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版大型商場租賃合同範本

General 更新 2024年04月28日

  合同不止是保護一方的利益,是保護雙方的利益,小編今天就給大家分享一下場地租賃合同,希望大家多多參考哦

  大型商場租賃合同範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於 市 區 路街某某商業廣場 座首層 號鋪“商鋪”的產權所有人,擬將商鋪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現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商鋪的位置、面積和用途

  1.1 商鋪的位置和麵積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出租和承租位於 市 區路街某某商業廣場“商場” 座首層 號鋪見本合同附件一圖示,且甲、乙雙方同意遵守某某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和物業管理規定。

  商鋪的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前述建築面積為本合同所述物業管理費的計算依據和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計算依據。如果交付時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與上述面積不一致的,以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1.2 商鋪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鋪只能用於經營商品種類 .

  非經甲方及某某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內將商鋪用於經營其他任何種類的商品和用於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對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行為未及時制止並不表示對乙方行為的預設。

  第二條 租期

  租期自 年 月 日如商場開業時間晚於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業管理費,但仍應繳納水、電等能源費。其他情況下,乙方裝修期間也應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具體裝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_____月 日止。

  本合同在商場確定的統一開業日前 日簽訂本合同的,則乙方應在統一開業日前正式對外開業,否則每延遲一日,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期租金總額1%的違約金。但是本協議簽訂日在商場開業日前的,如商場開業時間晚於上述租期開始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業管理費,但應支付水電等費用。開業日指商場具備對外營業能力時。乙方應按照商場確定的開業日對外營業。

  第三條 租金

  3.1 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內租賃商鋪的租金為:

  3.1.1 年 月 日前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為開業日起屆滿一年整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年 月第一個月如果不是整月時租金按日計付,租金標準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1.2 年 月 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為開業日起屆滿一年後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1.3 年 月 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為開業起屆滿兩年後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2 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 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開始之日至 月月底租金在進場裝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須在 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 租金。

  3.2.2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現金、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甲方或甲方銀行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為付款日。所有因執行本合同乙方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如下:

  開戶行:

  戶 名:

  帳 號: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項均按照本條約定執行。

  第四條 物業管理費

  4.1 商鋪的物業管理費為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人民幣29元,月物業管理費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前述物業管理費包含商場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保養費,公共區域保安、保潔、綠化美化的水、電等能源費以及商場所有區域的中央空調費等。物業管理公司可能會根據推廣商場等經營需要適當提高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應由甲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但在本租賃合同期間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承擔,本合同終止後仍由甲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4.2 物業管理費支付方式

  4.2.1 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承擔。

  4.2.2 物業管理費按月支付。除首期物業管理費外,乙方須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萬達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費自租期開始之日由乙方承擔。乙方需在租期開始日前進場裝修前向物業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業管理費從租期開始之日至____月月底。

  4.2.3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現金、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物業管理公司或其銀行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為付款日。所有因執行本合同乙方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物業管理公司指定銀行帳戶如下:

  開戶行:

  戶 名:

  帳 號: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項均按照本條約定執行。

  第五條 能源費

  乙方進場裝修前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能源押金________元。商鋪的水、電等能源費採取分戶計量,乙方應當自行承擔,從進場裝修日開始計收。乙方應按物業管理公司書面通知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水、電路損耗等能源損耗按照出租商鋪實際用電量佔商場總用電量的比例分攤。租賃期內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損耗的月平均損耗將作為計算剩餘租期內能源損耗數的標準。

  第六條通訊設施租金及押金

  6.1 乙方租用商鋪自行申請通訊設施如下:電話/傳真__部,上網專線__條。

  6.2乙方向相關部門支付前述通訊設施租金為電話/傳真每月人民幣____元/部,上網專線每月人民幣____元/條。

  6.3 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訊設施及押金為:每部電話/傳真人民幣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元;每條上網專線人民幣____元/條,共計人民幣____元。

   乙方所租用的通訊設施自行到相關部門支付租金。

  6.5 電話費、上網費等通訊費用含月租費、手續費等,由乙方自行向電信部門支付。

  第七條 保證金

  7.1 為確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須於簽訂合同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相當於兩個月租金的租金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7.2 為確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業管理費,乙方須於簽訂合同同時向物業管理公司一次性交付相當於兩個月物業管理費的物業費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7.3 在本條中保證金指前述租金保證金和管理費保證金。

  7.4 保證金的扣除

  7.4.1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滯納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證金衝抵,其衝抵金額相當於乙方前述欠費。該等衝抵並不能免除乙方仍須支付前述欠費的義務。

  7.4.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能源費或滯納金,物業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費保證金衝抵,其衝抵金額相當於乙方前述欠費。該等衝抵並不能免除乙方仍須支付前述欠費的義務。

  7.4.3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任何條款,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均可分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證金或管理費保證金,以抵償由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的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間接損失。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七日內將保證金補足。未及時補足的,按欠費處理。前述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損失的,乙方仍應補足實際損失。

  7.5 本合同終止後,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在甲方、物業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違約金等應付款項後,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應在乙方歸還甲方商鋪後十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八條 進場經營質量統一經營管理保證金

  乙方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統一經營管理進場經營質量保證金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作為在商場經營期間遵守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商品質量、服務質量的保證金。前述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損失的,乙方仍應補足實際損失。乙方違反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沒收全部或部分統一經營管理保證金,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七日內將保證金補足。未及時補足的,按照欠費處理。該項保證金的補足方式與本合同第七條關於保證金補足方式的約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質量不符合國家規定或有降低商鋪所在廣場的聲譽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直接從保證金中向消費者直接支付退貨款和賠償款。

  本合同終止後,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物業管理公司在乙方歸還甲方商鋪且清繳全部欠款後10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九條 滯納金

  本合同項下付款時間遇節假日均不順延,所述“日”均指日曆天,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通訊設施租金及押金、各項保證金等應當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費用,每日應按照拖欠費用 33‰ 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繳納滯納金,從應付日至實付全部清償之日止。

  第十條 續租

  10.1 如果乙方願意在租期屆滿後繼續承租商鋪,可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申請,但此申請須於租期終止日30日前、180日內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續約通知,視為乙方放棄續租,本合同自租期終止日自行終止。租期終止日前180日期間,甲方有權在不妨礙乙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帶客戶檢視商鋪場地,乙方應予配合。

  10.2 如乙方續租,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租金的收費標準。

  10.3 在租期屆滿前,甲方與第三方確定租賃意向,且就租賃條件達成一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後三日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承租權;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內沒有給予甲方答覆,則視為乙方放棄優先承租權。

  第十一條 進場移交

  11.1 甲、乙雙方應在租期開始日前30日內辦理商鋪移交手續。

  11.2 商鋪移交時狀態見附件二,甲、乙雙方在移交時應給予確認。

  11.3 乙方進場後,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仍有權繼續進行大廈周邊環境的建設、公共區域或個別賣場區域的裝修、宣傳廣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繕工程。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無需為此而對乙方作出任何賠償,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 如由於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進場,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應順延。延期超過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屆滿後七日內選擇解除本合同,乙方選擇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內無息退回乙方已付費用,但無須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第十二條 商鋪的使用

  12.1 裝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擔商鋪的裝修或改造費用和責任,裝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須經過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審查書面認定,但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並不因審查而承擔任何責任。

  裝修或改造應當遵守商場裝修管理制度和規定。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監督乙方的裝修工程施工過程,並隨時對不符合裝修管理制度的行為加以制止並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絕改正,則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自行加以糾正,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2.2 乙方應嚴格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已經和將要制定的商場各項經營管理制度、各項物業管理公約和制度、以及甲方與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的統一經營管理合同、物業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違反相關制度、規定和約定所遭受的處罰和應當承擔的責任應由乙方自行承擔。

  12.3 乙方應在其經營範圍內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各項設施、裝置,保持商鋪在租期內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12.4 乙方應自行為商鋪內部的裝修、裝置和其他財產購買保險,否則應自行承擔上述財產的風險。

  12.5 未經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將商鋪轉租或分租給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轉租或分租的行為無效,轉租或分租期間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歸甲方所有。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有權選擇立即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照16.2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離店

  13.1 因任何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後十日內,乙方均應將商鋪交還給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保留店鋪內所有裝修乙方損壞的應予賠償,或將商鋪恢復至接收商鋪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及時間因素的耗損除外。乙方未恢復原狀的,甲方可代為恢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約定期限交還商鋪,則視為乙方放棄商鋪內一切財物所有權,由甲方自行騰空、收回商鋪,處理商鋪內財物,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應賠償由此導致甲方的全部損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約定收回商鋪前,乙方除仍應承擔延遲期間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各項費用外,還應再向甲方支付雙倍租金。

  13.2 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時應付清所有應付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及其他應付款項含違約金、損害賠償、罰款等。

  13.3 如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時尚未付清所有應付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相關款項及其他款項,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扣押或阻止乙方轉移乙方在商場內的財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

  如乙方未付清應付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款項及其他款項超過七日的,無論乙方是否自行離店均視為乙方自願放棄其在商鋪商場內的財物所有權,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拍賣、變賣乙方財物,以抵扣拍賣、變賣費用和抵扣所欠款項。甲方可委託物業管理公司扣押和阻止乙方轉移商鋪內財物。因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採取上述措施而導致乙方財物受損、價值下降等不利後果的,乙方特此放棄要求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賠償的權利由乙方自行承擔。【律師認為業主或物業管理公司自行拍賣變賣租戶財物是違法的,該條規定的辦法只能是在情況緊急時採取,以犧牲較小利益為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爭取時間】

  第十四條 優先購買權

  甲方有權隨時向任何第三方轉讓商鋪,但應當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權優先購買該商鋪。乙方應當在收到該通知後三日內做出答覆;超過該期限乙方未答覆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商鋪的優先購買權。甲方轉讓商鋪後,乙方應與新的商鋪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內容簽訂新的租賃合同。沒有簽訂新的租賃合同的,按照法律規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由新的商鋪所有人享有和承擔,乙方依然負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第十五條 稅費

  甲方負責房產稅、土地使用費及房屋租賃管理費。乙方負責經營所引起的一切稅費。其他稅費甲、乙雙方按照中國法律各自承擔應承擔的部分。

  第十六條 提前解除

  16.1 本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6.2 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的,甲方有權不返還乙方全部已付款項。乙方除應補交免租期的租金外,還應承擔下述違約責任:【律師提醒,該規定實際上時給予乙方解除合同權利,只是其要負一定違約責任】

  16.2.1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六個月內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付足商鋪六個月的租金,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律師建議,不要低於25%】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

  16.2.2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個月後要求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律師建議,不要低於25%】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但乙方終止合同距合同期滿之日不足三個月的,違約金為剩餘期間的租金。

  16.3 下述情況下,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解除:

  16.3.1 乙方拖欠任何一項應付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費用超過 三十 15日,因違反本款約定導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還應同時承擔逾期滯納金。

  16.3.2 乙方未經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同意對所租房間或大廈其他部位進行裝修、改建或其他破壞行為。

  16.3.3 乙方擅自經營其他種類商品或變更租賃用途,經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後未在15日內改正的。

  16.3.4 在經營期間以任何藉口擅自關門、停業、張貼非經營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於商場經營、聲譽的行為,乙方應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兩萬元,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後未在三日內改正的。

  16.3.4 乙方違反商場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其他嚴重違反本合同或商場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的。

  16.3.6 本合同約定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1 甲方依照上述約定解除合同發生在本合同簽訂後六個月內的,乙方應向甲方付足商鋪六個月的租金,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甲方依照上述約定解除合同發生在本合同簽訂後六個月後的,乙方應向甲方補繳免租期租金,並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滿之日不足三個月的,違約金為剩餘期間的租金。

  16.5 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繳納的保證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業管理費、違約金等應付款項。

  16.6 因甲方違約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費用後,退還乙方已交付的保證金剩餘部分不計利息。甲方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三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16.7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藉口擅自關門,停業。如未經物業管理公司同意擅自關門的,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並處罰款貳萬元人民幣。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如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等自然災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預見或不可避免的社會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所租商鋪在租賃期間內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應順延,但如果商鋪已無法繼續使用,則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18.1 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爭議解決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8.2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8.2.1 提請南寧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8.2.2 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且須符合物業管理公司統一經營管理的相關制度及物業管理規定,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二○○__年__月__日 二○○__年__月__日

  有關於商場租賃合同範本

  出租人:______省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現就租賃______省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位於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商場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裝置處理、租金、定金交納

  1.甲方將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_______商場場地出租給乙方,租賃期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從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甲方原與_______簽訂的租賃合同終止。

  2.乙方第_______年向甲方付租金人民幣______萬元,以後每年租金在上年標準上遞增______ 。每年租金分_____次預付。按照先付款後租用的原則,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和以後每______個月期滿前_______天向甲方支付_______個月租金。

  3.屋內原有可移動的裝置另按有關協議處理。

  4.為保證合同的履行,乙方應交甲方定金_____元不計息,合同終止,如乙方無違反合同行為,甲方應如數將定金退還乙方;如乙方有違約行為,甲方有權將定金抵作乙方所欠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合同期間,乙方有權根據場地來確定經營專案。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裝修。但裝修應符合 _______等國家標準。

  2.乙方不論經營什麼專案,不得以“________”命名。有關經營的營業證照由乙方辦理。乙方證照必須具獨立法人資格,不得掛靠有關的費用。做到合法經營國土稅、租賃費由甲方承擔,甲方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3.乙方應按期、按數向甲方交納租金。合同期內,乙方將場地轉包轉租,須經甲方同意。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對外簽訂合同,不得以承租的房屋對外作抵押。

  4.乙方承擔自己在經營期間的一切債權債務。

  5.合同終止,乙方對場內、外的裝飾,不得拆除。

  6.乙方應加強消防、防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凡因乙方發生火災等事故所造成的直接或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並承擔一切責任。

  7.乙方應遵守執行計劃生育政策,招聘非本地戶口人員應到甲方辦理《流動人口證》,到公安部門辦理“暫住證”。

  8.合同期內,乙方負責聘用甲方職工_______人。甲方職工如違反乙方規定不適宜上崗的,乙方有權對其作多餘人員安排,但乙方應負擔不少於其本人基本工資的______%為職工生活費。

  9.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繼續租賃的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期收取租金。對乙方在經營活動中需要對外協商關係時,經乙方請求,給予必要的協助,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負責對房屋屋面的正常維護,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甲方不及時維修對乙方造成損失時,甲主應負責賠償。

  3.甲方不承擔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所出現的經濟或其它民事糾紛責任。合同期內,遇天災、水患等對乙方經營造成影響和損失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一方需要變更合同內容時,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

  2、由於政策規定或城市規劃建設需要,致使甲方不能出租房屋或乙方不能繼續經營時,可以終止合同執行。其善後工作由雙方協商處理。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3、租賃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

  五、違約責任:

  1.乙方違約,如不能按時交納租金或擅自轉租房屋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所出租的房屋,終止合同執行。除乙方賠償甲方有權提前收回所出租的房屋,終止合同執行。除乙方賠償甲方違約金元外,所造成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2.甲方違約,如甲方終止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內容時,甲方除賠償乙方違約金_______元外,對乙方原收購的裝置、設施,甲方應按賣價,按實際經營時間折價付給乙方按_______年折算,對乙方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六、其他規定:

  1.商場外東向場地從商場北牆起至南牆止,為甲、乙雙方共同場地。原則上由乙方作客庫停車使用,但雙方不得在此地段從事經營性停車業務,乙方不得超出所承擔場地經營。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持四份,乙方持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月___日

  鑑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_________

  商場場地租賃協議範本

  甲方:××××××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及××酒城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友好、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同意就下列房屋場地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場地位置和麵積

  1.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業用房位於北京市朝陽區××××大街101號××××大廈b座六層,使用面積為 2700 平方米。

  1.2 具體的租賃區域詳見附件1:房屋場地平面圖。

  第二條:租賃房屋場地的用途

  所租房屋場地的用途為 文化娛樂××酒城 .除經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及免租金期限

  3.1 租賃期限為 20 年,自 XX年 6月01日至 2025 年 05 月 31日。

  3.2 免租金期限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XX年02月28日。

  第四條:租金和定金

  4.1 租金的確定適用逐年遞增的辦法確定。其中,第1—2年為人民幣 2元/平方米/天,月租金總額為 162,000元,三個月租金總額為 486,000元,年租金總額為 1,944,000元大寫: 壹佰玖拾肆萬肆仟元 第3—XX年,每天每平方米2.7元,第11—20年按經營情況租金另定。

  上述一個月按30天,一年按360天計算。

  上述租金中不含水、電、空調、供暖、垃圾處理等費用。

  4.2 乙方於簽署合同後 3 日內向甲方支付 3個月的租金作為定金。如果乙方單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定金不予退還;如果甲方單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的,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

  4.3 免租期結束後,定金同時作為履約保證金。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或商場的有關制度在乙方經營期間違反本合同所約定義務時給予乙方相應處罰。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履約保證金不足時,乙方應在10日內補齊。履約保證金在合同期滿後予以返還。

  4.4每 3個月為一個租金支付週期,,除第一期租金按本條4.5執行外,以後每期的租金應提前 30天向甲方支付,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後為乙方開具正式發票。

  4.5第一期租金的交納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免租期屆滿前3日內支付。

  第五條:續租優先權及轉租

  5.1 合同期限屆滿後乙方需要續租的,乙方應在期滿前 3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否則,期限屆滿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5.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讓本合同項下的租賃房屋場地

  第六條:其他費用

  6.1 乙方正常經營所發生的所有稅費由乙方自行負責繳納。

  6.2 乙方裝修和改建以及專用和專有裝置的安裝、除錯、維修和保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3 甲方負責安裝水、電、天然氣表,但水電費由乙方承擔。水電費的標準按北京市的規定價格執行,空調費按實際使用電錶數字計算。

   垃圾清運費由乙方自負。

  6.5 甲方協助乙方申請有線電視、通訊、寬頻的開通,有關開戶和使用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6 應由房屋場地產權方交納的有關房屋場地本身的費用與土地使用費用、能源費等,以及房屋場地主體結構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工程改造引起的房屋場地主體結構變化產生的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以上約定由乙方承擔的各種稅費,除由乙方直接根據有關規定向相關部門繳納外,甲方根據有關規定憑單據、發票按各規定的期限向乙方結算。

  第七條:所租房屋場地的交付

  7.1 乙方應在簽訂合同時與甲方工程部門協商裝修改建事宜,如涉及變更原中央空調系統、公共橋架、消防報警、噴灑系統、防排煙系統、防火分割槽消防通道、主體結構變更時,須經設計單位認可。

  7.2 乙方進場施工前應先向甲方提供裝修施工圖紙一套含電路圖、效果圖、材料清單,經甲方批准並進行現場交接後,乙方的施工單位應持資質證明辦理進場手續,方可對租賃場進行裝修。

  7.3 甲方已於 XX 年 4 月 29 日前將房屋場地毛坯房,指裝置現狀交給乙方進行裝修、改造。

  第八條:所租房屋場地的使用

  8.1 乙方進場改造施工以及正常經營後,享有該房屋場地的使用權,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乙方保證:

  8.1.1 所租房屋場地的用途為 文化娛樂××酒城

  8.1.2 應遵守××××大廈的有關規定,愛護房屋場地及其附屬裝置設施,防止損害。

  8.1.3 不得擅自改變所租房屋場地的主體結構。確需改變時,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須經有關部門批准,甲方給予配合,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8.1.4 乙方應負責在所租房屋場地區域內自行安裝的裝置設施的維護、保養。

  8.1.5 乙方對所租房屋場地及其專供乙方使用的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必須及時報告和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8.1.6 乙方在租賃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乙方必須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消防安全責任

  9.1 甲方負責消防驗收,所租房屋場地乙方在二次裝修引起的消防系統變更,乙方自行完成消防報驗手續,甲方給予配合,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

  9.2 乙方在租賃期間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地方性規章制度等,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因乙方原因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9.3 乙方應在所租房屋場地內按有關規定自行配置滅火器材,嚴禁將樓宇內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

  9.4 乙方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所租房屋場地內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權在事先給乙方書面通知的合理時間內檢查所租房屋場地的防火安全,乙方不得無理拒絕。

  第十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0.1 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時間和要求將所租房屋場地交付乙方使用。

  10.2 甲方同意乙方利用所租房屋場地的外牆進行企業廣告發布和企業宣傳,位置、費用另議。乙方釋出廣告必須事先自行徵得廣告主管部門的認可。

  10.3 甲方保證所出租房屋場地的主體結構與門窗、水、電、消防、照明、空調和客貨電梯等裝置設施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規範,質量完好,安全可靠,可以正常投入使用。

  10.4 乙方與××××大廈的物業管理公司發生工作矛盾時,由甲方負責協調和調解。

  10.5 乙方辦理各項執照及許可證,需甲方協助時,甲方應提供方便和服務。

  10.6 甲方保留以下權利:

  10.6.1 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情況下,甲方有權隨時派遣工作人員進入乙方所租賃房屋場地進行有關固定裝置檢查和維修。

  10.6.2 甲方有權在本合同到期前三個月內,帶領其他有意租賃者在乙方正常工作期間到乙方租賃房屋場地視察參觀。

  第十一條:乙方權利及義務

  11.1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合法營業所需的全部有效資質證件包括但不限於工商管理部門加蓋紅章的營業執照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法人委託書、組織機構程式碼影印件、衛生許可證影印件、商標註冊證影印件、稅務登記證影印件等

  乙方應在營業前,申辦好營業執照及企業分支結構註冊和稅務登記、衛生許可證等一切手續,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11.2 乙方保證按時交納租金和水、電、空調等基礎能源費及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

  11.3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同時與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大廈物業管理委託合同》,並按商城的統一標準交納各種物業管理費用。

  11.4 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和政府及相關主管部門的法律法規,遵守××××大廈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商城有關安全和消防的規定,服從××××大廈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11.5 乙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從事合法正當的經營活動,按國家規定按時交納經營的各項稅費。

  11.6 乙方有責任在進行裝修改造的過程中,不破壞所租房屋場地的主體結構。不得將租賃房屋場地內不屬於乙方的財產作為向任何第三者以任何形式的債務擔保。

  11.7 負責所租房屋場地的內部防火安全、門前三包、室內衛生、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有關部門的管理規定。

  11.8 乙方的經營人員應具備身份證或暫住證、務工證、健康證明、婚育證等,乙方應保證並要求其經營人員能夠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商城的規定。乙方應將其經營人員的上述證明的影印件提供給甲方。

  第十二條:退租

  12.1 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乙方應在 20 日內完成撤場工作,並將所租房屋場地及其甲方原有的專用裝置設施恢復原狀自然損耗除外後交付甲方。

  12.2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保證甲方原有的專用裝置設施正常、可靠執行。

  12.3 甲方同意乙方將其自行購置的裝置和設施拆除與撤出,但乙方拆除和撤出有關裝置設施後有損甲方房屋場地及其附屬物的除外。

  12.4 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乙方一次性付清應由乙方承擔的全部租金和其它費用後,甲方原則上保障乙方的撤場工作不受干擾。

  12.5 除上述約定外,退租的未盡事宜屆時雙方具體協商確定。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3.1 如果甲方不能按時完成交接工作或因甲方原因造成水、電、消防、空調、電梯等裝置的驗收滯後,使乙方因此而延誤工期,則所延誤之時間應視為乙方免租期。

  13.2 甲方應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暖和空調與新風的正常供應,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經營,甲方應免除在此期間乙方的房租,由於乙方失誤操作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3.3 如乙方欠付租金及相關費用,每延期 1天,除租金和相關費用外,還應向甲方支付所欠金額 3‰ 作滯納金。

  13.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提前解除合同並收回所租房屋場地,乙方履約保證金和預付租金不予退還,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一切損失:

  13.4.1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所租房屋場地的主體結構或改變所租房屋場地用途的;

  13.4.2 拖欠租金達1個月或所欠租金及其他費用的總金額相當於1個月租金的;

  13.4.3 利用所租房屋場地進行違法活動的;

  13.4.4 故意損壞所租房屋場地和裝置設施,造成其他商戶無法正常經營的;

  13.4.5 違反安全、消防的有關規定,多次經***、消防部門或甲方警告不能及時改正或釀成災害發生,造成損失的。

  13.5 無論什麼原因,乙方車撤場時,若依據本合同約定欠交甲方各項費用的,甲方有權限制乙方將其自行購置的裝置和設施拆除與撤出,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未清償全部所欠費用前留置其裝置設施等一切財產。

  13.6 甲方瞭解乙方違約的事實而又接受租金時,不能視為甲方放棄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除非甲方明確以書面方式或放棄上述權利。

  13.7 在合同有效期內, 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終止本合同,需提前 6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簽訂終止合同,但合同另一方有權要求提出終止合同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在終止合同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13.8 如因國家建設或遇不可抗力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雙方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第十五條: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在甲、乙方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後 日內,雙方持本合同和有關證明檔案向當地有關部門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登記備案機關備案一份。

  附件:房屋場地平面圖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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