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共同債務如何償還??

Tags: 夫妻, 範圍, 債務,

離婚案件中有很多涉及到夫妻共同債務問題,夫妻共同債務需要夫妻共同還債,債務不會有因為離婚而消除,本文為您介紹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以及如何償還問題。

一、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因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因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欠的債務;

為付有法定義務的治病,主要指為夫妻雙方的父母、因為年老、患病不能維持生活,而夫妻一方對其有“扶養”義務的父或妻的兄姐,喪失父母的(外)孫子女。即使是妻子借款為自己的父母治病,而作為丈夫應當對這筆債務承擔歸還責任,而不因為岳父母不是親父母為由不承擔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包括親生子女、養子女、經過配偶同意生育的人工受精子女,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但不包括無撫養關係的繼子女、一方的非婚生子女、一方和他人通姦所生的子女、一方擅自收養的“子女”。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其他應當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的一般是:經過夫妻雙方同意的贈與、經過夫妻雙方同意的支付對非法定撫養、贍養、扶養人的生活醫療費用所導致的債務。比如經過夫妻雙方同意借款捐助一個沒有撫養關係的孤兒等等,這種債務如果不經過夫妻雙方同意,在離婚時候這筆債務由夫妻一方承擔(但不得對抗善意的債權人)。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繼承獲得的財產如果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那麼因為繼承而產生的債務也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如果被繼承人指明遺產只給予夫妻一方的,遺產屬於夫妻個人財產,因繼承產生的債務也屬於夫妻個人債務。同理,因贈與、遺贈等也同上。

(一)夫妻間有約定的如何償還: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也可約定債務各自承擔。這時候夫妻中的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如果第三人知道該約定,以所負債務的一方的財產清償。如果第三人不知道該約定的,如果是屬於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第三人有權要求夫妻應當共同償還。

如果你是債權人,遇到夫妻以這種約定對抗的,如果你不知道有這個約定,是可以要求雙方共同償還的。當然,前提是這個債時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債務,需要你舉證,在這方面你可以找專業的律師諮詢瞭解。

(二)無約定的情況:

1、共同債務是為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如果夫妻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共同債務時,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餘下債務在確定償還責任時,應當考慮雙方實際償還能力的大小。能力強的,應當適當多承擔,能力弱的,可適當少承擔。

2、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3、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當然,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援。但是往往這種情況是因為另一方沒有錢,或是找不到對方的人,即使你償還了債務,能找另一方要,也很難。

4、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以上是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以及共同債務怎麼償還的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到您。上面所述的只是一般情況下共同債務的處理,對於共同債務的處理,如果是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還需要進行舉證,離婚的夫妻也需要注意對方造假債轉移財產,建議如果你的財產比較多或是有債務情況,先諮詢專業的律師,對自己的情況有個全面的瞭解,在有針對性的進行證據收集。

相關問題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