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文處理
1、公文一律由綜合部簽收。
2、綜合部簽收後,將公文拆封、分類。
3、屬於上級(黨委、政府、行會主管)或同行的重要信息、業務交流的公文:
①要做好登記、編號。
②由綜合部經理簽字報主管副總。
③報總經理簽署傳閱承辦意見 。
④傳閱完畢,綜合部將公文收回存檔。
4、屬於上款以外的公文,如群眾來信,一般信息等,綜合部根據情況處理。較重要的報主管副總閱示,其他綜合部經理簽署意見交有關部門處理。根據文件價值決定存檔與否。
二、 公文制發的程序:
1、起草。由承辦副總指定起草部門,一般文件由相關部門起草,綜合性強的由綜合部起草或配合相關部門起草。
2、文件草稿由部門經理審核簽字後,報主管副總審核簽署意見,報總經理批准後到綜合部登記編號。承辦人印製,分發。文件草稿和正文交綜合部歸檔。
三、附則
1、本文所稱公文,是指:
①上級(黨委、政府、行會主管)或同級單位發來的蓋公章的文件(信件或電子郵件);
②酒店上報、下發、向同級單位發的文件;
③信封上收信人為“**酒店”;“**酒店總經理”;“**酒店負責人”等稱謂,且沒有寫明姓名的信件
2、本文所稱部門是指**大酒店下屬:綜合部、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工程部、採供部、營銷部、前廳部、房務部、餐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