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古典音樂?

General 更新 2023年10月15日

什麼是古典音樂? 要詳細一點的

古典音樂(classical music)是指那些從巴洛克時期開始一直到20世紀早期,在歐洲文化傳統背景下創作的,有別於通俗和民族的經典音樂。它是一個獨立的流派,藝術手法講求洗練,追求理性地表達情感。

廣義的古典音樂是指西洋古典音樂,那些從西方中世紀開始至今的、在歐洲主流文化背景下創作的音樂,主要因其複雜多樣的創作技術和所能承載的厚重內涵而有別於通俗音樂和民間音樂;狹義的古典音樂是指古典主義音樂,是1750-1820年這一段時間的歐洲主流音樂,又稱維也納古典樂派。此樂派三位最著名的作曲家是海頓、莫扎特和貝多芬。

事實上,很多西方古典音樂最早都是來自於為宗教儀式慶典而寫的音樂。

巴洛克時代的結束是以巴赫的逝世為界限的,隨後而來的便是古典主義時期。這個時期的音樂繼承了歐洲傳統的復調音樂和主調音樂成就,確立了奏鳴曲、協奏曲、交響曲等重要的音樂形式,並且室內樂也在這個時期發展起來,對之後音樂的發展起到很重要的影響。古典主義時期的音樂相對來說還是比較嚴謹的,繼承了巴洛克時代的理性,但是卻更多的融入了人們的情感,在兩者之中達到了統一。所以古典時期的音樂表達的內容更加豐富了,同音樂藝術完美的融合在一起。在古典音樂時期,最重要的三位代表人物是海頓、莫扎特、貝多芬。莫扎特的音樂充滿著華麗感,總是帶給人一種親和力,這種親和力來自於莫扎特為了創作音樂的純真心態。而貝多芬相對於莫扎特來說,則經歷了更多的生活困苦,以及長年病痛的纏繞。他將自己生活中的種種不幸寫入音樂中去,所以貝多芬的音樂帶給人們的更多的是一種憤怒、一種激情、一種與生活抗爭的態度。

參考:baike.baidu.com/view/1233.htm?fr=aladdin

貼吧:tieba.baidu.com/...r=ala0

古典音樂的特點是什麼

相對古典音樂而言,輕音樂是用通俗的手法進行改編,用小型樂隊演奏,來營造溫馨浪漫的情調,旋律輕鬆優美,帶有一種休閒性質。而古典音樂則具有龐大的結構和規模,深刻的內涵和嚴肅端莊的特徵,故又稱嚴肅音樂。輕音樂結構簡單,節奏明快,旋律優美動聽。它沒有深刻的內涵,只想帶給人們輕鬆的享受,因其輕鬆活潑,所以把它稱為輕音樂是非常貼切的。但它不同於以流行歌曲為核心的流行音樂,流行音樂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徵,也不象熱門流行歌曲很快會過時,優美的旋律會經久不衰。它介於古典和流行之間,是二者鮮明對比的折中,可謂第三種勢力。它古典氣息和現代風味兼有之,華麗而不俗豔,浪漫而不輕浮,抒情而不纏綿,既通俗易懂,又格調高雅,風度不凡,可謂雅俗共賞。

輕音樂一出現就受到廣泛歡迎,成立於30年代後期的曼託瓦尼樂隊是輕音樂誕生的標誌。曼託瓦尼以極柔和動聽,優美醉人的演奏,使輕音樂迅速在通俗樂壇上奠定自己的地位。60至70年代是其全盛時期,一大批輕音樂隊紛紛建立,如詹姆斯——拉斯特樂隊,保羅——莫里亞樂隊等等。他們在歐美不斷舉行輕音樂會,錄製大量精美唱片,暢銷世界各地。這種音樂讓古典樂迷們耳目一新,就好比常穿西裝的人換上了隨意自然的休閒服裝一般。而流行愛好者在聲嘶力竭的吶喊衝擊之後,輕音樂就象一杯清涼爽口的飲料。

輕音樂的曲目大多是改編而來。其中,歐美流行歌曲佔很大比重,很多都是上了英美排行榜的熱門歌曲,“昨天”、“雨的節奏“、“我愛巴黎”、“蘭色的愛”、“莉莉——瑪琳”等。這些歌曲經過改編後,淡化了原歌中的流行因素,突出了優美旋律,使音樂更加優美悅耳。至今,很多熱門歌曲已被人們忘記,但輕音樂改編的曲目卻深深地留在人們的腦海中。

歐美電影尤其是好萊塢電影,音樂劇,舞臺劇的主題音樂或插曲,是輕音樂的另一改編來源。像“月亮河”、“時光流逝”、“愛情故事”等樂曲,都成為輕音樂的經典曲目。

用通俗音樂語言演繹古典名曲,是很多輕音樂隊熱衷的。好的改編和演奏,既保留了原曲的古典精神,又融入了鮮明的現代氣息,古典樂迷感到別有韻味,使那些對古典音樂敬而遠之的人覺得於古典音樂的距離縮短了,提高了欣賞興趣。改編成輕音樂的巴赫的“聖母頌”、舒伯特的“小夜曲”、貝多芬的“月光”等,聽來別具一格,滿耳生輝。

世界各地的民族民間音樂也是改編對象。如英國的“夏天最後一朵玫瑰”、意大利的“重歸蘇蓮託”、加拿大的“紅河谷”和拉丁音樂等。此外,一些廣為流傳的浪漫小曲如“少女的祈禱”、“愛的浪漫曲”、“綠袖”等也是輕音樂隊經常演奏的曲目。

什麼是古典音樂?有那些代表人物?

古典音樂可以指:

1:廣義的古典音樂是指西洋古典音樂,那些從西方中世紀開始至今的、在歐洲主流文化背景下創作的音樂,主要因其複雜多樣的創作技術和所能承載的厚重內涵而有別於通俗音樂和民間音樂。

2:狹義的古典音樂是指古典主義音樂,是1750-1820年這一段時間的歐洲主流音樂,又稱維也納古典樂派。此樂派三位最著名的作曲家是海頓、莫扎特和貝多芬。

CLASSICAL MUSIC,中文翻譯成“古典音樂”。有人認為"古典"給人的感覺有古董、古板的味道,故改稱“經典音樂”。也有人根據牛津英文辭典裡對古典的定義,in traditional and serious style,而稱其為“嚴肅音樂”。於是,“古典音樂”又被戴上了“嚴肅”的帽子,讓人更不敢靠近。但下此定義的人一定沒有好好查字典,因為serious的第二條義項是這樣給出定義的:(指書、音樂等)啟發思考的,不僅為消遣的。因此我們知道原來古典音樂不同於流行音樂的地方是它內涵深刻,能發人深思,更能使人高尚,免於低俗。再來看一下朗文辭典對古典音樂的解釋:music that people consider serious and that has been popular for a long time。可見,古典音樂是歷經歲月考驗,久盛不衰,為眾人喜愛的音樂。古典音樂是一個獨立的流派,藝術手法講求洗練,追求理性地表達情感。

當我們聽到巴赫、貝多芬、莫扎特、舒伯特的音樂時,它帶給我們的不僅僅是優美的旋律,充滿意趣的樂思,還有最真摯的情感,或寧靜、典雅,或震撼、鼓舞,或歡喜、快樂,或悲傷、惆悵...... 【古典音樂發展的歷史】  說到歐洲古典音樂,我們不能不提到中世紀伊麗莎白時期,格里高利時期的音樂,其中,占主導地位的是宗教音樂!當時的人們對基督的信仰與崇拜,直接影響到了當時社會的政治與音樂,當時的音樂,只是純粹的宗教用途,只限於在教堂中演唱,沒有樂器,但是,卻對今後的音樂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到了1450年,歐洲音樂開始進入了文藝復興時期,因為當時的歐洲政治的不穩定,教廷的威信與勢力開始衰弱,資產階級萌芽,為了適應當時社會的發展與人們的新思想,音樂開始宣揚以人為本的思想,所以在各個領域裡都開始了文藝復興運動,也就是在那時,歐洲傳統的大小調式逐漸形成!

歐洲到了1600年開始,進入了一個大發展的時期——巴洛克時期,那時候不僅產生了象大家所熟知的巴赫,亨德爾等偉大的作曲家,歌劇,協奏曲,奏鳴曲等題材相繼被創造發展出來。

當歐洲音樂進入古典時期後,也就是在1750年巴赫逝世後,歐洲復調後繼無人,樂風轉向簡潔實用的主調,那時候,出現了三位音樂大師:“交響樂之父”海頓,“神童”莫扎特,以及“樂聖”貝多芬!音樂的主題也從延續幾個世紀的宗教音樂,逐漸變成富有豐富哲理內涵的古典音樂!

在1827年貝多芬逝世後,結束了嚴謹的古典主義時期。當時的歐洲正在接受浪漫主義的洗禮,當時的作曲家把作曲當作抒發內心情感的手段,對音樂的審美也有了進一步的發展,產生了炫技等音樂表現手法!如當時的帕格尼尼,李斯特等就是那時紅極一時的演奏家!音樂表現,風格也日趨豐富,出現了一些以民族音樂語言進行創作的民族作曲家,如芬蘭的西貝柳斯,挪威的格里格,俄羅斯的五人強力集團等,都是民族樂派的偉大作曲家~

時間進入19世紀,出現了以德彪西為首的印象派音樂!音樂表現極具色彩化,和當時的繪畫風格有相同之處!

在浪漫主義後期,也就是歐洲調性體系發展到了最輝煌也是最後的時期,我不得不提到拉赫馬尼諾夫......

古典音樂和流行音樂有什麼區別?

說起音樂的欣賞或者喜好,現在仍有很多關於流行與古典的話題或者可以稱其為爭論。我們可以先來分析一下這兩類音樂的特點,然後就可以對他們的區別有一個瞭解。

首先來說一下流行音樂。

流行音樂也可以叫做大眾音樂或者通俗音樂,這在國際上也大約是這麼稱呼,英文可以叫做Popular Music。它包括樂曲和歌曲兩大類,就是所謂的輕音樂和流行歌曲。輕音樂是一個相對來說比較專業化的一個範疇,國外有很多著名的樂隊(Band),比如曼陀瓦尼、詹姆斯??拉斯特等等;還有一些著名的個人音樂家,比如雅尼、克雷德曼這樣的。流行歌手就流派更多,也是群星璀璨。歌星(Star)這個詞似乎只是應用在流行歌手這個範疇,也屬於專有名詞。

流行音樂的從業者來自兩個方面,自學成才和專業培養,也就是所謂的非學院派(Non-academism)和學院派(Academism)。在中國古代也有這種說法,就是科班出身。目前在中國也有正規音樂高等院校教授通俗歌曲演唱方法。但是還有更多的歌手是私塾(Private School)出身,通常也是名家指點。流行音樂通常在比較大的場地演出,藉助電子設備營造特殊的效果,有時也可以遮掩歌手的瑕疵。

流行音樂的創作,一部分來源於專業的作家(Composer),也有很大一部分由歌唱者自編自演。流行音樂對作品要求的量非常大,而且時效性要求也很高。這對輕音樂來說難度是非常大的,因此,輕音樂多取材於古典音樂中膾炙人口的片斷,少量專門創作的樂曲中的優秀者也會成為保留曲目。而流行歌曲則不然,流行歌曲的一個特點是更新週期短,如果你老是哼唱三年前的老歌,則會被人唾棄,顯得落伍。就是說,流行歌曲是一種時尚的符號,強調的是今年流行什麼歌。即使是那些大牌歌星,也需要不斷更新曲目,以便萬古長青。流行歌曲的另一個特點是注重專人專曲,演唱別人的歌曲叫做翻唱(Copy Performance),歌迷一般會認為不如原唱,因為他會拿你和原唱進行激烈的比較。

由於這些特點,決定了流行音樂的特徵:篇幅短小,結構緊湊,通俗易懂。

由於這些特徵,決定了他的受眾群體更加廣泛。

欣賞流行音樂,給你帶來的是心情的放鬆,如果是在演唱會(Show)上當然是另一會事。這有一點像欣賞足球,在家看電視轉播和比賽現場是兩種情緒。流行音樂愛好者喜愛優美的旋律、美妙的歌詞,也有很多愛好者喜好的就是名歌星的最新作品;追星族則通曉歌星的生辰八字、吃喝拉撒和每日行蹤。就是說,一部分流行音樂愛好者是愛好音樂本身;而另一部分則延伸到音樂的身外之物。

再來看一看古典音樂。

古典音樂,按照字面理解是古代的經典音樂。其實在英文Classical Music中,它只有經典的含義,而沒有古代的限制。為了讓它能夠覆蓋這一音樂體系的當代延伸,也有人將其稱作嚴肅音樂。

象流行音樂一樣,古典音樂也包括器樂(Instrumental Music)和聲樂((Vocal Music)兩大領域。聲樂是指歌劇(Opera)和藝術歌曲(Lieder),而在音樂會(Concert)上演唱的更多的是歌劇中的經典唱段。在古典音樂中,器樂佔有更大的分量,這一點與流行音樂的情形完全不同。古典音樂的著名演奏者和演唱者多被稱為家或者大師(Artist),比如指揮家、鋼琴家、小提琴家、歌唱家,好像沒有叫做指揮星或者女高音星的。這是與流行音樂的又一個不同點。

當代的多數古典音樂從業人員來自專業院校,也就是科班出身。鮮有自學成才一舉成名的。當然,他們絕大多數在進入學院之前經歷過私塾教育。古典音樂在專門的演出場地演出,通常是音樂廳(Hall)、劇場(Theater)和歌......

古典音樂是什麼意思

古典音樂釋義:

1. 世紀之交以海頓、莫扎特、貝多芬為代表的維也納古典樂派的音樂,或師法這一樂派風格而寫成的音樂。③西方現代派音樂或爵士音樂、搖滾樂等通俗音樂的對稱。

最好聽的古典音樂是什麼.?

古典音樂: 舒伯特:《小夜曲》《B小調第八》《菩提樹》《鱒魚》 勃拉姆斯:《搖籃曲》《匈牙利舞曲第五號》 比才:《小步舞曲》 柴可夫斯基:《1812序曲》《四小天鵝舞》《場景》《圓舞曲》《匈牙利查爾達》《西班牙舞曲》《那不勒斯舞曲》《祖瑪卡舞曲》 " 睡美人"輯有5首",胡桃夾子”輯有8首 德彪西:《月光曲》《棕發少女》 海頓:《很活潑的柔板》《行板》《小步舞曲》《終曲》《絃樂四重》 李斯特:《愛戀的夢》《小星星變奏曲》《鍾》 門德爾鬆:《春之歌》《結婚進行曲》《A小調第三》《夏夜午後之夢序曲》 莫扎特:《費加羅的婚禮》《橫笛協奏曲1號》《土耳其進行曲》 舒曼:《浪漫曲》《夢幻曲》 肖邦:《雨滴》 約翰.斯特勞斯:《杜鵑圓舞曲》《拉德茨基進行曲》《藍色多瑙河舞曲》 班得瑞:《靜寂之聲》《禿鷹掠過》《兒時記憶》《森林之夜》《希臘的沉 思》《祈禱》《清晨》《神祕園之歌》《田園曲》《夜曲》《月亮 門》《足跡》《追夢人》《海王星》《日光海岸》《春野》《仙境》 《雪之夢》 埃爾頓.約翰:《今夜你能感覺到愛》《風中之燭》 純的古典音樂: Tears dream catcher Kiss The Rain 神祕園之歌 天空之城 再見警察 被遺忘的天使 我在那一角落患過傷風 卡農 夏日香氣 迷情仙境

古典音樂分哪幾大類?

古典音樂分狹義古典音樂和廣義的古典音樂,狹義的是指古典時期的音樂;廣義的是指包括巴洛克.古典樂派.浪漫樂派.印象樂派.民族樂派等等樂派統稱為古典音樂,不知您指的是狹義的還是廣義的。就說說古典樂派的音樂吧。古典音樂是指那些從巴洛克時期(1600—1750)開始一直到20世紀早期,在歐洲文化傳統背景下創作的音樂,它有別於通俗音樂和民族音樂,具有永恆的意義。

大約從1600年開始,也就是所謂的巴洛克時期(巴洛克Baroque是從建築學、繪畫史借用來的專業術語,源自於葡萄牙語,詞義是很不規則的珍珠;在意大利語中又指衝動、誇張、任性、幻想等義),歐洲作曲家開始創作早期音樂,這也就是古典音樂的開端。

事實上,很多西方古典音樂最早都是來自於為宗教儀式和慶典而寫的音樂。

交響曲是音樂發展史上舉足輕重的音樂形式。“symphony”一詞源於古希臘,意為“共響”。早期的交響曲由17世紀末意大利式歌劇序曲演變而來,序曲“快板——慢板——快板”的結構形式為交響曲的套曲形式打下了基礎。序曲性質的交響曲在18世紀逐漸脫離歌劇,吸收其他器樂曲的因素,發展成為獨立的有3個樂章的器樂體裁,依然屬於小型樂隊或器樂重奏的作品;後經海頓、莫扎特的大量創作實踐,最終確立了規範的交響曲式,即古典交響曲。它包括有4個樂章:第一樂章,快板,奏鳴曲式;第二樂章,慢板(或稍慢),節略的奏鳴曲式、三段式、復三段式、變奏曲式,具有抒情性;第三樂章,快板(或稍快),小步舞曲;第四樂章,快板(或急板),迴旋曲式、奏鳴迴旋曲式等。此外,交響曲整體的調性佈局、和聲結構、各樂章間的對比與平衡、樂隊中樂器的組合與規模等均得到規範化而基本定型。

歐洲的器樂長期附從於聲樂,至十六世紀才逐漸獨立。隨著樂器製作技術的發展,尤其是歌劇的興起,使十七世紀的器樂創作有了顯著進步,產生了舞曲合成的古典組曲,以及曲式自由的序曲,而賦格曲、幻想曲、隨想曲、變奏曲、前奏曲等體裁也漸被普遍使用。十八世紀,小提琴音樂迅速發展,歌劇序曲體裁的變革,曼海姆樂派等積極探索新的形式和表現手段,均為維也納古典樂派的革新提供了有利條件。海頓確立了管絃樂隊編制和主調音樂樣式;莫扎特則進一步加以肯定,併發揮了木管樂器獨特的表現力;貝多芬以交響性、戲劇性手法寫作管絃樂序曲,給了奏鳴曲式以廣闊的表現天地

古典音樂有什麼好處

1、古典音樂可以養成兒童高尚的情操和博愛的情懷

古典音樂是美的藝術,是對自然、宇宙、生命美的讚歎,是人類心靈深處智慧和人格的流露,它蘊含著人性的柔美和天地的壯闊,喜歡古典音樂就是崇尚智慧的卓越和人格的高尚。

2、古典音樂可以促進兒童心靈的健康

音樂是情感的藝術,古典音樂中所具有的優美的旋律、豐富的情感和緩急有序的節奏,能與兒童內心的情感產生共鳴,並隨著音樂的節奏舞之、蹈之,因此而身心愉悅、舒展、健康。

3、古典音樂可以開啟兒童的想象力和創造力

古典音樂不僅是聲音的藝術,而且也是靈性的藝術,豐富的音樂語言是人類理性和情感的最抽象表達。可以彌補語言文字教育和科學教育的不足,啟迪和拓展兒童時間和空間的觀念,從而培養兒童非凡的想象力和創造力。

4、古典音樂可以培養兒童的直覺能力

音樂是直覺的藝術。音樂之所以是直覺的藝術是因為音樂直接理解和抽象表達自然、宇宙、生命內在和諧的規律,科學所要求的素質正是表現在對這種和諧規律的敏感和把握,這就是科學的直覺,它與音樂是相通的。古典音樂是開啟兒童直覺能力最好的方法之一。

5、古典音樂是生命的藝術,讓生命豐富多彩

音樂來源於生活,是對生活的美化和淨化。生活中有音樂就如同夏日的清風,宜人清爽,像冬日的陽光,溫暖明亮。一旦兒童養成聽古典音樂的習慣就如同生活中多了多了一個知己和玩伴,生活中的一切情趣皆能融入其中,又能從中得到無限的靈感和快樂。

6、古典音樂是完美的聽覺藝術

兒童需要古典音樂,尤其是嬰幼兒。人生之初,聽覺神經的發育和成長,決定了兒童智力的高低。這時候尤其需要大量音聲的刺激,風聲、雨聲等大自然之聲以及人的聲音,再輔之以音量適中音樂之聲,就是最自然、有效的教育方式。嬰幼兒時期又是人類習慣、性情養成的關鍵時期,這個時期的音樂啟蒙教育將成為其一生的興趣和愛好,讓他終生受益。

7、古典音樂是理性的藝術,可以培養兒童縝密的思維能力

表面看來,音樂是跳動的靈感,但樂章和樂章之間,樂句與樂句之間,聲部與聲部之間,樂器的搭配無不體現了縝密的邏輯。在完整的交響樂中,不同樂章的發展、遞進、互動,樂器之間的相互輝映都表現出了音樂的理性。因此讓兒童聽完整的交響樂無形之中就能把這種理性傳導給他們,有助於他們的思維能力的提高。

8、古典音樂是中庸的藝術,易於養成兒童中庸、謙雅的性情

古典音樂脫胎於宗教,雖然它柔和了人類的情感元素,但他仍然飽含著宗教的情感。如果拋開宗教神祕的一面,我們可以感受到其中包含了人類對自然、宇宙的崇尚,表現在音樂上就是人與自然的和諧之音。無怪乎早期的古典音樂(巴赫、莫扎特、海頓等)的音樂中流淌著這這種迷人的優美,雖然其間不乏世俗的情感,但都符合“中庸”之道——所謂“喜怒哀樂”發而皆中節,這些音樂如同中國的古琴音樂,都合適用來培養兒童兒童淳樸儒雅的性情。(在這裡要說明的是後期的古典音樂,如貝多芬,柴科夫斯基等大師的音樂逐漸脫離宗教元素,而更多的是原始的情感,他們的作品雖然也屬古典音樂,但其作品中充滿了情緒起伏和強烈的宣洩個性的過分張揚,偏離了中庸之道,不合適作為兒童的音樂啟蒙教材。)

建議讓兒童多聽完整的古典音樂——交響樂

為什麼要強調聽完整的交響樂呢?因為時下兒童音樂教育所選的音樂大多偏重成人化的情感,即所謂的溫情浪漫,以這樣的標準選擇,很多的交響樂便不再其中,即便入選,也只是掐頭去尾的節選,兒童大多隻能接觸到古典音樂大師們所作的小品。這對兒童的音樂啟蒙教育是不夠的,因為,溫情浪漫只是音樂的特質之一,表達的只是人的一種性情而已,無法完全代表音樂所要表達的豐富情感,而且,如果兒童長期只聽一種情感的音......

古典音樂為什麼是高雅的?高雅在哪些方面啊?

下面全是我的個人看法功僅供參考。

先明確定義,我下文中所說的“古典音樂”全都指的是專有名詞“classical music”,專門指西方傳統文化下一直髮展到今天的音樂體系,並不是所有“過去的”“古老的”音樂都叫古典音樂,中國傳統音樂不包含在內。注意更不是很多人誤區裡面的,認為只要是樂器演奏的純音樂都算古典音樂。如果樓主說的“古典音樂”和我說的不是一個,那麼下面我說的意義就不大也不用看了……

樓主這個命題我就不是很贊成。沒必要以“高雅”自居,好像非要把事物劃分成兩類,一類叫“高雅”,一類叫“低俗”,因為事物都是很複雜的,都是變化的。況且,“高雅”一詞不是客觀的科學概念,屬於主觀性很強的詞,對於究竟什麼東西高雅,什麼低速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沒有同意標準。反而老說古典音樂高雅,有點不謙虛,自誇的感覺,因為高雅這個詞褒義性比較強。

但你要說古典音樂比起其他音樂有哪些客觀的特點,那肯定是有的,注意只能從客觀的、有量化標準的角度去談這個問題。我覺得可以概括為以下幾點:

①作為一門學科(宏觀角度,我說的不是具體某個藝術家創作一首曲子這種細微的層面),體系性、邏輯性很強,要理論有理論(指導古典音樂的樂理髮展到現在,都是很成熟比較完善的理論),要實踐經驗有實踐經驗,就連作曲家作品編號系統都那麼嚴謹(你可以去了解下)。發展史、流派都很清楚,之前的(有很多,不一一列舉)→巴洛克→古典主義→浪漫主義……科學性是學科發展很重要的保證,所有學科都是如此。

②創作花費的心血很多。那麼多知識、流派的理念都要學,學完以後就已經花出不少心血了,再創作,每個細節都有人管你,比如什麼發展變化的手法寫的好不好、樂器搭配是不是合理等等每個細節都有人看(還是回到第一條,因為有這麼個科學體系,體系裡面有完善的發展啊、樂器搭配啊這些理論,所以才會有人看),寫出來要花費很多心血。演奏上也是,每個細節如何表現都有人看,不是隨便給大眾演奏一下,大家聽了是這個調子就完事了。

③創作目的。既然上面說了有那麼多的講究、那麼多的心血,創作的時候如果想表現自己,也要儘可能把自圓其說的情況下打破規矩得到創新成果,所以古典音樂的創作或者演奏的人,必然非常追求創新、追求表現自己獨一無二的一面,一定要寫別人沒寫過的東西,一定要以完全屬於自己的風格去演奏曲子,機械模仿者完全沒有立足之地。另外塑造原來沒有的感覺的過程中,必然伴隨一些哲理性的思考。比如貝多芬在追求突破之前古典主義打下的規矩,想讓交響曲不是海頓那樣貴族閒來無事欣賞的平靜音樂,而要帶有戲劇色彩、有波瀾,這樣以他的非凡能力,才寫了比如《命運交響曲》這樣的作品,一上來就讓人聯繫到非常嚴肅的命運的思考。其實一開始他壓根沒有把這個曲子叫命運,他只是追求音樂上的一種突破、一種自我表現,但是自然而然就像一種哲理思考,所以後來人給他加上了題目。

樓主覺得上面三點都充滿“正能量”嗎?是古典音樂“高雅”之處的體現嗎?如果你覺得是,那就這樣吧。但我覺得並不一定,不見得人人都會認為科學、花心血、追求創新和思想深度就是很好的事,所以這個“高雅”的評判標準絕對做不到普遍適用。

古典音樂的作品號是什麼意思?

古典音樂作品編號標記解讀最常見的記號是op或opus,拉丁語的意思是“作品”,它大概起源於17世紀初葉,出版音樂樂譜的出版商為了區別同一作曲家的不同作品而標上記號,這就是op。op記號通常是按同一作曲家出版作品的次序由小到大編號,但這又並不是絕對的。但op標記也有問題,例如很多作曲家的作品由不同出版商出版,那時不同出版商有不同的op序號;因此會出現某作品在一個出版商標號為op3,在另一出版商標號為op8,甚至有第三個出版商那裡編號為op6,這樣顯然會造成混亂。近兩百年來,越來越多學者研究前人的音樂作品。這些學者為研究這些作曲家的作品,列出他們所有作品進行研究甚為重要。由於op記號有時會造成混亂,或者研究者在研究過程中發現新的作品,或是一些作品未正式出版而沒有op記號,這時對所有作品進行重新編號便成為這些學者的又一項工作。由此就產生如BWV、D等編號,這些編號往往是提出新作品編號的學者名字的代表字母。下面是一些作曲家作品常用的記號:作品記號/適用的作曲家AV——Richard Strauss 理查-斯特勞斯B——Dvorak 德沃扎克BB——Bartok 巴托克BWV——J.S. Bach 巴赫D——Schubert 舒伯特F——Vivaldi 韋瓦爾第H——Holst 侯斯特HWV——Handel 亨德爾K——Mozart 莫扎特KV——Mozart 莫扎特L——Debussy 德彪西M——Vivaldi 韋瓦爾第Op——大多作曲家P——Vivaldi 韋瓦爾第R——Vivaldi 韋瓦爾第RV——Vivaldi 韋瓦爾第S——J.S. Bach 巴赫 (與BWV相同)S——Liszt 李斯特Sz——Bartok 巴托克WWV——Wagner 瓦格納Z——Purcell 帕蕭音樂作品編號是標記作曲家作品順序的號數。用op.(opus的縮寫)標記。如第一部作品標作op.1(作品第一號)。如果一部作品中包含數首樂曲,則用分號no.(number的縮寫)。如op.1,no.2或op.1b,表示第一號作品中的第二首。作曲家逝世後出版的作品稱作“遺作”(op. posthumous),以op. post.或op. posth標記。音樂作品編號大體出自三類人之手:1、作曲家本人;2、出版商;3、音樂學家。一般認為最早為自己作品編號的是意大利作曲家班基耶裡。歐洲18世紀初期,作曲家一般不為自己的作品編號,這時多由出版商從方便的角度為作品編號。這種編號不能如實反映作曲完成的先後順序。貝多芬是最早有系統地為自己作品編號的作曲家,今日所見其重要作品的編號皆出自其本人之手,但仍有遺漏。 近代一些音樂學家從利於後人對作曲家作品研究出發,對重要作曲家尚無編號作品進行有系統的編號;對無系統編號者亦加以重新編號,並標註特定的標記。J.S.巴赫的作品編號由德國音樂學家W.施米德(Wolfgang Schmieder,1901-1973)編成,以BWV(德文Bach-Werke-Verzeichnis的縮寫,意即“巴赫作品編號”)為標記,1950年起使用。許茨的作品編號由施皮塔等人編成,以SWV(德文Schutz-Werke-Verzeichnis的縮寫,意即“許茨作品編號”)為標記。斯卡拉蒂的作品分別由意大利鋼琴家朗戈(Alessandro Longo,1864-1945)、美國古鋼琴演奏家柯克帕特里克(Ralph Kirkpatrick,1911- )和意大利音樂家佩斯特利(Giorggi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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