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游泳雖然能夠幫助寶寶鍛鍊身體,但是因為注意事項比較多,使得很多寶寶在嬰兒游泳的時候出現了一些不想看到的突發事件。因此專家建議寶寶在參加游泳之前應該檢查一些身體,六種情況下不能參加嬰兒游泳。
步驟/方法
剛打過預防針。寶寶打過預防針後,皮膚上會暫時留有肉眼難見的針孔,這時游泳容易使針孔受到汙染。
嘔吐腹瀉時。游泳游泳時難免搬動寶寶,這樣會使嘔吐加劇,不注意時還會造成嘔吐物誤吸。
發燒的時候。給發熱的寶寶游泳,很容易使寶寶出現寒戰,甚至有的還會發生驚厥;不恰當的游泳有時會使皮膚毛孔關閉導致體溫更高,有時又會使全身皮膚毛細血管擴張充血,致使寶寶身體的主要臟器供血不足。另外,發熱後寶寶的抵抗力極差,馬上游泳很容易遭受風寒引起再次發熱,故主張熱退48小時後才給全優寶寶游泳。
皮膚損傷時。寶寶有皮膚損害,諸如膿皰瘡、癤腫、燙傷、外傷等,這時不宜游泳,因為皮膚損害的局部會有創面,游泳會使創面擴散或受汙染。
剛吃飽之後。餵奶後馬上游泳,會使較多的血液流向被熱水刺激後擴張的表皮血管,而腹腔血液供應相對減少,這樣會影響寶寶的消化功能。其次由於餵奶後寶寶的胃呈擴張狀態,馬上游泳也容易引起嘔吐。所以游泳通常應在餵奶後1~2小時進行為宜。
體重偏低嬰兒。低體重兒通常指出生體重小於2500克的寶寶。這類寶寶大多為早產兒,由於發育不成熟,生活能力低下,皮下脂肪薄,體溫調節功能差,很容易受環境溫度的變化出現體溫波動。所以對這類特殊的寶寶要慎重決定是否給以游泳。
注意事項
決定是否給寶寶游泳除了寶寶本身的因素外,還受到周圍環境的限制。專家提醒,給寶寶游泳時的環境溫度以26~28℃為宜,水溫在40~42℃。讓嬰兒進行遊泳活動應該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