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合同糾紛律師的作用?

深圳合同糾紛律師的作用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活躍度的不斷增強,合同糾紛也越來越多。很多人在經歷過合同糾紛後,才認識到,在訂立合同及合同履行期間,若能提前尋求法律專業人員的幫助,做好防範工作,能大大降低發生合同糾紛的風險。而深圳合同糾紛律師的作用也主要表現在合同簽訂、履行期間對合同風險的防範和出現合同糾紛時的調解、仲裁、訴訟代理。

  

  一、深圳合同糾紛律師在簽訂合同期間的作用

  

  1、協助委託人爭取合同的起草權

  

  一般而言,誰有合同的起草權,誰就掌握了合同事務的主動權。這表現在,起草方可根據雙方協商的內容考慮其在合同中的表達形式,斟酌措詞,能更好地考慮和保護己方的利益。顯然,有律師的一方更容易獲得合同的起草權。

  

  2、審查作用

  

  為防範合同欺詐風險,深圳合同糾紛律師在簽約前審查對方的主體資格、履約能力、信用情況等。此外,簽約人的資格也是律師審查的內容,這樣做可以瞭解對方的合法身份和許可權範圍,以確保合同合法、有效。而對於標的額較大的交易,深圳合同糾紛律師還會到工商、稅務、銀行等單位調查對方當事人的資信能力。

  

  3、從合同內容上防止合同糾紛

  

  在合同糾紛法律實務中,常常出現合同起草方為了方便,套用合同,結果出現合同名稱與合同內容不符、價款及支付方式不明確、用詞不嚴謹、雙方義務及違約責任不明確、合同條款不對等、合同爭議解決地不明確等原因,給後期的合約履行、違約責任承擔等帶來很多不利影響。而深圳合同糾紛律師因為辦案經驗豐富,知道如何從合同內容上避免糾紛的產生,防止因為內容定義不明確給當事人帶來的損失。

  

  二、深圳合同糾紛律師在合同履行期間的作用

  

  在合同履行期間,律師就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風險提供專業建議,在對方發生違約行為時,律師以律師函的形式制止對方的違約行為,同時促進雙方就爭議內容談判解決,確保合約能順利履行。

  

  三、代理合同糾紛和解、調解、仲裁、訴訟

  

  在發生合同糾紛後,深圳合同糾紛律師的作用主要表現在和解、調解、仲裁、訴訟四個方面。

  

  1、促成和解

  

  對於合同糾紛中可以協商解決的爭議項,深圳合同糾紛律師在尊重雙方利益的基礎上,促進雙方談判,並就爭議內容達成一致協議,從而解決合同糾紛。

  

  2、促進調解

  

  深圳合同糾紛律師接受委託,說服對方當事人以調解的方式解決合同糾紛。在處理這類事務的過程中,律師可以承擔第三人的角色主持調解,並製作調解協議書,促使雙方按照調解協議書履行各自的義務。

  

  3、仲裁

  

  深圳合同糾紛律師接受委託,代理委託人將糾紛提交仲裁機關裁決並解決糾紛,可以節省當事人的時間和精力。

  

  4、訴訟

  

  對於合同糾紛發生後,對方向法院起訴,或裁決書、調解書未履行的,深圳合同糾紛律師接受委託,代理訴訟。

  

  很多時候,簽訂合同、合同履行、合同糾紛處理的技術、技巧要求較高,且對雙方的經營、財產安全都有一定的風險。因此,在合同效力、履約能力,及陷阱條款的識別能力上,都對簽約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合同糾紛律師因為其專業性,能很好地預防各類糾紛,準確判斷糾紛中雙方的責任,防止風險,並妥善解決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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