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省公務員招考公告-要注意常識問題?

什麼是公務員?公務員的範圍是什麼?

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下列七類機關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都屬於公務員:中國共產黨各級機關、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各級行政機關、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各級審判機關、各級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的各級機關。

公務員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1976年10月15日至1994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以下(1971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公務員享有哪些權利?

1)獲得履行職責應當具有的工作條件;

(2)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

(3)獲得工資報酬,享受福利、保險待遇;

(4)參加培訓;

(5)對機關工作和領導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

(6)提出申訴和控告;

(7)申請辭職;

(8)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公務員應履行哪些義務?

(1)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

(2)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

(4)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5)忠於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6)保守國家祕密和工作祕密;

(7)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模範遵守社會公德;

(8)清正廉潔,公道正派;

(9)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我國公務員的職位類別是如何劃分的?

公務員職位類別按照公務員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國務院根據公務員法,對於具有職位特殊性,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設其他職位類別。

我國公務員包括哪些職務類型和職務序列?

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非領導職務層次在廳局級以下設置。綜合管理類的非領導職務分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的職務序列,根據公務員法由國家另行規定。

什麼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這些單位的工作人員如何管理?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是指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使用事業編制,並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經批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

列入參照管理範圍的工作人員,要參照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政策的規定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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