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1年起,北京市非師範教育類畢業的人員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階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必須通過市教委統一組織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考試。
教師資格考試各省考試科目有所不同。自主考試省份主要考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有個別省份還需要考其他科目。統考省份主要考中學《綜合素質》《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小學《綜合素質》《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幼兒《綜合素質》《保教知識與能力》。
科目, 教師, 北京, 資格證, 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 教師資格證考試的科目, 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表, 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三, 北京教師資格證考試, 北京市教師資格證考試, 北京教師資格證考試網, 2014教師資格證考試, 北京科目一考試模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