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寓管理規定範文
員工公寓是公司提供給員工居住、生活和休息的場所。本文是小編整理的公司公寓管理細則,歡迎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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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保證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住宿員工。
第三條 責任部門:公司員工宿舍管理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職責包括:負責員工宿舍公共設施的購買、維護及統計報修,監督檢查員工宿舍的各種安全、衛生情況。
第二章 入住與退宿相關手續
第四條 員工申請住宿條件及方式:
4.1 公司員工於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辦公室申請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傳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攜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條 退宿:員工離職 包括自動辭職、解聘等時,應於離職3日內到辦公室辦理移交手續,清點財物,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違者由公司強制遷出;員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員工宿舍住宿,應至辦公室提出申請並立即辦理宿舍相關物品移交手續,並於3日內在人將個人物品搬離員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條 任何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條 員工不得於宿舍內有酗酒、賭博、打架鬥毆、罵架或有不良行為。
第八條 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並裝接額定功率大於400W電器;人員離開務必檢查並關掉所有電器電源。
第九條 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室內嚴禁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現金、財物等應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第十條 住宿人員不得有意損壞宿舍公共財產及設施,如造成損壞,由辦公室酌情處理,由責任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予以其他處罰。
第十一條 員工宿舍應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並應遵守:
11.1 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不得隨手亂拋垃圾;垃圾應及時清理至垃圾池。 11.2安排衛生值日人員並應保持地面及門前清潔;每週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衛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衛生,室內無雜物,地面、牆面無汙跡,天花板無蛛網,空氣清新、無異味。
11.3 汙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1.4 不得於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11.5標準:
地面:室內地面無垃圾、痰跡、積水、鞋子擺放整齊。
牆面:牆面清潔,無印跡,不釘釘子,室內不準拉繩子、鐵絲。牆面牆角無蜘蛛網。
鋪面:衣物、被子疊放整齊,床單平整;
室內保持空氣新鮮、無異味;門窗玻璃清潔,不私接電線,不違章用電. 衛生間無汙物、汙跡。
窗臺無灰塵。
第十二條 辦公室每月安排統一檢查二次,其中突擊檢查至少一次,發現有違紀行為按5元/處處罰。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開始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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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一個良好、清潔、整齊、舒適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餘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生產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訂製本制度。
二、 適用範圍:
入職宿舍的所有員工及公司宿舍所有房間、公共區域
三、職責:
1、行政部是公司宿舍管理的歸口部門;
2、行政部相關人員有權對宿舍不定期的進行檢查
3、宿舍管理員、保安及清潔工對宿舍的安全及衛生負責
4、保安、宿舍管理員有權對外來人員進行盤查、登記
四、工作程式:
1、本公司錄用的試用與正式員工兩路城區以外的,均可申請入住公司宿舍,需入住公司的員工必須本人申請,統一由行政部門管理安排、調整,不允許職工私自調換宿舍。
2、需入住宿舍的員工,在辦理好入職手續後,本人需寫申請報部門主管簽字確認,然後再重新辦理
3、新入住宿舍人員均到宿舍管理員處領取宿舍鑰匙一把,宿舍鑰匙員工不得私自配製,若需要,由宿舍管理員統一配製;員工離職時,將宿舍鑰匙交回宿舍管理員處,如未退還鑰匙,扣20元一把。
4、員工搬離宿舍時,應在宿舍管理人員處登記,由宿舍管理人員檢查其寢室裝置,裝置完好後,方可辦理退宿手續,如有損壞,照價賠償後再行辦理退宿手續,並退還宿舍登記證,需當日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賠償
五、管理規定:
1、公司員工宿舍屬單工宿舍,不允許男女混住,嚴禁私自隨意調換宿舍
2、員工宿舍將實行全員負責制,即所有入住員工對宿舍環境及次序共同維護、監督、負責,公司入住員工應愛護公司財物,有意損壞公司財物應照價賠償
3、住宿舍的員工應講文明,講禮貌,互相幫助,互相學習,互相尊重,互相理解,體現團隊精神;嚴禁在宿舍內脅迫、恐嚇、欺詐他人;嚴禁男女戲虐或不軌行為;嚴禁在宿舍內酗酒、吸毒、賭博、打架鬥毆、聚眾鬧事;嚴禁在宿舍內播放黃色音像製品及非法讀物等違法行為,一旦發現或舉報經查實後,參與者一律罰款200元,並取消入住資格及開除處理。
4、嚴禁在宿舍內散佈謠言、聚會、傳播有關公司的重要檔案和資料,洩露公司的機密。
5、嚴禁員工隨意將物資帶出宿舍,若需帶出,應經管理員檢查同意。
6、為保證大家充足的睡眠時間,非本宿舍外來到訪人員
須在23:00以前離開如需留宿者,須在宿舍管理員處登記,但探訪人活動區域僅限宿舍區,不得在其它區域擅自逗留,若在此時間仍未離去,一旦發現或被人舉報經查實後,對被到訪人處予50元罰款。
7、凡入住宿舍員工最晚歸寢時間為24:00,若超過24:00時必須出示證件身份證、工作證自行在保安人員處登記;凡入住宿舍員工應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晚上23:00後,宿舍內停止一切娛樂活動,以保證員工休息和正常的宿舍管理秩序。
8、員工宿舍內一律禁止養家禽、家畜、寵物等。
9、嚴禁員工將違禁及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宿舍記憶體放,明知故犯者重罰。
10、加強防火防盜,嚴禁在宿舍內亂牽亂搭電源,不允許在宿舍內使用電爐、電飯煲等電器,若有發現,保安和管理人員有權予以沒收並給予相應的處罰。
11、各位員工在離開宿舍時,一定將門窗關好,並將貴重物品及現金保管好,貴重物品不得隨便亂放在宿舍內,否則遺失、被盜與公司無關;並切實做好防水、防火、防盜工作,發現隱情舉報者有獎。
12、嚴禁隨地吐痰,嚴禁在窗外晾衣服,保持室內和走廊整潔、衛生。
13、宿舍衛生由公司行政部組織相關人員每月不定期檢
查並做記錄,檢查結果劃分最好、好、較好、差、最差5個等級,並公佈檢查結果。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獎懲。
14、宿舍衛生做到“八淨”、“五無”。八淨:即地面、牆壁、衣、櫃、門窗、玻璃、床、桌椅、衣架等每天擦洗乾淨。五無:即無灰塵、無痰跡、無紙屑、無果殼、無異味。
15、床上擺放的被褥、枕頭、被單要做到“三齊”即:每天被褥疊放整齊,床單平整,枕頭擺放整齊。放置的物品也要保持整潔,不亂放、亂扔。
16、以上各條,如有違反,產生不良後果,視情節輕重,按公司相關規定考核處理。
六、宿舍費用;
1、凡在職工宿舍住宿的員工,宿舍管理費及水電費、收視費、寬頻費由員工自理,公司只負責管理工作,不盈利。
2、每間宿舍每個員工一個衣櫃,鎖釦、鑰匙均由公司統一配置,宿舍管理員按各部門登記發放。遺失重新更換,需在管理員處登記,費用員工自理。
3、水、電和宿舍管理費以入住員工為單位,在當月工資中扣除,並由宿舍管理人員負責列印統計報表公告。
七、宿舍管理安排:
1、宿舍設專職人員3名清潔工1名,管理員2名,早、夜班各一名。其工作職責按《宿舍管理員工作職責》執行,管理人員有權對違反宿舍管理條例的員工進行處罰。
2、宿舍管理員上班時間為:早班8:00----18:00
夜班18:00----8:00
清潔工上班時間為: 早班8:30----17:30
3、宿舍設有保安隊員執勤,負責員工在宿舍的安全及安全檢查。由保安及宿舍管理員管理,並提出改進處理意見,報公司行政部及公司領導批准執行。
八、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行政部,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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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為了給員工創造一個乾淨、整潔、舒適的生活環境,保持正常的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入住公司公寓樓的所有員工。
3職責
3.1保衛科是公司公寓樓管理的歸口部門,並定期組織人員對公寓樓進行檢查;
3.2公寓樓管理員白班、夜班各一名是綜管部設在公司公寓樓的直接監管人員,其職責是:對整個公寓樓負一切管理責任,每日檢查/監督整個公寓樓衛生、安全、紀律情況;負責清掃樓梯、樓道、廁所等公寓樓公共區域;負責管理外來人員進入公寓樓的登記、查訪工作。
3.3保衛科負責協助公寓樓管理員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3.4每寢室設立舍長,其職責是:負責本宿舍內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清潔,維持秩序,監督輪值人員保持環境清潔。
3.5公寓樓每層設層長,其職責是:統管所轄區衛生、安全、勞動紀律、安全事件緊急處理等。
4相關規定
4.1職工出入管理
4.1.1《住宿證》由綜管部根據人力資源科簽發的《入廠住宿通知書》發放;
4.1.2所有住宿人員必須憑《住宿證》進入公寓樓;
4.1.3職工公寓樓管理員嚴格根據《住宿證》控制人員進入;
4.1.4外來人員來訪,必須出示有效證件身份證、駕駛證等,換《來訪證》並登記後由被訪者帶入寢室,但會客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
4.2職工公寓樓內行為規定:
4.2.1服從公寓樓管理員、舍長和層長管理與監督違者每次負激勵20-200元;
4.2.2室內禁止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不準在寢室內使用電熱器具,對使用者一經發現,負激勵50-200元;
4.2.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違者每次負激勵20-200元;
4.2.5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地上違者每次負激勵20元;
4.2.6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不得亂晒衣服違者每次負激勵20元;
4.2.7不準個人擅自在寢室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違者每次負激勵20-200元,對入宿者負激勵20-200元;
4.2.8不準在公寓樓區內大聲喧譁、爭吵,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能過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違者每次負激勵20元;
4.2.9就寢後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違者每次負激勵20-200元;
4.2.10夜間最遲應於22:00前返回公寓違者每次負激勵50元;
4.2.11菸灰、菸蒂等雜物不得丟棄地上,汙穢、雜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違者每次負激勵20元;
4.2.12寢室內外衛生由各自住宿人員輪流清潔整理每發現一次未清理,負激勵負責人員20元;
4.2.13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違者負激勵20元;
4.2.14不準在寢室內聚餐、打牌、打麻將、賭博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違者每次負激勵100-200元,情節嚴重者追究刑事責任;
4.2.15每間寢室和住戶必須每日保持清潔衛生,不得存有雜物和異味,對每次檢查不合格者每人負激勵20元;
4.2.16不得在寢室內看黃色影像違者每次負激勵300-500元;
4.2.17不得在公寓樓內打架鬥毆違者每次負激勵100-200元;
4.2.18不得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對損壞床鋪、門窗者,由負責人進行全部賠償50-500元;
4.2.19晚上21時後嚴禁與女職工在寢室內互串違者每次負激勵50元;
4.2.20對於男女混住的不道德行為,一經發現,對其負激勵1000-2000元並予
以開除,情節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4.2.21嚴禁從樓上向樓下丟棄物品潑水,一經發現每次負激勵責任人30-500元;
4.2.22嚴禁偷盜行為,對偷盜者,按盜竊物品的10-20倍處罰,並通報開除,對情節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4.3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a 患有傳染病者。 B有不良嗜好者。
4.4本公司提供宿舍系現住人員尚在本公司工作為條件,倘若員工職工包括自動辭職,除名免職時,該員工應於離職當日立即遷離公寓,不得藉故拖延;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公寓樓管理人員、保衛科人員檢查;對於遲搬者,每住宿一晚,交住宿費30元,三日後勒令其搬遷,對違規者強制其搬出;
4.5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寓樓管理員應立即報主管部門綜管部或保衛科負責人、夜間立即通知保衛值班人員協助;
4.5.1違反公寓樓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4.5.2公寓樓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4.5.3員工身體不適應或病情嚴重者;
4.5.4違反國家/地方相關法律法規的現象。
4.6相關激勵措施
4.6.1綜管部每月組織人員對公寓樓進行監督檢查,並進行評比,對錶現優秀的宿舍前5名每次正激勵相關人員10元,舍長30元,層長50元,所屬部門負責人正激勵20元;對於評比較差的寢室後5名,每次負激勵相關人員10元,舍長30元,層長50元,所屬部門負責人負激勵20元;
4.6.2公寓樓管理員必須對公寓樓的衛生、安全、紀律負責,每發現一次未執行規定而未制止的現象,負激勵公寓樓管理員50元;
4.6.3公司本著“舍與舍互動、層與層聯防、專人統管”的管理思想,鼓勵公司員工全面自主管理好公司公寓樓,對於在自主管理中表現優秀者,公司將視
情況給予30-200元的正激勵。
4.7本規定自2009年9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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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本辦法提出部門:綜合管理部
本辦法歸口部門:保衛科
本辦法起草人:
本辦法稽核人:
本辦法批准人:
本辦法發放範圍:公司領導、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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