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篇介紹了關於:【什麼是夫妻財產關係,涉外夫妻財產關係的法律適】,並提供了相應的法律常識,希望對此問題有疑問的朋友能帶來幫助。
一、什麼是夫妻財產關係
夫妻財產關係,是指具有合法婚姻關係的男女雙方對家庭財產的權利義務關係。
各國法律對夫妻財產關係的規定形成夫妻財產製。
在實踐中,有的國家規定,婚姻當事人得訂立契約選擇某種財產製。
如他們對財產問題並無約定,即適用法定財產製。有的國家則規定,不得於婚後訂立財產契約,即必須適用法定財產製,各國法律中的夫妻財產製種類複雜,名目繁多,如有統一財產製、共同財產制、聯合財產製或丈夫經管制和分別財產制等。
各國一般都採用上述諸財產製之一作為法定財產製,同時以其他數種作為約定財產製。
由於各國的具體規定互不相同,在夫妻財產關係中不時產生法律衝突,提出法律適用問題。
二、涉外夫妻財產關係的法律適用規定
我國尚無關於夫妻關係法律適用的規定。
關於夫妻財產關係的法律適用,在理論和實踐中存在著不同如下幾種不同的主張:
其一,適用當事人的本國法。早先,德國和日本的立法規定夫妻財產製適用丈夫之本國法。
其二,適用當事人的住所地法。一些拉丁美洲國家採取這種做法。
其三,適用當事人合意選擇的法律。
英國、美國、法國和奧地利等國家的立法和判例認為,婚姻關係屬合同關係,在夫妻財產關係的法律適用問題上,應適用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這就是說,夫妻財產關係的準據法,由當事人雙方自己選擇確定。
如果當事人雙方未選擇,有的國家規定,由法院推定當事人的意思來決定應適用的法律,但也有的國家規定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