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的畢業論文優秀範文

General 更新 2024年04月29日

  隨著文化產業的蓬勃發展,新聞傳媒更是成為支撐文化產業發展的朝陽產業。下文是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的關於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淺析災難報道中新聞圖片倫理

  在新聞圖片倫理歷史中,西方學術界的研究較早。早在1964年,西方的新聞學教科書中就提到了相關知識,Curtis Mac Dougall的《新聞業及其問題》一書中指出,攝影師應當對其工作中所面臨的倫理問題多加考慮。隨後涉及新聞圖片倫理的研究開始發展起來。1978年,Horold Evans提出了暴力、對隱私權的侵犯、性與公共道德、圖片造假這四個倫理學需要關注的領域。有趣的是,1986年Frank Hoy在《圖片新聞學:一種視覺視角》中提到了一個至今仍然議論不止的新聞攝影熱點話題:攝影記者拍還是不拍?[1]文中給出的結論是,先拍下再做考慮,若沒有拍下,何從考慮?我們可以不贊同這一結論,但是這個研究卻給了我們一種思想啟示。

  隨著“讀圖時代”的到來,圖片在新聞報道中的作用愈顯突出,圖片的現場感、直觀性使得新聞圖片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發展。但是隨之而來的問題也引起了人們的關注,如在汶川大地震中媒體刊登的一張張慘不忍睹的現場照片,喚起了人們對人文關懷的追求;一些媒體或記者為了各自的目的而製造虛假圖片,“深圳最美90後女孩”“華南虎假照片”等引起了人們對新聞圖片真實性的追求;“雨中跌倒的自行車”“飢餓的蘇丹”“挾屍要價”等新聞圖片喚起了人們對新聞職業道德的議論……本文以2015年8月12日天津濱海新區爆炸事故系列報道中新聞圖片的運用為主線,藉助近些年國內外災難新聞圖片所出現的媒介倫理問題為補充,分析在災難中微博、微信與傳統媒體的新聞圖片倫理,希望通過此研究能夠對媒體運用新聞圖片有所啟發。

  一、災難新聞報道的四個階段

  2015年8月12日晚11時許,天津濱海新區塘沽開發區的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所屬危險品倉庫發生爆炸以下簡稱“天津爆炸事故”,接到訊息後,消防隊開始展開緊急救援。這場突如其來的災難,不僅是對救援人員的挑戰,同樣也是對各媒體的挑戰。媒體作為公眾獲取資訊的主要渠道,必須準確及時地報道災難的最新狀況,同時不能使報道傷害當事人,也就是不能違背新聞倫理。

  一預警期

  “天津爆炸事故”報道的首發媒體是微博平臺,據查,一位微博網友在8月12日23時26分發布了關於天津爆炸事故的微博[2]見圖1。微博在此次爆炸事故的預警期中充當了“先鋒”。預警期圖片均是由目擊者直接拍攝傳播,沒有經過編輯的篩選。這個時期的圖片傳播,主要目的就是告知他人有一個重大災難發生了。

  二爆發期

  進入爆發期後,其他媒體開始迅速做出反應,各媒體開始迅猛傳播相關訊息,但最大的訊息來源仍然是微博和微信。但由於網民的媒介素養參差不齊,使得微博、微信中開始散佈出一些謠言,在更多的專業媒體介入之前,謠言迅速地擴散。編輯試圖通過及時報道以及選擇真實的現場圖片來還原事實真相,儘可能清晰地呈現事實給大眾,穩定人心。

  三緩解期

  越來越多的專業媒體積極取證、及時闢謠和專業報道,微博、微信的優勢逐漸被傳統媒體所取代,此時編輯運用圖片來還原事實真相,清理各種謠言,穩定社會情緒,進行輿論引導。

  四善後期

  事故在微博和微信上的熱度不再像前三個階段那樣高,報紙、電視等專業媒體在此時則會對事故的前因後果做出交代,編輯運用新聞圖片的目的就是交代災難救援以及調查結果。

  由此可見,微博、微信在事故的告知階段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會傳播出大量的不實資訊,在告知事故的同時也增加了事故的不確定性。專業媒體的介入對於消除事故的不確定性發揮著重要的作用,而且,越早介入,越有助於縮短不確定性的時間,越能發揮好輿論導向的作用。

  二、災難報道中新聞圖片的倫理問題

  一社交媒體新聞圖片的倫理問題

  1.反覆渲染造成二次傷害

  社交媒體門檻低,所有資訊不需要篩選即可直接上傳至網路。導致在災難性事件中,一些遇難者及其家屬痛苦的畫面可以無所限制地在網路中流傳,反覆渲染容易對遇難者及其家屬造成二次傷害。

  2.匿名傳播,圖片虛假現象嚴重,助長謠言傳播

  社交媒體不僅缺乏把關人,同時其匿名性的特點,讓人們在傳播訊息時無所顧忌,這為別有用心的人在災難事故中傳播謠言提供了機會。我國突發性災難事故發生後,在第一時間往往缺乏權威可靠的資訊釋出渠道,公眾以及媒體在資訊缺位的情況下進行猜測,產生謠言。圖片因其直觀性,說明事實真相的效果勝過千言萬語。當謠言搭配了相關影象資料,則會導致謠言以異常的速度蔓延開來。如在“天津爆炸事故”中的這個謠言:微博上有網友發出一張在天津爆炸釋出會現場一名男子打瞌睡的圖片,並配文“真是呵呵了”見圖2。訊息剛發出時引起了網民對該男子一邊倒的抨擊。

  後經證實,這名男子叫靳博,是最早進入爆炸現場的記者之一,最早的現場照片和傷亡資料都由他發出,為了報道沒來得及睡覺、吃飯,實在撐不住了因而打了個瞌睡。災難面前,人的神經變得非常敏感,但若不弄清事實真相便加以傳播並直接下定論,只會導致謠言氾濫,而模糊了真正應該關注的災難本身和在災難中受難的人們。

  3.過度渲染災情,造成人心恐慌,影響救災程序   當微博和微信朋友圈出現災難相關的救援訊息時,大部分人會立刻進行轉發,形成人際傳播、群體傳播和大眾傳播共同傳播的局面,導致災情被渲染得比實際嚴重,造成恐慌,嚴重時甚至影響到正常的救災程序。

  4.信源引用混亂,報道失實現象嚴重

  社交媒體中沒有把關人,公眾一般不會花時間和精力去核實圖片的真實性,而是直接轉發。在社交媒體中,滿足“與爆炸事故相關+信源是‘知名人士’或者轉發量很高”這兩個條件,足以讓絕大多數人跟著轉發。而且個別人在轉發圖片時不加標註,甚至將圖片原本的標註除去,因而我們經常能在社交媒體中看到完全一樣的現場圖片,圖片出處卻不同,造成社交媒體中新聞圖片來源混亂,導致以訛傳訛、張冠李戴、捕風捉影、添枝加葉等現象出現,以至於報道嚴重失實。

  5.侵犯隱私

  社交媒體中一般會有個人基本資訊及日常照片,但這並不代表我們可以無限制地引用他人發表在社交媒體的資訊。直接引用遇難者在社交媒體的個人資訊以及圖片,容易造成對遇難者個人隱私的侵犯,但很少有社交媒體使用者會有這種意識。《新京報》和《南方週末》這些專業媒體在報道上海外灘踩踏事件中遇難的復旦大學學生時都犯了這個錯誤,使用了遇難者在社交媒體的私人資訊。

  二傳統媒體新聞圖片的倫理問題

  傳統媒體的報道需要經過編輯的把關才能刊登,因而在新聞圖片倫理的問題上,與社交媒體相比相對較少。傳統媒體較明顯的倫理問題在於:侵擾悲痛。與社交媒體引用信源氾濫不同,傳統媒體更希望也能夠在災難報道中發揮自己的主動性,對遇難者或其家屬進行採訪,把握不當時會侵擾悲痛。馬航MH370客機失聯事件中,媒體對遇難者家屬的集中採訪就給當事人帶去了痛苦見圖3。

  另外,與社交媒體相比,傳統媒體在報道時效上出現短板,報道的不及時導致謠言四起,造成人心恐慌。同樣是在MH370客機失聯事件的報道中,由於長時間無法找到飛機殘骸,媒體報道缺位,各種謠言瘋狂傳播,每一則謠言對於遇難者家屬來說都是沉重的打擊。傳統媒體還受限於版面,只能提供有限的圖片來報道事件,據筆者統計,《人民日報》在“天津爆炸事故”後一週中只有5張與爆炸相關的圖片,這並不是因為其不關注爆炸事故僅8月14日一天《人民日報》與爆炸相關的報道就有9篇,而是其受到版面及其他各種限制多,沒有辦法全面多角度地刊登爆炸事故的新聞圖片。

  三“天津爆炸事故”中反映出災難性圖片報道的進步

  1.運用新技術獲取新聞圖片輔助新聞報道

  在記者無法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時,普通民眾用智慧手機拍攝出來的現場圖片幫助人們瞭解到了災難情況。“天津爆炸事故”中,最先傳播出來的現場影象資料就是由附近居民用智慧手機拍攝的。難怪有人說,現在是“全民記者”的時代。無人機航拍照片此次登上了各主流大報,人民網、央視、財新等多家媒體都運用了無人機航拍現場,使得我們能夠從不同角度來了解爆炸事故狀況。近兩年來,視覺化製圖的報道形式受到了新媒體的青睞,傳統媒體也有藉助其來報道新聞的趨勢。爆炸發生的第二天,《新京報》內容團隊將資料、現場照片以及衛星定位等結合起來,製作了《天津濱海新區危險品爆炸全景圖》在其官方微信中推出,一張圖表將“天津爆炸事故”的相關情況交代得一清二楚。

  2.圖片運用更注重救災宣傳和人文關懷

  在“天津爆炸事故”的相關報道中,沒有見到令人心理不適,以及會給當事人造成二次傷害的鏡頭。據筆者對爆炸事故發生後一週8月13日-19日《人民日報》《中國青年報》《新京報》《北京青年報》和《天津日報》相關圖片報道作了統計,體現關愛的新聞圖片比刺激性圖片佔比高很多見下表。極少數被刊登的刺激性圖片,也會在鏡頭方面做處理,避免鏡頭過度接近傷者,淡化了傷痛,可見人文關懷已深入人心。

  3.充分利用社交媒體資訊源,準確快速報道事實

  “天津爆炸事故”報道中,各媒體是藉助於微博、微信中流傳的現場照片來進行第一時間的報道。隨後各媒體開始迅速跟進報道。不僅充分發揮了傳統媒體新聞採集的優勢,同時還結合了新媒體多平臺、傳播迅速的特點,形成一種傳統媒體充分利用社交媒體資訊源,新聞客戶端、入口網站、官方微博、微信為傳統媒體作補充的優良報道體系。

  4.報道資訊均衡,穩定社會情緒

  在“天津爆炸事故”的圖片報道中,包括:事故本身的報道、受災人員情況的報道、救災人員的報道、防災抗災知識的普及報道、揭露事故原因的追究報道等。報道的資訊全面權衡,針對性強,能夠滿足大眾的資訊欲求。這些進步得益於近幾年重大災難報道所積累的經驗,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由於經驗缺乏,我國媒體的表現受到了諸多批評。之後發生了玉樹地震、雅安地震、馬航MH370失聯、東方之星沉船等災難一直到“天津爆炸事故”。從圖片報道的進步能夠反映出我國災難報道倫理意識的進步,同時也反映出了構建災難性新聞圖片報道倫理的重要性。

  三、如何構建災難性新聞圖片倫理

  構建新聞圖片倫理,需要堅持他律和自律相結合。對災難性新聞圖片報道要嚴格進行把關,對社交媒體上相關圖片的傳播也要進行規範。

  一媒體

  1.生命至上

  在任何新聞報道中,我們都要堅守生命至上、以人為本的原則。在災難性報道中,媒體記者常常會陷入“拍或不拍”的困惑中。存在這樣的困惑是非常令人難過的,這根本不是一個問題,在看見他人遇難時,我們首先應該想到的是“救人”而不是“拍或不拍”。其次,應當敬畏逝去的生命,報道中不得不涉及相關細節時,可以通過角度變化或選擇可替換的圖片來報道。如“天津爆炸事故”報道中,《新京報》8月14日A08版刊登的消防戰士遺體照片,選擇了從群眾敬禮的角度來拍攝圖5。

  2.最小傷害/勿擾悲痛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在報道時應設身處地地為當事人及其家屬考慮,不要做災難的告知者。切勿為了追逐讀者而刊登刺激性畫面,這樣的做法只會得不償失,給當事人及其家屬帶來二次傷害。   3.講究誠信

  真實是新聞的生命,那麼誠信則是媒體的生命。災難發生期間,人們的內心處於極度不安的狀態,容易盲信和盲從,當報道是以圖片這種直觀的形式呈現時,人們更容易對此深信不疑。個別媒體常常就是利用災難性報道受眾的這一特點,製造虛假圖片新聞,取得一時的關注度。如此發展下去,不僅侵犯了受眾的知情權,對媒體本身的公信力更是極大的傷害,是媒體的致命傷。

  4.適度原則

  過猶不及,對現場傷亡畫面視若無睹,是媒體的不負責任,而多角度集中地刊登災難現場的死傷圖片,不加任何處理地“有聞必錄”,不僅是對遇難者及其家屬的傷害,還會造成受眾的恐懼心理,也是媒體缺乏責任心的表現。災難性新聞圖片報道中的適度原則指的是媒體在圖片報道數量和圖片報道程度上都要適度。在報道數量上要與其他新聞報道均衡,講究真實性、全面性和客觀性;在報道程度上,不刻意追求感官刺激。其實,上述原則,不論是新聞工作者,還是普通公眾,在傳播圖片時都應該遵守,因為現在是一個全民都能夠傳播圖片的時代。如“天津爆炸事故”以及2015年11月13日發生的“巴黎恐怖襲擊事件”均發生在深夜,記者無法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媒體報道的新聞素材諸如新聞圖片影像等最先都是源自社交網路。

  二社會公眾

  除了在某些作為傳播者要遵守上述原則之外,在一般情況下,作為受眾的公眾應當提升自身的媒介素養,對媒體新聞圖片倫理進行監督,對違背新聞倫理的圖片報道進行譴責糾正,同時,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識,切勿縱容媒體侵犯他人的隱私權來滿足自己的知曉欲,學會尊重他人隱私。

  三相關部門

  健全新聞倫理法律體系,使維護新聞圖片倫理有法可依。強化相關政府部門職能,保證新聞圖片倫理有法必依。高校學子更應注重自身技能的培養,這就需要各高校強化新聞倫理方面的教育。

  四、結論

  資訊時代傳播便利性的環境下,新聞圖片傳播門檻降低,幾乎人人都能夠藉助微博、微信傳播與現場災難相關的新聞圖片。人們在享受圖片傳播便利性的同時,卻忽視了圖片傳播的一些基本準則,使得新聞圖片倫理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

  應對這些問題的解決方法主要可從三個層面來總結:巨集觀層面上,完善新聞倫理法律法規,以此來規範新聞圖片的傳播;中觀層面上,深化新聞工作者的專業理念,強化其專業意識,抓好新聞圖片報道把關人這一關鍵;微觀層面上,提升全民媒介素養,讓民眾自覺維護新聞圖片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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