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光的方法有兩種:一種是主覺驗光,驗光時不用散大瞳孔,而是根據患者自覺視力的好壞來決定屈光度數,一般眼鏡公司多采用此種方法,其特點是比較簡單,速度快,可以大量進行。此法適用於40歲以上的人,但對於12歲以下的小孩,遠視、散光、假性近視等專案容易有誤差,應採用第二種驗光方法,即散瞳驗光。
散瞳驗光有哪些優勢?
1、由於調節痙攣引起的假性近視,一旦散瞳,調節作用消失,假性近視也就恢復了;
2、青少年眼睛的調節作用很強,如果不散瞳,驗光誤差的度數很大;
3、有散光的眼睛,散瞳後驗光度數和散光軸的位置能檢查得更準確;
4、遠視的調節作用也很強,最好也散瞳驗光。由於散瞳驗光的結果是客觀的,對弱視、智慧低下的患者都能準確杳出其度數。
我們通常所用的散瞳藥有:
1、複方託品醯胺,作用時間為4—5小時左右;
2、阿托品,作用時間為三週左右。散瞳驗光後待瞳孔恢復原狀時,應再插片試鏡一次經過複驗,最終確定屈光度數,用以配鏡。
散瞳驗光的注意事項
(2)由於阿托品可使瞳孔散大,患者自覺畏光、視近困難均屬正常現象。
(3)散瞳期間應避免強光刺激,尤其避免強的太陽光刺激,戶外應戴遮沿帽或太陽鏡。
(4)散瞳期間由於視近模糊,對小兒要注意看護以免碰傷。
(5)由於散瞳是為了放鬆睫狀肌的調節,故散瞳期間不要近距離用眼,例如看書、看電視及使用電腦。
(6)極少數患兒散瞳後如出現明顯的顏面潮紅、口渴、發熱、頭痛、噁心、嘔吐、便祕、幻視、痙攣、興奮、眼瞼水腫等症狀考慮為阿托品不良反應,應立即停藥或諮詢眼科醫生。
(7)散瞳停藥後,大約三週瞳孔才能恢復正常,但因個體差異,瞳孔恢復時間也會有所不同,均屬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