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外燈是不是視角越大越好?不論是製造商還是工程商想當然地認可這種說法,他們認為紅外燈發射視角越大,選用鏡頭的餘地也就越大,選擇廣角鏡頭不會出現“手電筒”現象。所以說,大家都拼命地說自己的紅外燈的視角是如何之大。這種好像很有道理的說法其實是很不科學的。
紅外燈的發射角度越大,畫面效果就越好。有的場合如果紅外燈角度過大,還會影響成像。比如走廊,因其“狹長”的特點,如果紅外燈的發射角度過大,則近處邊緣的成像就會太亮,形成“光幕”現象;遠處中心反而看不見,只有一片發白現象。所以,走廊的紅外燈應該是鏡頭角度的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
總之,紅外燈的發射角度的問題既是選擇問題也是技術問題。不同焦距的鏡頭應選擇相適應發射角度的紅外燈,紅外燈的發射角度無論在什麼樣的條件下都不應該大於鏡頭的視角,而在狹長環境中的應用,就該選用比鏡頭視角更小乃至三分之一的紅外燈。窄視角紅外燈通過搭配,可以得到理想的廣角效果,效果更佳、成本更低。
紅外夜視攝像機通光量
相對孔徑決定了鏡頭的通光能力,相對孔徑為f1。0的鏡頭通光量是相對孔徑f2。0的鏡頭通光量四倍。同樣的攝像機、紅外燈,分別搭配上述兩種鏡頭,紅外作用距離可相差一倍.大孔徑鏡頭在紅外監控方面,比常規普通鏡頭好四到十倍,按理說應該成為紅外夜視監控的必須配套產品。但由於成本高昂,技術難度大,絕大多數紅外產品製造商不具備供貨能力。
眾所周知,市場上大量充斥虛標f值的鏡頭,尤其是變焦鏡頭,只標短焦不標長焦因而誤導工程商,致使使用者根本無法辨清誰家賣的是真貨,誰家以次充好。建議使用者要到專業大型廠家購買鏡頭。
紅外夜視攝像機距離
一百個人做紅外產品就會有一百個紅外夜視距離的標準。我看還是應該以客戶的應用效果為標準。客戶的標準是什麼?是看清人!什麼“可視距離”、“發現距離”,這些不確定的說法都是含混不清的。不同檔次的紅外攝像機、鏡頭之間的匹配,對於同一盞紅外燈發出的光線感應度可能相差許多倍,可視距離也可相差很多。所以說,把某一盞紅外燈具體地定為是多少米的說法是不甚科學。一盞紅外燈的作用距離,只能與確定品質的攝像機和鏡頭共同匹配才能確定其作用距離。還有,因為應用的環境不同,效果也會大相徑庭,最好留有一定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