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省市居民-申請普通護照?

符合條件的上海外省市人員可以向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請辦理普通護照。這篇經驗主要是介紹外省市居民在上海申請普通護照時,涉及的辦理機構,所需材料,收費標準等方面。有這方面需求的外省居民,可以看看這篇經驗,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特別提示

1、 需申請人本人到出入境辦證大廳遞交申請,不能委託代辦(未滿7週歲的兒童除外)。

2、 申請人在出入境部門的社會服務照相點採集出入境證件照,照片規格為48mm×33mm,背景為白色。

3、 《中國公民普通護照 申請表》下載地址:

,使用A4紙正反面打印。電子版填寫後再打印的,注意填寫後不可改變表格格式。

4、 申請人可以帶齊材料到辦事窗口現場申請或選擇網上預約申請,網上約的可以在全市各出入境接待窗口辦理。預約成功後,申請人可自行選擇前往,各出入境接待窗口均提供“網上約”免費打印申請表服務。網上預約申請地址:

5、 未滿16週歲的普通護照有效期為五年,16週歲以上(含)的簽發十年期護照。

6、 提前準備好申請所需材料(提前準備好複印件省時省錢)是高效申請護照的關鍵。

申請對象

1、持有一年期以上人才引進類《上海市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及其配偶和16週歲以下的子女。

2、在滬就業並在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一年以上的非本市戶籍人員;(注:“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一年以上”是指申請人自申請之日起算,須已經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12個月以上,未繳、補繳均不視為連續正常繳納)。

3、本市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讀的非本市戶籍大學生。

4、本市居民的非本市戶籍配偶及16歲以下未成年子女。

5、符合2、3規定的就業就學人員的在本市暫住6個月(含)以上的配偶及16歲以下未成年子女。

6、年滿六十歲且在本市暫住6個月(含)以上的人員。

7、在本市暫住滿6個月(含)以上的非本市戶籍人員。(此類人員只能申請換髮、補發普通護照)

注:上述人員如果是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需向其戶籍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辦證申請。(引進人才類外省市人員如系本市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的除外)

辦理機構

【受理部門】: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浦東新區民生路1500號)或各公安分(縣)局出入境管理辦公室。

注:華僑、軍人須在市出入境管理局辦理。

具體部門地址和電話請點擊此鏈接查看:

【諮詢電話】:(021)28951900。

辦理程序

【辦理條件】

1、首次申請護照。

2、護照加註:(1)持照人需要加註曾用名、繁體漢字姓名、外文姓名、非標準漢語拼音姓名的;(2)持照人相貌發生較大變化、需要加註近期照片的。

3、護照換髮:(1)護照簽證頁即將使用完畢;(2)護照有效期不足六個月,或者有效期在六個月以上但有材料證明該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國要求;(3)護照出現質量不合格問題;(4)持照人出生地、姓名等項目變更的。

4、護照補發:原護照在有效期內損毀、遺失或被盜。持照人短期回國遺失護照的,經核實後視情況補發相應證件。遺失的護照超過有效期,不屬補發範圍,可按重新申領護照手續辦理。

【所需材料】

1、在出入境部門的社會服務照相點採集出入境證件照。

2、提交填寫完整並貼有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為白色,尺寸為48*33mm)的《中國公民普通護照申請表》;(申請表下載地址: )

注:打印時使用A4紙,正反面打印。電子版填寫後再打印的,注意填寫後不可改變表格格式。

3、屬於一般外省市在滬就業人員,須交驗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自簽發之日起三十日內有效)、《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臨時居住證》,以及其他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4、屬於人才引進類人員的,須交驗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自簽發之日起三十日內有效)、《上海市居住證》(人才引進類)、1年期以上《辦理 <上海市居住證> 通知書副聯》,以及其他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5、屬於本市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讀的非本市戶籍大學生,須交驗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自簽發之日起三十日內有效)、《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就讀院校出具的在學證明原件(須加蓋所在學校公章),以及其他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6、屬於本市居民的外省市戶籍配偶及未滿16週歲子女,須交驗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自簽發之日起三十日內有效)、本市居民的戶口簿 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有效戶籍證明、本人與本市居民的親屬關係證明(戶口簿、結婚證明或出生證明等),以及其他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7、屬於符合條件的就業就學人員的非本市戶籍配偶及未滿16週歲子女,須交驗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自簽發之日起三十日內有效)、有效的自簽發之日起已滿6個月(含)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臨時居住證》、符合原異地辦證條件的就業就學人員的身份證、就學人員的在學證明、本人與符合原異地辦證條件的就業就學人員的親屬關係證明(戶口簿、結婚證明或出生證明等),以及其他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8、屬於年滿60週歲並在本市居住滿6個月以上的非本市戶籍人員,須交驗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自簽發之日起三十日內有 效)、有效的自簽發之日起已滿6個月(含)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臨時居住證》,以及其他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9、屬於在本市居住滿6個月以上的非本市戶籍人員,須交驗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自簽發之日起三十日內有效)、有效的自簽發之日 起已滿6個月(含)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臨時居住證》,以及其他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10、持人才引進類《上海市居住證》並在本市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還須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主管權限審批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

11、監護人資料

申請人須親自辦理。不滿7週歲的申請人可委託監護人代辦,需要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以及監護人的身份證或護照等身份證明及複印件。提交申請人符合出入境證件製作標準的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X33mm、背景為白色)2張。

未滿16週歲的申請人應當由監護人陪同並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以及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護照等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且對申請人具有監護權的所有監護人均應當簽署同意申請人辦理普通護照的意見;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託他人陪同,並提交所有監護人的委託書及監護證明,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及複印件。

12、指紋信息

16週歲以上的申請人需要當場採集指紋。因指紋缺失、損壞原因無法採集指紋除外;16週歲以下的,根據監護人意見確定是否採集指紋。申請人因手指傷病無法捺印指紋且受理民警無法判斷的,申請人應當提交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證明,申請人可在手指傷病痊癒後重新申請換髮護照(費用自理)、補採集指紋。

13、 提交與申請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

(1)護照加註:提交需要作變更加註事項的有關證明材料及所持的有效護照;

(2)護照換髮:提交原護照資料頁、簽發頁的複印件,並交驗原件;

(3)護照補發:申請護照損壞補發的,提交損壞護照原件(須有護照資料頁或護照號碼);申請護照被盜補發的,須提交公安機關出具的報案證明覆印件,並檢驗原件以供核對;申請護照遺失補發的,須在申請表內著名,並填寫《申辦出入境證件聲明、確認書》,無需《出入境證件報失證明》。

(4)屬於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短期回國申請護照換髮、補發或變更加註的,提交定居國外的證明及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明及複印件。

辦理時間和時限

【辦理時間】:週一至週六9: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理時限】:外省市居民: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辦結。

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首次辦理:200元/本; 換髮:220元/本(含換髮加註費);失效重領:220元/本(含曾持照加註費); 被盜、損毀補發:220元/本(含補發加註費);丟失補發:420元/本(含補發加註費); 加註:20元/本。

【收費依據】: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計價格(2000)293號、國家物價局、財政部(1993)價費字16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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