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子愷的舒情散文作品

General 更新 2024年04月27日

  不亂於心,不困於情。不畏將來,不念過往。如此,安好。今天我們來看一下。

  :楊柳

  因為我的畫中多楊柳,就有人說我喜歡楊柳;因為有人說我喜歡楊柳,我似覺自己真與楊柳有緣。但我也曾問心,為什麼喜歡楊柳?到底與楊柳樹有什麼深緣?其答案了不可得。原來這完全是偶然的:昔年我住在白馬湖上,看見人們在湖邊種柳,我向他們討了一小株,種在寓屋的牆角里。因此給這屋取名為“小楊柳屋”,因此常取見慣的楊柳為畫材,因此就有人說我喜歡楊柳,因此我自己似覺與楊柳有緣。假如當時人們在湖邊種荊棘,也許我會給屋取名為“小荊棘屋”,而專畫荊棘,成為與荊棘有緣,亦未可知。天下事往往如此。

  但假如我存心要和楊柳結緣,就不說上面的話,而可以附會種種的理由上去。或者說我愛它的鵝黃嫩綠,或者說我愛它的如醉如舞,或者說我愛它像小蠻的腰,或者說我愛它是陶淵明的宅邊所種,或者還可引援“客舍青青”的詩,“樹猶如此”的話,以及“王恭之貌”、“張緒之神”等種種古典來,作為自己愛柳的理由。即使要找三百個冠冕堂皇、高雅深刻的理由,也是很容易的。天下事又往往如此。

  也許我曾經對人說過“我愛楊柳”的話。但這話也是隨緣的。彷彿我偶然買一雙黑襪穿在腳上,逢人問我“為什麼穿黑襪”時,就對他說“我喜歡穿黑襪”一樣。實際,我向來對於花木無所愛好;即有之,亦無所執著。這是因為我生長窮鄉,只見桑麻、禾黍、煙片、棉花、小麥、大豆,不曾親近過萬花如繡的園林。只在幾本舊書裡看見過“紫薇”、“紅杏”、“芍藥”、“牡丹”等美麗的名稱,但難得親近這等名稱的所有者。並非完全沒有見過,只因見時它們往往使我失望,不相信這便是曾對紫薇郎的紫薇花,曾使尚書出名的紅杏,曾傍美人醉臥的芍藥,或者象徵富貴的牡丹。我覺得它們也只是植物中的幾種,不過少見而名貴些,實在也沒有什麼特別可愛的地方,似乎不配在詩詞中那樣地受人稱讚,更不配在花木中佔居那樣高尚的地位。因此我似覺詩詞中所讚歎的名花是另外一種,不是我現在所看見的這種植物。我也曾偶遊富麗的花園,但終於不曾見過十足地配稱“萬花如繡”的景象。

  假如我現在要讚美一種植物,我仍是要讚美楊柳。但這與前緣無關,只是我這幾天的所感,一時興到,隨便談談,也不會像信仰宗教或崇拜主義地畢生皈依它。為的是昨天天氣佳,埋頭寫作到傍晚,不免走到西湖邊的長椅子裡去坐了一會。。看見湖岸的楊柳樹上,好像掛著幾萬串嫩綠的珠子,在溫暖的春風中飄來飄去,飄出許多彎度微微的s線來,覺得這一種植物實在美麗可愛,非贊它一下不可。

  聽人說,這種植物是最賤的。剪一根枝條來插在地上,它也會活起來,後來變成一株大楊柳樹。它不需要高貴的肥料或工深的壅培,只要有陽光、泥土和水,便會生活,而且生得非常強健而美麗。牡丹花要吃豬肚腸、葡萄藤要吃肉湯,許多花木要吃豆餅;但楊柳樹不要吃人家的東西,因此說人們說它是“賤”的。大概“貴”是要吃的意思。越要吃得多,越要吃得好,就是越“貴”。吃得很多很好而沒有用處,只供觀賞的,似乎更貴。例如牡丹比葡萄貴,是為了牡丹吃了豬肚腸只供觀賞,而葡萄吃了肉湯有結果的原故。楊柳不要吃人的東西,且有木材供人用,因此被人看作“賤”的。

  我贊楊柳美麗,但其美與牡丹不同,與別的一切花木都不同。楊柳的主要的美點,是其下垂。花木大都是向上發展的,紅杏能長到“出牆”,古木能長到“參天”。向上原是好的,但我往往看見枝葉花果蒸蒸日上,似乎忘記了下面的根,覺得其樣子可惡;你們是靠它養活的,怎麼只管高居在上面,絕不理睬它呢?你們的生命建設在它上面,怎麼只管貪圖自己的光榮,而絕不回顧處在泥土中的根本呢?花木大都如此。甚至下面的根已經被斫,而上面的花葉還是欣欣向榮,在那裡作最後一刻的威福,真是可惡而又可憐!楊柳沒有這般可惡可憐的樣子:它不是不會向上生長。它長得很快,而且很高;但是越長得高,越垂得低。千萬條陌頭細柳,條條不忘記根本,常常俯首顧著下面,時時借了春風之力,向處在泥土中的根本拜舞,或者和它親吻。好像一群活潑的孩子環繞著他們的慈母而遊戲,但時時依傍到慈母的身邊去,或者撲進慈母的懷裡去,使人覺得非常可愛。楊柳樹也有高出牆頭的,但我不嫌它高,為了它高而能下,為了它高而不忘本。

  自古以來,詩文常以楊柳為春的一種主要題材。寫春景曰“萬樹垂楊”,寫春色曰“陌頭楊柳”,或竟稱春天為“柳條春”。我以為這並非僅為楊柳當春抽條的原故,實因其樹有一種特殊的姿態,與和平美麗的春光十分調和的原故。這種姿態的特點,便是“下垂”。不然,當春發芽的樹木不知凡幾,何以專讓柳條作春的主人呢?只為別的樹木都憑仗了東君的勢力而拼命向上,一味好高,忘記了自己的根本,其貪婪之相不合於春的精神。最能象徵春的神意的,只有垂楊。

  這是我昨天西湖邊上的楊柳而一時興起的感想。但我所讚美的不僅是西湖上的楊柳。在這幾天的春光之下,鄉村處處的楊柳都有這般可讚美的姿態。西湖似乎太高貴了,反而不適於栽植這種“賤”的垂楊呢。

  :漸

  使人生圓滑進行的微妙的要素,莫如“漸”;造物主騙人的手段,也莫如“漸”。在不知不覺之中,天真爛漫的孩子“漸漸”變成野心勃勃的青年;慷慨豪俠的青年“漸漸”變成冷酷的成人;血氣旺盛的成人“漸漸”變成頑固的老頭子。因為其變更是漸進的,一年一年地、一月一月地、一日一日地、一時一時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漸進,猶如從斜度極緩的長遠的山坡上走下來,使人不察其遞降的痕跡,不見其各階段的境界,而似乎覺得常在同樣的地位,恆久不變,又無時不有生的意趣與價值,於是人生就被確實肯定,而圓滑進行了。假使人生的進行不象山陂而象風琴的鍵板,由do忽然移到re,即如昨夜的孩子今朝忽然變成青年;或者象旋律的“接離進行”地由do忽然跳到mi,即如朝為青年而夕暮忽成老人,人一定要驚訝、感慨、悲傷、或痛感人生的無常,而不樂為人了。故可知人生是由“漸”維持的。這在女人恐怕尤為必要:歌劇中,舞臺上的如花的少女,就是將來火爐旁邊的老婆子,這句話,驟聽使人不能相信,少女也不肯承認,實則現在的老婆子都是由如花的少女“漸漸”變成的。

  人之能堪受境遇的變衰,也全靠這“漸”的助力。鉅富的紈啞子弟因屢次破產而“漸漸”蕩盡其家產,變為貧者;貧者只得做傭工,傭工往往變為奴隸,奴隸容易變為無賴,無賴與乞丐相去甚近,乞丐不妨做偷兒……這樣的例,在小說中,在實際上,均多得很。因為其變衰是延長為十年二十年而一步一步地“漸漸”地達到的,在本人不感到甚麼強烈的刺激。故雖到了飢寒病苦刑笞交迫的地步,仍是熙熙然貪戀著目前的生的歡喜。假如一位千金之子忽然變了乞丐或偷兒,這人一定憤不欲生了。

  這真是大自然的神祕的原則,造物主的微妙的工夫!陰陽潛移,春秋代序,以及物類的衰榮生殺,無不暗合於這法則。由萌芽的春“漸漸”變成綠蔭的夏,由凋零的秋“漸漸”變成枯寂的冬。我們雖已經歷數十寒暑,但在圍爐擁衾的冬夜仍是難於想象飲冰揮扇的夏日的心情;反之亦然。然而由冬一天一天地、一時一時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移向夏,由夏一天一天地、一時一時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移向冬,其間實在沒有顯著的痕跡可尋。晝夜也是如此:傍晚坐在窗下看書,書頁上“漸漸”地黑起來,倘不斷地看下去***目力能因了光的漸弱而漸漸加強***,幾乎永遠可以認識書頁上的字跡,即不覺晝之已變為夜。黎明憑窗,不瞬目地注視東天,也不辨自夜向晝的推移的痕跡。兒女漸漸長大起來,在朝夕相見的父母全不覺得,難得見面的遠親就相見不相識了。往年除夕,我們曾在紅蠟燭底下守候水仙花的開放,真是痴態!倘水仙花果真當面開放給我們看,便是大自然的原則的破壞,宇宙的根本的搖動,世界人類的末日臨到了!

  “漸”的作用,就是用每步相差極微極緩的方法來隱蔽時間的過去與事物的變遷的痕跡,使人誤認其為恆久不變。這真是造物主騙人的一大詭計!這有一件比喻的故事:某農夫每天朝晨抱了犢而跳過一溝,到田裡去工作,夕暮又抱了它跳過溝回家。每日如此,未嘗間斷。過了一年,犢已漸大,漸重,差不多變成大牛,但農夫全不覺得,仍是抱了它跳溝。有一天他因事停止工作,次日再就不能抱了這牛而跳溝了。造物的騙人,使人留連於其每日每時的生的歡喜而不覺其變遷與辛苦,就是用這個方法的。人們每日在抱了日重一日的牛而跳溝,不準停止。自己誤以為是不變的,其實每日在增加其苦勞!

  我覺得時辰鍾是人生的最好的象徵了。時辰鐘的針,平常一看總覺得是“不動”的;其實人造物中最常動的無過於時辰鐘的針了。日常生活中的人生也如此,刻刻覺得我是我,似乎這“我”永遠不變,實則與時辰鐘的針一樣的無常!一息尚存,總覺得我仍是我,我沒有變,還是留連著我的生,可憐受盡“漸”的欺騙!

  “漸”的本質是“時間”。時間我覺得比空間更為不可思議,猶之時間藝術的音樂比空間藝術的繪畫更為神祕。因為空間姑且不追究它如何廣大或無限,我們總可以把握其一端,認定其一點。時間則全然無從把握,不可挽留,只有過去與未來在渺茫之中不絕地相追逐而已。性質上既已渺茫不可思議,分量上在人生也似乎太多。因為一般人對於時間的悟性,似乎只夠支配搭船乘車的短時間;對於百年的長期間的壽命,他們不能勝任,往往迷於區域性而不能顧及全體。試看乘火車的旅客中,常有明達的人,有的寧犧牲暫時的安樂而讓其坐位於老弱者,以求心的太平***或博暫時的美譽***;有的見眾人爭先下車,而退在後面,或高呼“勿要軋,總有得下去的!”

  “大家都要下去的!”然而在乘“社會”或“世界”的大火車的“人生”的長期的旅客中,就少有這樣的明達之人。所以我覺得百年的壽命,定得太長。象現在的世界上的人,倘定他們搭船乘車的期間的壽命,也許在人類社會上可減少許多凶險殘慘的爭鬥,而與火車中一樣的謙讓,和平,也未可知。

  然人類中也有幾個能勝任百年的或千古的壽命的人。那是“大人格”,“大人生”。他們能不為“漸”所迷,不為造物所欺,而收縮無限的時間並空間於方寸的心中。故佛家能納須彌於芥子。中國古詩人***白居易***說:“蝸牛角上爭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英國詩人***Blake***也說:“***裡見世界,一朵花裡見天國;手掌裡盛住無限,一剎那便是永劫。”

  :美與同情

  有一個兒童,他走進我的房間裡,便給我整理東西。他看見我的掛錶的面合覆在桌子上,給我翻轉來。看見我的茶杯放在茶壺的環子後面,給我移到口子前面來。看見我床底下的鞋子一順一倒,給我掉轉來。看見我壁上的立幅的繩子拖出在前面,搬了凳子,給我藏到後面去。我謝他:

  “哥兒,你這樣勤勉地給我收拾!”

  他回答我說:

  “不是,因為我那種樣子,心情很不安適。”是的,他曾說:“掛錶的面合覆在桌子上,看它何等氣悶!”“茶杯躲在它母親的背後,教它怎樣吃奶奶?”“鞋子一順一倒,教它們怎樣談話?”“立幅的辮子拖在前面,象一個***鬼。”我實在欽佩這哥兒的同情心的豐富。從此我也著實留意於東西的位置,體諒東西的安適了。它們的位置安適,我們心情也安適。於是我恍然悟到,這就是美的心境,就是文學的描寫中所常用的手法,就是繪畫的構圖上所經營的問題。這都是同情心的發展。普通人的同情只能及於同類的人,或至多及於動物;但藝術家的同情非常深廣,與天地造化之心同樣深廣,能普及於有情、非有情的一切物類。

  我次日到高中藝術科上課,就對她們作這樣的一番講話:

  世間的物有各種方面,各人所見的方面不同。譬如一株樹,在博物家,在園丁,在木匠,在畫家,所見各人不同。博物家見其性狀,園丁見其生息,木匠見其材料,畫家見其姿態。

  但畫家所見的,與前三者又根本不同。前三者都有目的,都想起樹的因果關係,畫家只是欣賞目前的樹的本身的姿態,而別無目的。所以畫家所見的方面,是形式的方面,不是實用的方面。換言之,是美的世界,不是真善的世界。美的世界中的價值標準,與真善的世界中全然不同,我們僅就事物的形狀、色彩、姿態而欣賞,更不顧問其實用方面的價值了。

  所以一枝枯木,一塊怪石,在實用上全無價值,而在中國畫家是很好的題材。無名的野花,在詩人的眼中異常美麗。故藝術家所見的世界,可說是一視同仁的世界,平等的世界。藝術家的心,對於世間一切事物都給以熱誠的同情。

  故普通世間的價值與階級,入了畫中便全部撤銷了。畫家把自己的心移入於兒童的天真的姿態中而描寫兒童,又同樣地把自己的心移入於乞丐的病苦的表情中而描寫乞丐。畫家的

  心,必常與所描寫的物件相共鳴共感,共悲共喜,共泣共笑;倘不具備這種深廣的同情心,而徒事手指的刻劃,決不能成為真的畫家。即使他能描畫,所描的至多僅抵一幅照相。

  畫家須有這種深廣的同情心,故同時又非有豐富而充實的精神力不可。倘其偉大不足與英雄相共鳴,便不能描寫英雄;倘其柔婉不足與少女相共鳴,便不能描寫少女。故大藝術家必是大人格者。

  藝術家的同情心,不但及於同類的人物而已,又普遍地及於一切生物、無生物;犬馬花草,在美的世界中均是有靈魂而能泣能笑的活物了。詩人常常聽見子規的啼血,秋蟲的促織

  ,看見桃花的笑東風,蝴蝶的送春歸;用實用的頭腦看來,這些都是詩人的瘋話。其實我們倘能身入美的世界中,而推廣其同情心,及於萬物,就能切實地感到這些情景了。畫家與詩人是同樣的,不過畫家注重其形式姿態的方面而已。沒有體得龍馬的活力,不能畫龍馬;沒有體得松柏的勁秀,不能畫松柏。中國古來的畫家都有這樣的明訓。西洋畫何獨不然?我們畫家描一個花瓶,必其心移入於花瓶中,自己化作花瓶,體得花瓶的力,方能表現花瓶的精神。我們的心要能與朝陽的光芒一同放射,方能描寫朝陽;能與海波的曲線一同跳舞,方能描寫海波。這正是“物我一體”的境涯,萬物皆備於藝術家的心中。

  為了要有這點深廣的同情心,故中國畫家作畫時先要焚香默坐,涵養精神,然後和墨伸紙,從事表現。其實西洋畫家也需要這種修養,不過不曾明言這種形式而已。不但如此,普通的人,對於事物的形色姿態,多少必有一點共鳴共感的天性。房屋的佈置裝飾,器具的形狀色彩,所以要求其美觀者,就是為了要適應天性的緣故。眼前所見的都是美的形色,我們

  的心就與之共感而覺得快適;反之,眼前所見的都是醜惡的形色,我們的心也就與之共感而覺得不快。不過共感的程度有深淺高下不同而已。對於形色的世界全無共感的人,世間恐怕沒有;有之,必是天資極陋的人,或理智的奴隸,那些真是所謂“無情”的人了。

  在這裡我們不得不讚美兒童了。因為兒童大都是最富於同情的。且其同情不但及於人類,又自然地及於貓犬、花草、鳥蝶、魚蟲、玩具等一切事物,他們認真地對貓犬說話,認真地和花接吻,認真地和人像***doll***玩耍,其心比藝術家的心真切而自然得多!他們往往能注意大人們所不能注意的事,發現大人們所不能發見的點。所以兒童的本質是藝術的。

  換言之,即人類本來是藝術的,本來是富於同情的。只因長大起來受了世智的壓迫,把這點心靈阻礙或銷磨了。惟有聰明的人,能不屈不撓,外部即使飽受壓迫,而內部仍舊保藏著這點可貴的心。這種人就是藝術家。

  西洋藝術論者論藝術的心理,有“感情移入”之說。所謂感情移入,就是說我們對於美的自然或藝術品,能把自己的感情移入於其中,沒入於其中,與之共鳴共感,這時候就經驗到美的滋味。我們又可知這種自我沒入的行為,在兒童的生活中為最多。他們往往把興趣深深地沒入在遊戲中,而忘卻自身的飢寒與疲勞。《聖經》中說:“你們不象小孩子,便不得進入天國。”小孩子真是人生的黃金時代!我們的黃金時代雖然已經過去,但我們可以因了藝術的修養而重新面見這幸福、仁愛而和平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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