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是夫妻之間在協議離婚的情況下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債務承擔等問題達成的一致意見。離婚協議書僅僅發生在協議離婚(也稱登記離婚)的前提下,夫妻間如果達不成一致意見。婚姻登記機構無權受理,並告知婚姻當事人雙方向人民法院通過訴訟離婚方式處理。離婚協議書關係到離婚當事人的切身利益,一份優質的離婚協議書,能夠避免以後的法律紛爭。
方法/步驟
一、首部
首部寫清離婚當事人的自然情況,包括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工作單位、身份證號、住址以及聯絡電話。
這部分寫作應嚴格遵守法定程式,寫清楚即可。
二、正文部分
正文的前提部分,這部分寫清楚結婚登記時間、子女生育情況和導致離婚的理由。這部分可以簡略,一帶而過,不是離婚協議的重點內容,但子女的身份證號必須寫清楚。
主幹部分這是離婚協議書的重點,應書寫的明確而具體,必要時附上相應的附件。
1、明確表示雙方均自願離婚。這是協議離婚的前提和基礎。
2、子女撫養歸屬、監護權的設立以及撫養費的給付和探視權的內容。這部分的內容由離婚雙方當事人約定,沒有固定的模式可以參考,可以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進行約定。給付撫養費一個子女的一般給付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三十,負擔兩個子女及兩個以上子女,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一般給付不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共同財產的分割。要求明確具體,最好附上財產列表。對於離婚協議沒有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財產沒有分割的,婚姻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在離婚協議生效後到人民法院主張要求分割。
4、婚姻雙方當事人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債務處理進行約定
三、尾部
離婚雙方當事人的簽名。按照法律要求,離婚協議的簽名需要在婚姻登記員的面前簽名才能符合程式規範。
離婚協議的簽署日期。
注意事項
離婚協議應提交一式三份,要求用A4紙張列印或者用藍黑墨水、黑色墨水或者簽字筆填寫,要求字跡清晰,容易辨認。不要簽名,需要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
辦理協議離婚需要準備好身份證、戶籍證明和結婚證。均要求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