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與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General 更新 2024年06月08日

  家長要對學生進行如下安全教育和管理,教育學生自覺遵守安全常規:那麼你知道怎麼寫的嗎?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對你有用!

  篇1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家庭的希望,在關注孩子健康成長的同時,我校要求家長們時時刻刻以身作則,並及時加強對子女交通安全、活動安全、游泳安全、抗震安全、防火、防電、禁毒、防綁架等教育,增強“安全無小事”的意識,注重引導、培養和提高子女自救自護的能力。為了學生的安全,學校與家長簽訂以下安全責任書:

  一、教育子女按時到校上課,有事或有病必須向學校老師請假,放學及時回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瞻前顧後,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鬧、嬉戲,低年級的學生需要家長親自接送,以防意外。

  二、教育子女在學校要聽從老師的教導,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確保課間活動的安全,及時將子女的病情告之學校領導或有關老師,加以防範。同學間的玩耍應該有禮、有度。嚴禁在校內打鬧。不準打架鬥毆,不準攜帶管制刀具以及其它危害他人生命的器械。

  三、教育子女在雙休日、節假日期間在家或外出的注意活動安全,如外出活動須家長親自陪同,以防不測。

  四、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獨自使用有關電器裝置,要了解用電常識,不得使用液化氣燒火,不得將子女獨自一人反鎖在屋裡,確保安全。

  五、教育子女夏季不得獨自一人下河游泳,如有需要,須有家長陪同指導,確保安全。

  六、教育子女嚴禁擅自外出,野炊、燒烤,要守法,做好防火、防水,平時不與陌生人接觸來往,以防上當受騙。

  七、教育子女不吸菸,不飲酒,嚴禁在學校內燃放煙花爆竹,禁止攜帶煙花、爆竹、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不得使用學校帶電物品。

  八、注意食品衛生安全,不吃“三無”食品及過期變質食品,防止食品中毒。

  九、陪同子女外出時,子女著裝醒目,並注意乘車安全,未滿12週歲的子女嚴禁騎自行車上路,嚴禁摩托車後載有未滿12週歲的子女,嚴禁駕駛“三無”車或已報廢的車輛運載子女。

  十、建立學生外出請假報告制度,不管在家或在校,需要外出時,都要向家長或老師請假獲准才能外出,以免老師、家長擔心。

  十一、教育學生不在鐵索橋上玩耍、嬉戲打鬧,小心過橋。不在懸崖峭壁上玩耍,不爬樹,不隨意採食山果和蘑菇。

  為了您的子女的安全、家庭幸福,特擬定此責任書,以示責任。

  班主任簽字: 學生姓名: 家長簽字:

  篇2

  尊敬的學生家長:

  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患措施落到實處,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為學生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特與學生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二、家長應瞭解學生遵守學校常規要求情況,做到家校聯合,齊抓共管。

  三、家長要對學生進行如下安全教育和管理,教育學生自覺遵守安全常規:

  1.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按時上學,按時回家,不在路上逗留。

  2.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未滿12週歲學生不騎自行車上學、放學。過馬路走人行橫道線,左右看,做到無車確保安全時通過。暑假及外出期間不得乘坐無證車輛、超載超速車輛及小貨車、農用車等非客運營運車輛,杜絕多人乘坐電動三輪車和摩托三輪車。

  3.教育學生不要在無家長監護下到河邊洗手或洗澡。

  4.教育學生不到危險的地方玩耍,不翻院牆,不在有電的地方經過和逗留,不爬籃球架、牆壁、登樓梯扶手等。

  5.教育學生不私自帶小刀、鐵釘、打火機等危險物品到學校,不玩易燃易爆物品,如煙花、爆竹等。

  6.教育學生不做危險性遊戲,不追逐、打鬧,不打架鬥毆。如發現打架鬥毆一律開除。

  7.教育學生注意食品衛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注意個人衛生,防止流行性疾病的傳染。

  8.教育學生不進電子遊戲廳和網咖玩遊戲,不看淫穢書籍、圖片、影視等。

  四、請家長遵守交通法則,遵守學校規定,維護好路隊秩序,在接送範圍內接送學生。

  五、上述要求希望家長教育學生認真遵照執行,如因家長安全教育不得力,學生不遵守學校安全規章制度,造成學生安全事故的,其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與學校及班主任無關。

  六、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家長各存一份。本責任書如有欠妥之處,以國家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班 級: 學生姓名:

  學生家長簽字: 家長電話:

  校 長簽字: 校長電話:

  篇3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孩子健康成長的同時,我校要求家長們時時刻刻以身作則,並及時加強對子女交通安全、遊戲安全、活動安全、游泳安全、防火、防電、禁毒、防綁架等教育,增強“安全無小事”的意識,教育子女有關常識,注重引導、培養和提高子女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責任到位,確保安全。

  學生在校期間,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管理教育,校外由家長負責,在校外學生髮生交通意外、溺水、中毒、觸電、打架鬥毆等惡性事故由家長負責。為了學生的安全,做到分工合作,責任明確,學校與家長簽訂以下安全責任書:

  一、教育子女按時到校上課,有事或有病必須向學校老師請假,放學及時回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瞻前顧後,做到“一看二聽三通過”,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鬧、嬉戲,低年級的就學子女需要家長親自接送,以防意外。

  二、教育子女在學校要聽從老師的教導,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確保課間活動的安全,及時將子女的病情告之學校領導或有關老師,加以防範。同學間的玩耍應該有禮、有度。嚴禁在校內打鬧。不準打架鬥毆,不準攜帶管制刀具以及其它危害他人生命的器械。

  三、學生嚴重違反學校紀律,屢教不改,學校不將該生列入各種救助、補助物件。 四、教育子女在雙休日、節假日期間在家或外出的活動安全,如有外出活動須有家長親自陪同,詳細指導活動以防不測。

  五、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獨自使用有關電器裝置,要了解用電常識,不得使用液化氣燒火,不得將子女獨自一人反鎖在屋裡,確保安全。

  六、教育子女上下課、放學時進出教室和校門不得擁擠,不得在教室、走廊、過道追逐打鬧,特別要注意低年級孩子上下樓梯的管理。

  七、教育子女嚴禁擅自外出,野炊、燒烤,要學法、知法、守法,做好防火、防震,平時不與陌生人接觸來往,以防上當受騙。

  八、教育子女不吸菸,不飲酒,嚴禁在學校內燃放煙花爆竹,禁止攜帶煙花、爆竹、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不得使用學校帶電物品。

  九、教育子女不進入歌廳、舞廳、遊戲機室。

  十、注意食品衛生安全,不吃“三無”食品及過期變質食品,防止食品中毒。 十一、陪同子女外出時,子女著裝醒目,並注意乘車安全,未滿12週歲的子女嚴禁騎自行車上路,嚴禁摩托車後載有未滿12週歲的子女,嚴禁駕駛“三無”摩托車或已報廢的摩托車運載子女。

  十二、禁止子女帶刀具、彈弓和其他危險物品進入校園,禁止子女玩各種危險遊戲。 十三、禁止子女玩火、玩水。玩電。

  十四、嚴禁子女酗酒鬧事、猜拳、打架鬥毆。

  十五、禁止子女爬高上梯、跳教室宿舍窗臺、外出遊走。

  十六、建立學生外出請假報告制度,不管在家或在校,需要外出時,都要向家長或老師講明才能外出,以免老師、家長擔心。

  十七、子女患有特殊疾病或具有特異體質,家長必須告知其班主任。

  十八、學生在校生病,由班主任聯絡家長送去就醫。家長接到通知後,必須迅速趕到。

  十九、嚴禁孩子擅自離校出走。

  二十、教育孩子認真遵守《新民中心校學生宿舍管理制度》,注意住校安全。

  為了您的子女的安全、家庭幸福,特擬定此責任書,以示責任。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學校: 班級:

  班主任簽字:

  學生簽字: 家 長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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