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製品是我們生活中最常見的物品,生活中隨處可見。但是做為消費者,卻很少有人對塑料製品有詳細的瞭解,直達2011年6月1日國家6部位釋出禁令:禁止銷售含有雙酚A的塑料奶瓶,隨即曝光了塑料奶瓶對嬰兒嚴重危害,消費者們才對塑料製品有所瞭解。其實,
我國自1996年起,開始採用三角形數字符號作為塑料製品回收標誌,通常印刻在塑料器皿的底部。作為不同塑料製品的區別,下面給大家說明一下,塑料製品底部數字的含義。
“1”——PET(聚酯)常用於生產礦泉水瓶、碳酸飲料瓶,耐熱度僅至70℃。
“2”——HDPE(高密度聚乙烯),一般是用來做商場超市用的購物袋的,不用來單獨做容器,即使做容器也是一次性的,不要重複使用。
“3”——PVC(聚氯乙烯),已被列為淘汰類的,不能用於食品包裝。但是,還有一些不正規的保鮮膜,仍在使用這種材質,建議市民不要購買。
“4”——LDPE(低密度聚乙烯),一般用於保鮮膜、塑料膜等,不可用於微波加熱。
“5”——PP(聚丙烯),是微波爐餐盒專用材質,可以重複使用,一般這種產品都會標註“微波專用”。
“6”——PS(聚苯乙烯),多用於製成碗裝泡麵盒、快餐盒。使用時要儘量避免用快餐盒打包滾燙的食物,也不能用於微波爐。
“7”——PC及其他類,可用於製作奶瓶、水壺等。但因PC可能含雙酚A(BPA),也屬於被淘汰的範圍,玻璃奶瓶容易炸裂,所以推薦使用矽膠奶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