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孩子犯了錯誤,家長就會批評。可是有的孩子就是把家長的批評當成耳邊風,屢教不改,更讓人氣憤的是,有的時候家長越批評他,他就越要犯同樣的錯誤。其實,孩子這種由於不耐煩而產生的逆反情緒,也就是我們所說的“超限效應”。
應該說,“超限效應”在家庭教育中時常發生。例如,當孩子考試成績不理想時,父母會一而再、 ,多次地對孩子進行同樣的批評和教育,使孩子從內疚不安到不耐煩,最後反感、討厭,由於無法忍受,就會出現“我偏要這樣”的反抗心理和行為。
其實,孩子難免會犯錯,需要父母指點迷津的人生忠告。但是,無論是中高還是批評,家長都不要用無限重複和羅嗦的方式。尤其在當孩子遇到考驗、困難,或心情沮喪、情緒很壞時,重負批評不但起不到教育的效應,有時甚至還會適得其反。
1.對孩子不要“有錯必糾”
由於孩子年齡小,身心發展不成熟,認知能力、思維能力、自我控制能力等比較差,犯一些小錯誤是難免的。如果我們對孩子要求過於苛刻,凡事上綱上線,甚至不惜用打罵、體罰等方式進行糾錯,就勢必會造成負面效果,使孩子的心理受到創傷,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
2.講道理要把握黃金3分鐘
對孩子的說教態度要溫和,語言要簡明,指出改正錯誤的方法。根據孩子身心發展的特點,當他們違規時,父母最好將講道理的時間控制在3分鐘以內,最長不超過5分鐘。
當然,採用溫和的批評方式,不是說要父母放縱自己的孩子,而是要求父母的批評要有策略。父母既能指出孩子的錯誤,又不致挫傷其自尊心。但是當孩子犯了嚴重的錯誤並屢教不改時,父母就有必要採取一些強制性的懲罰措施,幫助孩子改正錯誤,切不可馬馬虎虎。
3.用心理制裁代替直接批評
有時候,心理制裁比直接批評更有效果。比如,冷處理,不責罵孩子,讓孩子自己反思。因為孩子犯錯之後,會產生一種內疚感或恐慌感,這兩種心態糾結在一起,會讓孩子產生強大的心理壓力,這種壓力會促使他反思和改正自己的錯誤。但此時如果父母對他嚴厲責備甚至痛打一頓,就會打消孩子的內疚感,孩子會認為自己的錯誤已經和父母的打罵抵消了,並不會對此錯誤有深刻的認識。因此,相對於體罰、物質刺激等不良教育手段來說,心理制裁的教育方式更加有效。
總之,無論是窮樣男孩還是富養女孩,最終的目的都是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因此,在教育過程中,父母既要對孩子嚴格要求,又必須對孩子關心愛護,只有做到恰到好處,才能讓孩子健康快樂地長大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