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的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要和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單位不和工人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行為。現在沒有臨時工和正式工之分,只有簽訂勞動合同和不簽訂勞動合同之分,臨時工的工資也在勞動法保護的範圍內臨時工要簽訂合同,要繳納社會保險。如果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不交社會保險,不按時發工資,不給加班費就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以下是各省小時工的工資標準,以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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