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與非競爭協議》的法律效力?

《保密與非競爭協議》是商業祕密權利人與已經知悉或即將知悉其商業祕密的員工或者合作方簽訂的,約定保密義務,明確保密範圍、保密期限,以及違約責任等保密相關事項的協議。一份合法有效的《保密與非競爭協議》應當具備以下內容:商業祕密的範圍;商業祕密的權屬;當事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

方法/步驟

《保密與非競爭協議》是商業祕密權利人與已經知悉或即將知悉其商業祕密的員工或者合作方簽訂的,約定保密義務,明確保密範圍、保密期限,以及違約責任等保密相關事項的協議。簽署《保密與非競爭協議》是商業祕密權利人在對內管理和對外交往中保護其商業祕密的最常見的有效方法,它可以說明商業祕密的存在;在約定的保密義務的基礎上,明確義務人的保密範圍、保密期限、以及其他有必要說明的事項;在協議中約定違反協議,侵犯商業祕密的違約責任,則能更好的保護權利人的商業祕密。《保密與非競爭協議》不僅是其約束相對人履行保密義務的重要手段,同時也是發生商業祕密糾紛後,權利人用來證明自己對涉案資訊採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的重要證據。

如需進一步瞭解這個問題,可參閱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商業祕密法律實務精解與百案評析》(北京市安理律師事務所唐青林主編)。該書針對這個問題有專門闡述和介紹。該書的作者唐青林律師系商業祕密領域專業律師,辦理了大量涉及侵犯商業祕密的案件、有豐富的實踐經驗;曾代理在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商業祕密案件並獲勝訴判決,專業論文曾發表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主編的《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

注意事項

摘自《商業祕密法律實務精解與百案評析》(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北京市安理律師事務所唐青林律師主編)

相關問題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