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一說我自己的親身經歷,大家做個借鑑吧,能不用最好。
方法/步驟
我們當時兩個人主要是因為錢的事爭吵,冷戰,
第一關,訂婚禮金,當時她說要3萬3,我不給,畢竟我們都是一個小城市的普通家庭,也不是大富之家,我就跟她說家裡沒錢了,因為家裡只有一套房,而我有一個哥哥,我們不能兩兄弟結婚還在一起,第一個住不開,第二對她們妯娌之間也不好,所以買了套房子,買了這套房子還有不到10萬,所以我對她說給她1萬1,當時就炸了,說不訂了,冷戰了有3天吧,我又去服軟,當然這個服軟並不是要給她3萬3,還是那1萬1,同意了,當然,我在這三天也讓她一個已經結婚的閨蜜幫忙勸她。就這樣,第一關過了
第二關,我們這有個"送好"的規矩,就是在定好日子後去女方家裡送信,在這個過程中還要給她一次錢,我當時給的是3萬3,她一開始也是不願意,不過都已經訂婚了,咱們大老爺們還服軟啊!堅決就是這些,當然,還是要哄得。
其實也沒什麼特別的,只要注意一點就好啦,那就是你一定要全心全意的對這個女孩好,讓她離不開你,或者離開你她不會再找到更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