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單位/公司與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單位應當支付多少經濟補償金,你知道怎麼算嗎?今天我給大家介紹一下經濟補償金的公式,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基數。
工具/原料
勞動合同條例
勞動合同法
方法/步驟
第一:經濟補償金的基本公式:經濟補償金=基數*年限
第二:基數怎麼確定?基數為員工離職前12個月平均工資,特別要注意必須按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也就是實發工資計算,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或者計件工資,各種獎金和津貼都應當計算在內。最準確的辦法,可以去銀行拿你的身份證拉前12個月實到工資賬單。這樣最為準確。
第三:12個月平均工資最低不能低於上海市當年最低工資,最高不能高於上海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如果高於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以3倍為計算基數。如果你的工作年限超過12年的且最多支付不超過12個月,如果你的前12個月平均工資低於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則根據你做多少年補多少個月標準。
第四:年限怎麼計算?年限根據員工在公司服務的時間來計算,正確分三種情況,
l 服務不滿6個月的按半年計算,
l 服務滿6個月,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l 服務大於等於1年的按1年計算;
這三種情況可以同時並存。例如:
甲在單位工作滿1年4個月,經濟補償金的年限為1年半;
乙在單位工作滿1年6個月的,經濟補償金的年限為2年;
第五:勞動者所服務的單位被收購,或者兼併的,或者勞動者從一個公司調到另一個公司時,前面單位的服務年限應當累計到新的單位。
第六:小王2011年9月進入某公司,2014年5月公司與其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此時,小王的前12個月平均工資為13000元,那某公司應當需要支付小王經濟補償金應當是:經濟補償金=基數*年限/13000*3=39000元。
注意事項
單位如果不給補償金,勞動者可以去申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