相連通的變形縫,即暴露在建築物內,在建築物內可以看得見的變形縫。3.0.24其他不應計算建築面積。第6款突出牆外的勒腳,附牆柱垛、臺階、牆面抹灰、裝飾面、鑲貼塊料面層、裝飾性幕牆、空調室外機擱板(箱)、飄窗、構件、配件、寬度在2.10m及以內的雨篷以及與建築物內不相連通的裝飾性陽臺、挑廊等均不屬於建築結構,不應計算建築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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