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築學的知識分享?

  以學校教學樓為例,教室、實驗室、教師備課室、行政辦公室是主要使用部分;廁所、倉庫、貯藏室等是次要使用部分;而走廊、門、廳、樓梯等則是交通聯絡部分。公共建築空間組成都可以概括為主、次要使用空間及交通聯絡空間這三大空間。三大空間以不同的方式組合,就形成了不同的設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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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步驟

  (一)公共建築的功能分割槽與人流組織

  功能分割槽是進行建築空間組織時必須考慮的問題,特別是當功能關係與房間組成比較複雜時,更需要將空間按不同的功能要求進行分類,並根據它們之間的密切程度加以區分,並找出它們之間的相互聯絡,達到分割槽明確又聯絡方便的目的。在進行功能分割槽時,應從空間的“主” 與“次”、“鬧” 與“靜”、“內”與“外”等的關係加以分析,使各部分空間都能得到合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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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共建築的功能與空間組成

  各種性質與型別的公共建築一般都是由主要使用部分、交通聯絡部分、次要使用部分這三類功能與空間組合而成。

  以學校教學樓為例,教室、實驗室、教師備課室、行政辦公室是主要使用部分;廁所、倉庫、貯藏室等是次要使用部分;而走廊、門、廳、樓梯等則是交通聯絡部分。公共建築空間組成都可以概括為主、次要使用空間及交通聯絡空間這三大空間。三大空間以不同的方式組合,就形成了不同的設計方案。 使各使用空間建立起密切的有機聯絡,依賴於交通聯絡空間把各種空間有效地組織起來。通常將過道、過廳、門廳、出人口、樓梯、電梯、自動扶梯、坡道等稱之為建築的交通聯絡空間。交通聯絡空間的形式、大小和位置,服從於建築空間處理和功能關係的需要。一般交通聯絡空間要有適宜的高度、寬度和形狀,流線直簡單明確,不宜迂迴曲折,同時要起到導向人流的作用。此外交通聯絡空間應有良好的採光和滿足防火的要求。建築的交通聯絡部分,可分為水平交通、垂直交通和樞紐交通三種空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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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空間的“主”與“次”

  建築物各類組合空間,由於其性質的不同必然有主次之分。在進行空間組合時,這種主次關係必然地反映在位置、朝向、交通、通風、採光以及建築空間構圖等方面。功能分割槽的主次關係,還應與具體的使用順序相結合,如行政辦公的傳達室、醫院的掛號室等, 在空間性質上雖然屬於次要空間,但從功能分割槽上看卻要安排在主要的位置上。此外,分析空間的主次關係時,次要空間的安排也很重要,只有在次要空間也有妥善配置的前提下,主要空間才能充分地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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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共建築的群體組合

  公共建築群體組合,主要指把若干幢單體建築組織成為一個完整統一的建築群。 1.公共建築群體組合的三個要點

  (1)要從建築群的使用性質出發,著重分析功能關係,加以合理分割槽,運用道路、廣場等交通聯絡手段加以組織,使總體佈局聯絡方便、緊湊合理。

  (2)在群體建築造型處理上,需要結合周圍環境特點,運用各種形式美的規律,按照一定的設計意圖,創造出完整統一的室外空間組合。

  (3)運用綠化及各種建築的手段豐富群體空間,取得多樣化的室外空間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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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公共建築群體組合型別及特點

  公共建築群體組合型別可分為兩種形式:即分散佈局的群體組合和中心式佈局的群體組合。

  (1)分散式佈局的組合:有許多公共建築,因其使用性質或其他特殊要求,往往可以劃分為若干獨立的建築進行佈置,使之成為一個完整的室外空間組合體系,如某些醫療建築、交通建築、博覽建築等。分散式佈局的特點是功能分割槽明確,減少不同功能間的相互干擾,有利於適應不規則地形,可增加建築的層次感,有利於爭取良好的朝向與自然通風。分散式佈局又可分為對稱式和非對稱式兩種形式。在大多數公共建築群體組合過程中往往是兩種形式綜合運用,以取得更加完整而豐富的群體效果。

  (2)中心式佈局的群體組合:把某些性質上比較接近的公共建築集中在一起,組成各種形式的組群或中心,如居住區中心的公共建築、商業服務中心、體育中心、展覽中心、市政中心等。各類公共活動中心由於功能性質不同,反映在群體組織中必然各具特色,只有抓住其功能特點及主要矛盾,才能既保證功能的合理性,又能使之具有鮮明的個性。如加拿大多倫多市政廳,以兩個圓弧狀的高層辦公樓,環抱著一個圓形大會議廳的組成建築群,並置於一個長方形的臺座上,形成了一個完整的空間體系(如圖1-1-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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