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用字應以簡化字筆畫為標準?

姓名用字應以簡化字筆畫為標準

原平張恕

現在通行的姓名學理論中,取名用字的筆畫都是按照繁體字來計算的,更準確一些說,是按照《康熙字典》的筆畫來確定的。

我給客戶取名字的時候,雖然也是按照這個原則進行的,但這麼多年的實踐,越來越讓我對此有所質疑,並形成了一些自己的想法,如鯁在喉,不吐不快,這就是:姓名用字更應該以簡化字為標準。

有人也許會說,你這個觀點並不新穎,之前人們早就爭論過,之但並沒佔上風,因為沒有充足的理由讓人信服。

那麼,我們就一起來探討一下。

大家都知道,姓名是代表一個人的符號,天天用,時時用,是社會交往的重要工具;而姓名又不僅僅只是一個符號,它還影響人一生的事業、婚姻、家庭、性 格和健康等。它通過字的音、義、形、象、數,攝取了物質之氣,吸納了物質之波,經過無數次書寫和呼喚,顯著地影響著人們的一生。

那麼,在這個姓名的使用過程中,首先映入人們腦海的,是名字的簡化字還是繁體字呢?

這個問題的答案,大家都很清楚。

而從名字的使用角度而言,使用頻率越高,名字所起的作用也就越明顯,對你所起作用的名字,究竟是簡化字還是繁體字呢?

這個答案,大家同樣應該很清楚。

大家平時書寫自己的名字,用得是簡化字還是繁體字呢?

這個答案,當然還是很清楚。

既然我們平時所想、所叫、所寫的名字都是簡化字,又為什麼非要把名字和繁體字聯繫在一起呢?(當然,以上我所說的都是在大陸的大部分地區,而不包括經常使用繁體字的港臺地區)。

所以,我認為,姓名用字應該以常寫、常用、常出現的簡化字的筆畫作為姓名用字的確定標準。

而對堅持以繁體字為標準的理論,諸如:“在起名測名中,繁體字的準確性要優於簡化字。其根本原因就是繁體字保留著造字的本質意義,直指漢字本源,是古人遠取諸物,近取諸身的表現;而簡化字由於是對繁體字的簡化,從其產生那天起,就已經脫離了造字的本義,是單純文字對文字的變化,而脫離了最為重要的一環——物象。所以簡化字不如繁體字那樣反應事物的本來意義。”我的看法是這樣的:

一、繁體字未必能準確表達造字的本意,《康熙字典》也不是標準

從字的起源來看,字確實有象形的意義,但在文字進化、演變的過程,古人造字的本意在逐漸改變,不論是繁體字,還是簡化字,都是這個進化過程中的一個環節,誰也無法保證簡化字就是漢字的終結版,同樣也無法保證繁體字就準確地表達了造字的本意。如果說簡化字是對繁體字的簡化;那麼,對甲骨文、小篆來說,繁體字也不過是一種簡化字而已。

更何況,《康熙字典》是清朝康熙年間才編寫的,是清朝的標準;那為什麼這本字典中的筆畫數就成了標準呢?這個標準又是有誰來制定的呢?如此而言,明朝有明朝的標準,元朝有元朝的標準,唐朝有唐朝的標準,遠古還有以甲骨文作為標準的呢。究竟應該以什麼為標準呢?其實,每個時代都是以國家政府制定的廣泛通用的字體為標準。所以最終以常用字為標準使用。

二、姓名文化必須秉承易學文化的核心 易學文化之所以歷經幾千年而不衰,就在於它的核心“易”-------變,“變”是易學文化永恆的主題。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演萬物。 正是易學文化的與偕行,才有中華幾千年文明的傳承不息。姓名文化作為易學的一個分支,自然是要吸取易學的精髓,姓名用字的變化也就順理成章。如果我們只一味地強調姓名用字的筆畫要以繁體字為標準,又怎麼與發展變化中的易學理論相適應呢?

這就是我的一些看法,希望與大家一起共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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