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附原始憑證的情況包括

General 更新 2024年05月03日

  會計原始憑證是會計憑證的重要組成部分,構成經濟管理的事實基礎,也是明確經濟責任的書面證明。下面是由小編分享的,希望對你有用。

  

  結賬:結轉損益類及費用類的不需要原始憑證的,按賬戶發生額合計數,可以直接看出來的

  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摘要能說明更正哪個憑證

  累計折舊的話一般要附上固定資產計算折舊過程的附表

  稽核原始憑證的主要流程

  稽核的主要內容有:

  1.稽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和真實性。稽核所發生的經濟業務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要求,有否違反財經制度的現象;原始憑證中所列的經濟業務事項是否真實,有無弄虛作假情況。如在稽核原始憑證中發現有多計或少計收入、費用,擅自擴大開支範圍、提高開支標準,巧立名目、虛報冒領、濫發獎金、津貼等違反財經制度和財經紀律的情況,不僅不能作為合法真實的原始憑證,而且要按規定進行處理。

  2.稽核原始憑證的合理性。稽核所發生的經濟業務是否符合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有利於提高經濟效益的原則,有否違反該原則的現象。如經稽核原始憑證後確定有突擊使用預算結餘購買不需要的物品,有對陳舊過時裝置進行大修理等違反上述原則的情況,不能作為合理的原始憑證。

  3.稽核原始憑證的完整性。稽核原始憑證是否具備基本內容,有否應填未填或填寫不清楚的現象。如經稽核原始憑證後確定有未填寫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無填證單位或制證人員簽章,業務內容與附件不符等情況,不能作為內容完整的原始憑證。

  4.稽核原始憑證的正確性。稽核原始憑證在計算方面是否存在失誤。如經稽核憑證後確定有業務內容摘要與數量、金額不相對應,業務所涉及的數量與單價的乘積與金額不符,金額合計錯誤等情況,不能作為正確的原始憑證。對於稽核後的原始憑證,如發現有不符合上述要求,有錯誤或不完整之處,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如符合有關規定,就一定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來編制記賬憑證。

  5.真實性稽核。 對原始憑證的稽核,從一般意義上來講,主要是稽核憑證所反映的內容是否符合所發生的實際情況,數字、文字有無偽造、塗改、重複使用和大頭小尾、各聯之間數字不符等情況。特別要注意的是:

  ***1***內容記載是否清晰,有無掩蓋事情真相的現象。

  ***2***憑證抬頭不是本單位。

  ***3***數量、單價與金額是否相符。

  ***4***認真核對筆跡,有無模仿領導筆跡簽字冒領現象。

  ***5***有無塗改,有無新增內容和金額。

  ***6***有無移花接木的憑證。

  6.完整性稽核。

  主要是稽核原始憑證各個專案是否填寫齊全,數字是否正確;名稱、商品規格、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和填制日期的填寫是否清晰,計算是否正確。對要求統一使用的發票,應檢查是否存在偽造、挪用或用作廢的發票代替等現象,憑證中應有的印章、簽名是否齊全、審批手續是否健全等。特別應注意的是:

  ***1***外來的發票、收據等是否用複寫紙套寫?是否是"報銷"一聯?不屬此例的一般不予受理,對於剪裁發票要認真核對剪裁金額是否與大小寫金額

  ***2***購買商品、實物的各種原始憑證,必須附有保管人的驗單或其他領用者簽名才能受理。

  ***3***對外支付款項的憑證應附有收款人的收款手續方能轉賬登出。

  ***4***自制的原始憑證附有原始單據的,要稽核金額是否相符;無原始單據的是否有部門負責人的批准、簽章。

  7.合法性稽核。

  稽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這是對原始憑證進行實質性的稽核,也是重要的稽核。

  原始憑證的附加條件

  1.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應使用統一發票,發票上應印有稅務專用章;必須加蓋填制單位的公章。

  2.自制的原始憑證,必須要有經辦單位負責人或者由單位負責人指定的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3.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要有收款單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證明,不能僅以支付款項的有關憑證代替。

  4.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驗收證明。

  5.銷售貨物發生退回並退還貨款時,必須以退貨發票、退貨驗收證明和對方的收款收據作為原始憑證。

  6.職工公出借款填制的借款憑證,必須附在記賬憑證之後。

  7.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的經濟業務事項,應當將批准檔案作為原始憑證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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