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市民雖然按月繳納公積金,但對公積金卻知之甚少;一些市民在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存在很多誤區。
誤區一:公積金就是儲蓄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介紹,不少市民對公積金存在認識誤區,認為公積金就是儲蓄,想什麼時候提取就什麼時候提取,近期他們接待了不少把公積金當儲蓄存款提取的市民。7月28日,一位市民來到中心要求提取公積金,理由是要做生意,急需資金。對此,哈爾濱市住房公積金有很詳細的規定:如果市民提取公積金的目的不是購房或者償還房屋貸款等情況,通常是不能提取的。
誤區二:公積金不買房就沒用
不少市民在得知自己不符合條件、不能領取公積金時很納悶:難道不買房就不能提取公積金嗎?那按月存的公積金還有什麼用?市民張蕙告訴記者,她按月繳公積金,因為家人出了車禍,鉅額的醫療費讓家裡不堪重負,就想用多年積攢的公積金救急,但不知道這種情況能不能提取。
對此,工作人員解釋,除了買房、還房貸外,公積金針對市民的需求還做了很多人本化領取條件的規定(見右附表:這些條件可以領公積金),只要市民符合其中一項就可以領取公積金。而張女士的情況就符合領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可以辦理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