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簡單商場租賃合同範文

General 更新 2024年05月14日

  商場的場地租賃關乎著商場的發展,小編今天就給大家分享一下場地租賃合同,僅供借鑑

  簡單版商場租賃合同範文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位置

  1、甲方同意乙方在 商場 位置設定賣場,場地面積 平方米,經營本合同所定的業種。

  2、甲乙雙方共同到現場辦理辦理完交接手續後,乙方可獲得 天裝修期,在此期間不計租金。

  3、場地陳列商品的設施由 方提供, 。

  4、場地裝修、裝潢方案由 方提供,甲方審定認可後,施工由 方負責。

  第二條:經營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如開業日期 年 月 日不能準時開業,影響乙方經營,甲方將按實際延誤天數賠償租金。

  3、乙方在合同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讓櫃架經營權或與第三者共同經營及有其他損害甲方權益之行為現合作經營面積 平方米, 戶,合作者姓名 ,經營品類 其餘自主經營,否則以違約論處,甲方可終止本合同,並視情節予以處罰合同簽定之後如不報請甲方批准另行租賃經營,每戶或每一單品罰金1萬元,超過3戶者,終止本租賃合同,租金保證金不予退還。

  4、合同期滿,乙方經甲方同意可續約,但應於期滿前二個月由乙方先行提出書面申請。合同期間乙方如需中途撤櫃架,應於45日前提出撤櫃架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撤櫃架。

  5、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 並遵守甲方所定的管理規章,除另有規定外,乙方不得於營業時間內停止,否則以違約論處。

  6、甲方有權根據商業步行街狀況及需要暫停商業步行街營業,但每自然年度不超過七日,乙方不得因此要求減免租金及其他費用,也不得要求甲方賠償其他損失。但遇有特殊事件、政府行為、社會重大活動等事項發生,導致無法營業,可不限七日。

  第三條:營業專案與方針

  1、乙方經營專案以 為限,乙方所售商品及定價應送交甲方稽核後方可陳列出售,其業種不得隨意變更超越。新增營業專案須提前提出正式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陳列出售,否則以違約論處。

  2、乙方銷售的商品品質應合乎要求,售價應合理公道,並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若品質不佳或售價高於其他商場及其連鎖店,經檢舉或查證屬實,乙方應無條件辦理退貨、換貨或退還貨款,同時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商品價格十倍的罰款,及單方面調整價格直至終止合同。

  3、乙方商品的品質、內容、數量或新產品的開發無法達到甲方要求,或乙方因陳列銷售偽劣、仿冒商品而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負完全賠償責任與其他一切法律責任,並且甲方可隨時取消其賣場經營資格,並終止租賃合同,租金保證金不予退還,如商品供應斷檔,造成櫃檯、貨架閒置,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4、乙方同類商品在其他賣場若有打折特價活動時,在甲方陳列的相同商品也應自動降價,否則以本條款第2款辦法處罰。

  5、乙方應接受甲方核定許可提貨券,甲方提成 %的手續費用。

  6、乙方在甲方賣場陳列銷售的商品,應合乎一切政府法令的規定,如有違反法令的情形,其責任概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如因此而遭受損失,可追究乙方賠償。

  7、顧客要求退還貨時,乙方應按甲方對消費者服務承諾規定辦理。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時間

  1、租金標準: 元/月.平方米

  2、租金:年租金總計: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3、繳付方式:

  A、租金分二次支付,甲方場地交付之日繳納租金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次年6月30日前繳納租金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B、甲方通過綜合考核同意乙方繼續經營,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末月前一個月交付,第三年以此類推。

  C、如乙方不能通過甲方考核,終止合同90天后,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並扣除因乙方退出經營後造成甲方經營延誤而發生的實際損失租金×實際天數。

  第五條:物業管理服務

  1、乙方場地保潔、保安等物業管理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再收取物業管理費用,如須甲方協助,費用另行商定。

  2、水、電費按實際發生的金額據實結算,於次月1日至5日結清。

  3、甲方免除乙方全年空調費用。

  4、甲方對客戶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甲方按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加適當的勞務費用計收。

  5、乙方逾期交納水電費等一切費用,從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逾期應繳費額5‰的滯納金。

  6、費用支付方式及時間:

  A、 水費、電費:乙方按實際發生的金額據實結算,於次月1日至5日結清。

  B、 如以後的空調費、採暖費、水費、電費等價格有所變動,按政府有關部門浮動的單價作相應的調整。

  第六條:保證金

  1、保證金: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為了維護全體物業使用人的共同利益,為維護商業步行街公平交易,杜絕欺詐,保持商業步行街長期穩定經營,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定同時向甲方支付商品質量保證金、服務保證金、安全保證金、物業保證金、管理保證金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保證金退還方式:合同履行期滿乙方遷出本商業步行街後,雙方辦理完畢賣場交接手續90天后,如無客戶索賠、投訴等問題,且經甲方確認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及欠繳有關費用,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保證金退還時不計利息。

  3、對乙方有違反本合同,以及本商業步行街管理制度的違法行為,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直接扣除相應違約和損失,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3日內補足保證金不足部分,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考核標準

  1、乙方應提交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個人身份證影印件各一份。

  2、甲乙雙方議定每期 個月,營業目標如下:第一期第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營業總額為 元整;第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營業總額為 元整。

  3、乙方的營業情況每 個月應接受甲方評鑑一次,業績未達甲方規定者,甲方可調整其經營面積或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八條:促銷

  1、甲方為促進銷售舉辦的各項活動,乙方應儘量配合,並分擔費用以求共同發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

  委拒絕,涉及費用的分擔甲方應事先和乙方協商。

  2、乙方若自行促銷,所發生的一切促銷費用等悉由乙方自行負擔,乙方自行促銷的海報、廣告須經甲方稽核同意後方可使用。

  3、乙方不得有不正當競爭行為,甲方如認為乙方的促銷行為有妨害他人營業的可能,可予以制止,乙方如未即停止,以違約論處。

  第九條:商品管理

  1、乙方陳列於承租賣場的商品由乙方自行負責管理。

  2、乙方銷售或陳列的商品不得有仿冒商標或侵害他人代理權、專利權的侵權行為,並不得陳列銷售政府規定的違禁品,如經查獲,乙方應自負民事和刑事法律責任。若乙方有上述違法之事而導致甲方承受連帶責任,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損失,並可視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或終止合同。

  3、乙方在承租賣場銷售的商品,如經顧客使用後產生不良反應而損害顧客利益,對顧客身體造成傷害或因而使甲方信譽受損時,乙方應負一切法律及賠償責任。

  第十條:人員管理

  1、乙方所聘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商品有關的知識和技能的營業人員,經甲方認可後方能上崗,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營業人員。

  2、乙方派駐人員應穿著甲方統一規定的制服、佩帶識別證,所需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對賣場內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同時不得儲存危險物品。

  4、乙方對賣場內的裝潢、電器等裝置,如需變更、整修維護、增設或移動時,應事先以書面通知甲方,並附裝潢平面及施工配電圖等,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其費用概由乙方承擔。正式施工期間,乙方應派人員監工,以維護商場安全,並由甲方隨時檢查,完工時由甲方檢查認可後方得營業,日後無論何種原因終止合同時,乙方對其自費裝置部分不得拆除或提出任何補償請求,其所有權屬甲方所有。

  5、乙方的電器裝置如有故障或不良反應時,應立即通知甲方處理,並酌收工本費,乙方不得擅自增加裝置,因此造成損害時,由乙方負責賠償。

  6、如因乙方受僱人員及其賣場顧客等的有意、過失或疏忽行為,造成甲方或商場其他商戶的裝置蒙受損失者,乙方應負完全的賠償責任。

  7、除根據本商場的統一安排或另有約定外,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開業時間準時開業且開業後應保證每日正常營業,租賃期內的每日營業時間應嚴格遵守本商場的統一規定。

  8、在租賃期內,乙方連續五日或在一個月內累計七日不營業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內遷出本商場,如乙方拒不遷出,視同乙方同意甲方將其經營的商品在它處保管,同時甲方有權將乙方承租賣場另行安排。因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9、乙方與其他客戶共同確定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如乙方人員對物業管理區域內設施造成任何損壞,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10、乙方的銘牌及標誌的設定應符合甲方的整體佈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設標牌及廣告。

  第十二條:廣告商業步行街及商場內非乙方承租鋪位廣告權歸甲方所有。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張貼廣告或宣傳畫、利用廣播等任何形式在步行街內進行廣告宣傳。如確屬需要,經甲方稽核並收取一定費用後可辦理。

  第十三條:乙方如有下列事情發生,應立即以書面告知甲方

  1、公司組織及主要業務變更

  2、資本結構發生重大變化

  3、公司的地址、電話變更

  4、派駐專櫃架的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須經甲方同意。

  第十四條:免責條款

  乙方因下列情況遭受損害,不得要求甲方賠償:

  1、因不可歸於甲方的原因發生的災害

  2、火災、地震、風災、水災所導致的損害

  3、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條款或其他相關規定所發生的損害

  4、緊急停電、停水或其他非甲方人員故意或過失造成的非甲方責任事件,致使商場或商業步行街不能正常經營,屬乙方經營中的合理風險,乙方不得要求減免租金、其他費用及要求賠償其他損失。 第十五條:違約處理

  1、如甲方違約解除本合同,甲方退還乙方租金餘額及保證金餘額,並承擔年租金10%的違約金。

  2、如乙方違約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再退還乙方剩餘租金,並且乙方應承擔年租金10%的違約金。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十一8條之規定,應承擔年租金10%的違約金。

  4、延付: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乙方應承擔延付部分日萬分之二的違約金,逾期支付租金超過十五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如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承擔年租金5%的違約金。甲方決定解除合同的有權按十一8條的約定處理。

  A、 乙方違反本合同三.1條的約定超範圍經營

  B、 乙方違反本合同六3條的約定未按時補交保證金的

  C、 乙方違反本合同十一7條的規定不遵守統一經營時間的

  D、 乙方違反本合同三3條規定,因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被顧客投訴,在一週內累計達3次以上 E、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拒絕改正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本商場及商業步行街管理規定、合同約定的行為。

  F、 如乙方因其行為給甲方造成惡劣影響,包括但不限於被新聞媒體負面報道、被政府部門或社會組織批評或處罰等

  G、 如乙方因違反本合同或非法經營或侵害他人利益被甲方給予3次以上書面警告

  H、 如乙方因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

  I、 如乙方毆打、漫罵、侮辱顧客,或在商場及步行街內打架鬥毆、聚眾滋事以及其他損害商業步行街聲譽的和形象的行為

  J、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十一2條約定的

  K、 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由於個人原因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的責任與賠償

  6、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上述各條款規定者,甲方可終止合同,解除乙方賣場經營權利,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一切損失

  7、合同期滿未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經甲方通知而終止合同,乙方於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後3天內負責將商品撤離現場,如故意拖延不履行,視為拋棄其所存留於專櫃架的貨物,任由甲方處理

  8、乙方於合同終止日應立即清償各項費用,如仍不足者,甲方可行使留置權,並依法追訴。

  大型商場租賃合同範文

  甲乙雙方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本著明確權責、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租房屋及附屬物,乙方用於商業經營用途等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物

  1.1 本合同租賃物為 號 共計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房屋、附屬裝置設施和附屬場地。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上述權證影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一。

  1.2 本合同租賃物的房屋共計 層,其中一層面積 平方米、負一層面積 平方米以雙方共同測量資料為準。詳見租賃房屋平面分界圖,該租賃房屋平面分界圖,由甲乙雙方蓋章後作為本合同附件二。

  1.3 本合同租賃物的附屬裝置設施包括:合格並正常使用的消防系統、合格並正常使用的供水供電系統、有線電視線路、有線電話預留線路、自動扶梯2臺、貨梯一臺,甲乙雙方共同使用、合格並正常使用的中央空調等。具體見甲乙雙方列出的附屬裝置設施清單,由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三。

  1.4 本合同租賃物的附屬場地包括租賃物部份頂部及外立面的商場店招位、廣告位、停車位,以及門前場地、員工通道等。詳見附屬場地清單及分界圖,該附屬場地清單和分界圖由甲乙雙方蓋章後作為本合同附件四。

  1.5 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將本合同租賃物交付乙方。甲乙雙方在交付時應簽訂交接清單,註明本合同租賃物的詳細狀態。甲方保證乙方能安全、正常、有效地使用。否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 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2.2 為利於乙方的裝修等開業籌備工作,甲方提供 月裝修期,裝修期期間甲方不收取租賃費,並且保證水電等的供應,乙方承擔裝修期相應的水電及其它一切費用。

  2.3 優先租賃權。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或租賃物繼受人是否繼續租賃該商場。乙方如決定繼續租賃,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的權利。續租的租賃協議由雙方協商後另行簽訂。2.4 優先購買權。租賃期內,甲方或租賃物的繼受人將租賃房屋及附屬裝置設施出售,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2.5 撤離期。合同到期或雙方根據合同約定中途解除合同,乙方應在約定的撤離日後15日內撤出。在撤離期內,乙方將所有權屬於乙方的裝置設施及貨物清除出租賃房屋。在撤離期間,甲方不收取租賃費用。

  第三條 附屬裝置設施及甲乙雙方維護保養責任

  3.1 有關水電方面

  3.1.1 甲方應於交付租賃物的同時向乙方提供不少於210KV的電量供乙方照明、展示使用,並將電源接至乙方租賃房屋的配電櫃並獨立按裝計量表,由乙方獨立控制。中央空調主機及末端裝置、貨梯、自動扶梯的用電不包括在前述的210KV中,由甲方另行提供並能滿足上述裝置的正常使用。甲方在移交時應確保現有照明、燈具、開關、插座、配電櫃等供電裝置設施符合國家電氣使用標準並處於正常完好的使用狀態。

  3.1.2 甲方應對本租賃物的“表前” “表前”:指甲方主供裝置至乙方租賃房屋的配電櫃水電錶,“表後”:指乙方租賃房屋的配電櫃水電錶至乙方使用的全部裝置設施供水、供電裝置設施進行維護保養,並承擔全部費用;乙方應對本租賃物的“表後”供水、供電裝置設施進行維護保養,並承擔全部費用。若因甲方維保不當或欠費導致不能正常使用,甲方應按合同第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2 有關消防方面

  3.2.1甲方應按當地消防主管部門的規定在交付租賃物時向乙方提供符合開設商場要求的消防設施包括噴淋、煙感、消防栓、報警聯動系統以及應急燈、疏散指示燈、滅火機、滅火箱等和相應的驗收合格證明、年檢合格證明,該消防驗收合格證明和年驗合格證明覆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五。

  3.2 有關消防方面

  3.2.1甲方應按當地消防主管部門的規定在交付租賃物時向乙方提供符合開設商場要求的消防設施包括噴淋、煙感、消防栓、報警聯動系統以及應急燈、疏散指示燈、滅火機、滅火箱等和相應的驗收合格證明、年檢合格證明,該消防驗收合格證明和年驗合格證明覆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五。

  3.2.2 乙方在裝修及消防報審過程中發現原有消防系統不合格,甲方應及時按當地消防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進行修復或完善,並負責通過當地消防主管部門的驗收。如甲方未能及時修復,乙方為不影響經營,可以書面通知甲方,經確認後先行墊資對不完善的消防系統按照當地消防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進行修復或完善。乙方墊付的費用,經協商由甲方支付給乙方或由乙方在租賃費用中直接扣除,乙方在收到款項時須向甲方提供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清單和相應的合法發票。

  3.2.3 甲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對消防系統進行維護,確保其正常安全使用,並通過消防部門年檢。乙方應對其租賃物內的消防裝置設施,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維護,確保其正常安全使用,並通過消防部門年檢。若因甲方或乙方維保不當,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通過年檢的,甲方或乙方應按合同第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3 有關自動扶梯、貨梯

  3.3.1 甲方應在交付租賃物的同時,提供能正常使用,並通過當地有關部門的驗收的自動扶梯2臺。甲方應同時提供有關部門的驗收合格證明和年檢合格證明,該驗收合格證明和年檢合格證明覆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六。

  3.3.2 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對自動扶梯進行維修保養,承擔全部費用,並按規定年檢,在合同到期後應保證自動扶梯完好並且通過有關部門的驗收。若因乙方維保不當,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通過年檢的,乙方應按合同第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3.3 甲乙雙方共用貨梯一臺,由甲方負責維護保養,使用及維護保養費用各半承擔。

  3.4 有關中央空調

  3.4.1 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中央空調服務,中央空調每年首次啟用和停用的時間由甲乙雙方根據經營需要協商制定,確保乙方正常安全使用。

  3.5 有關租賃物的維修保養

  3.5.1 在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內已包含甲方提供的基本設施的租賃費,即甲方提供的中央空調、消防設施、電梯等裝置供乙方使用。租賃房屋內是乙方獨立使用的甲供裝置,在保修期內由甲方負責維修保養,保修期外由乙方負責維護保養甲方應把相應的廠商資料提供給乙方,但乙方應根據公用事業部門及其他單位的要求按期支付該設施的日常使用費用。

  3.4 有關中央空調

  3.4.1 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中央空調服務,中央空調每年首次啟用和停用的時間由甲乙雙方根據經營需要協商制定,確保乙方正常安全使用。

  3.5 有關租賃物的維修保養

  3.5.1 在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內已包含甲方提供的基本設施的租賃費,即甲方提供的中央空調、消防設施、電梯等裝置供乙方使用。租賃房屋內是乙方獨立使用的甲供裝置,在保修期內由甲方負責維修保養,保修期外由乙方負責維護保養甲方應把相應的廠商資料提供給乙方,但乙方應根據公用事業部門及其他單位的要求按期支付該設施的日常使用費用。

  第四條 租賃費用、押金及其支付

  4.1 租賃費用 本條所定義的租賃費用,包括租賃房屋、附屬裝置設施等費用本條另有約定的費用除外。租賃費用為 萬元/年其中房屋租賃費為 萬元,裝置設施費租賃費為 萬元,租賃費用採取“先付後租”的方式按半年支付。乙方於每半年到期前15日向甲方繳納下半年租賃費用,甲方在收到租賃費用後5個工作日內按乙方支付的金額向乙方出具符合稅法規定的房屋租賃專用發票。甲方如延遲出具發票,乙方有權相應順延下期租賃費用的支付。

  4.2 水電費 甲方為乙方租賃部分單獨安裝水電錶。乙方按該水電錶的計量數字按月向甲方交納水電費,單價以同期供水供電部門公佈的用水用電單價為準,線損按實際用電量的比例分攤。甲方應提供同期供水供電部門的水電費單價表及乙方使用水電明細表。甲方在收取電費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等額增值稅發票,甲方如延遲提供發票,乙方有權相應延遲交納水電費。乙方在收到甲方水電費發票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繳納費用,逾期按日 元向甲方繳納違約金。供水、供電等有關部門就水電費給予甲方的優惠政策乙方同樣享受。

  4.3 中央空調使用費 包括中央空調主機及末端裝置的水耗、電耗、燃料、水處理費、送新風費及維修保養費、人工費等所有費用。按月結算,先用後付。甲方在收取製冷費用的同時,應向乙方提供等額增值稅發票。

  4.4 商場停車位及周邊場地由甲方統一管理,乙方支付甲方每年場外物業管理費萬元整,乙方經營涉及政府部門的費收由乙方另行自行負責。

  4.5 合同簽訂後五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繳納定金 萬元整,甲方正式交付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個半年租金,定金轉為租賃保證金,合同終止或解除後退還不計息。

  4.6 租賃期內,除本條明示的收費專案外,甲方不得另立收費專案向乙方收取本條約定專案以外的費用。第五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5.1 甲方保證出租給乙方租賃物的產權關係清晰沒有爭議,甲方有權出租。在租賃期內,甲方任何產權方面的變動均不得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否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2 甲方保證所提供的租賃物在租賃期內不得另行出租給第三方,保證不因租賃房屋發生的產權糾紛、產權變動以及與他人的糾紛影響乙方對租賃物的正常經營使用。甲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做出有礙乙方營業的行為。否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3 租賃期內,租賃物產權如轉移,甲方應保證租賃物的繼受人受本合同約束,繼續履行本合同,履行在本合同中甲方的義務,並協調好租賃物繼受人與乙方的關係,做好相關的交接工作。甲方如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並需得到乙方的書面認可。

  5.4 甲方應努力承擔作為出租方的義務,在乙方相關手續及事務辦理過程中,甲方應提供儘可能的協助。租賃期內,甲方負責處理因租賃物的相鄰關係,乙方有協助的義務;租賃物如因政府規劃等原因需拆遷,甲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並協助乙方根據有關規定取得拆遷方面的權益。

  5.5 甲方承諾嚴格按本協議履行義務,如未履行義務,造成乙方損失的,或造成第三方損失,致使該方要求乙方承擔責任的,甲方應對乙方或第三方予以賠償。乙方對第三方提出的要求,應積極應對,儘可能減少該項責任,否則,甲方有權對擴大的損失予以拒絕。

  5.6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將租賃物所在大廈及外立面的其他部分用於自營,或租賃、出售給第三方用於經營與乙方經營範圍相同或相類似的專案或廣告宣傳。否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7 甲方應保證其出租的房屋在租賃期內能安全、正常使用,並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由於房屋本身的工程質量問題,甲方應及時負責修復,若乙方因此受到間接或直接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損失,甲方拒不維修或賠償,經協商乙方可代為維修,維修費用可從租金中直接予以扣除。甲方保證其提供的裝置設施在相應的質量保證期內安全、正常地使用,並將廠商資料提供給乙方。

  第六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6.1 乙方承租租賃物的用途為乙方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乙方必須依法經營、照章納稅,樹立企業的良好形象。

  6.2 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租賃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如不能按時繳納,每天按 元加收滯納金。逾期超過30天的,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按照本合同

  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6.3 租賃期間,乙方在不改變租賃物內部結構和功能的前提下,可根據實際經營需要,對商場櫃檯佈置、經營格局等作合理調整,並進行內部裝修與改造。乙方如確需對房屋結構、裝置設施進行改造的,在改造前須將方案交甲方審查,乙方的改造方案不得危及建築結構安全及房屋的正常使用。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經營需要自行新增其他裝置設施或其它財產,費用由乙方承擔,產權歸乙方所有。雙方的租賃關係結束後,由乙方對自行安裝的裝置設施進行拆除並恢復該租賃物原狀。

   承租期內,乙方有權將承租的租賃物部分轉租給第三方,乙方有權將商場的專櫃展臺等租賃給廠家使用,但:①分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超過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②本合同發生終止時,分租合同也相應終止。乙方保證作為承租人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保證甲方不因該轉租行為而使本合同項下的利益受到影響,否則視乙方違約,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6.5 乙方承諾嚴格按本協議履行義務,如未履行義務造成甲方損失的,或造成第三方損失,致使該方要求甲方承擔責任的,乙方應對甲方或第三方予以全部賠償。甲方對第三方提出的要求,應積極應對,儘可能減少該項責任,否則,乙方有權對擴大的損失予以拒絕。

  6.6 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租賃物及外立面的其他部份用於自營或租賃給第三方用於經營與甲方現有經營範圍相同的或類似的專案及宣傳如:餐飲、服飾、食品超市等。

  6.7 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房屋及甲方提供的各項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若因乙方使用不當,房屋或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甲方可代為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除國家規定的保修期外,乙方應自行負責上述房屋及設施。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中第1.5款,延遲交付租賃物,延遲提供乙方正常供電、供水,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按每天 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相應損失,延遲達3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2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中第3.2.1款,延遲提供消防驗收證明,應免除乙方延遲期間的租賃費用。延遲提供達7天以上的,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按每日 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損失,延遲達3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商場場地租賃合同書參考

  甲方: 簡稱甲方

  乙方: 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場地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場地租賃情況

  1、甲方同意將一樓超市無購物通道西側 平米場地租給乙方使用。

  2、乙方經營專案

  3、租賃時間為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場地租金每年 元,租金繳納方式為上打租,每半年付一次。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水、電、取暖等裝置條件。

  2、甲方對乙方從業人員有培訓、指導、管理的權利。

  3、甲方負責乙方店內產品廣告宣傳事宜。

  4、對於乙方不能服從甲方管理的從業人員,甲方有權按規章制度進行處罰,並建議乙方調換或辭退。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辦理工商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

  2、按時向甲方繳納租金。

  3、依法經營,明碼標價,不出售過期偽劣產品,確保質量,如因商品質量問題引發投訴或遇職能部門檢查不合格處以罰款時,所涉經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享有對場地的使用及維護權利,但不具有所有權,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硬體設施。

  5、乙方從業人員應嚴格遵守甲方各項規範要求,文明服務,禮貌待客,如因服務不周引發投訴和糾紛,按甲方有關條例處理。

  四、其它事宜

  1、遇有不可抗拒的政治事件、市場變化不能正常經營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合同自行解除,合同期滿後,乙方需再續合同要經雙方協商後再行簽訂手續。

  2、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要認真履行合同,如出現任何一方中途私自終止合同行為,由違約方向對方賠付XX元違約金。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五、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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