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保險和醫療保險怎麼區分??

  很多人會將疾病保險當成是醫療保險,在生病之後就拿著保單到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儘管這兩個險種都是健康保險,但卻有很大的差別。

  疾病保險的定義:是以發生約定疾病為賠付條件的保險。只要被保險人罹患保險條約中的任一種或多種疾病,不管是否發生醫療費用或發生多少費用,都可獲得保險公司的定額補償。比如保額20萬元,保險公司就賠償20萬元,即100%賠償。

  醫療保險的定義:則是以發生約定醫療行為為賠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也就是說被保險人在接受醫療服務發生費用時,由保險公司根據一定比例和限額進行補償。比如保額2萬元,住院花費了1萬元,那保險公司可能會賠償8000元,即實際費用的80%。

  疾病保險屬於長期性的險種,保期通常都在20年之上,有的還是終身型的。而醫療保險的保期一般為一年,續保時,保險公司會對被保險人的健康狀況重新進行評估以決定是否同意續保。有些醫療保險產品含有保證續保條約,會按照約定費率和原條約繼續為被保險人承保。另外有些醫療保險產品費率低,但沒有保證續保條約,需逐年進行健康風險評估。

  綜上所述,消費者在投保時應看清條款,按照自身需求進行選擇,以免造成日後理賠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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