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稽內史是什麼官?

General 更新 2023年10月15日

會稽內吏這兒個古代官名相當與現代的什麼官員

西周時設,或稱“作冊內史、作命內史”,掌管著作簡冊。策命諸侯、卿大夫及爵祿的廢置。秦漢沿設,《漢書百官公卿表》載:“內史,周官,秦因之,掌治京師。”景帝二年(前155年)分置左右內史。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更名右內史為京兆尹。屬官有長安市、廚兩令丞,又都水,鐵官兩長丞。左內史更名左馮翊,屬官有廩犧令丞尉。又左都水、鐵官、雲壘、長安四市四長耿皆其下屬。西漢初,大封諸侯王,在王、侯國內置內史,掌民政。成帝綏和元年(前8年)省內史,更令“相”治民,職如郡太守。後代沿置,至隋始廢。隋因避楊忠諱,改中書省為內史省,稱中書令為內史令。清初入關時,置內史,相當於以後的大學士。

會稽內史,其職級為太守,系會稽一地的最高行政長官。西漢初分封了許多諸侯王國,對王國內掌民政的主官,便借用了內史這個名稱。晉時亦沿用。因咸和元年(326)司馬昱從琅玡王改封為會稽王,其時會稽不稱郡而稱會稽國。

古代的官職長史和內史到底是什麼官?

內史

官名。

(1)西周始置,常奉王命策命臣下。又稱作冊內史、作命內史。見西周金文。《周禮》謂為春官宗伯的屬官。掌策命諸侯及孤卿大夫,凡四方之事書則讀之。春秋時周王尚沿用此制。踐士之盟,周襄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內史叔興父策命晉侯為侯伯”(《左傳·僖公二十八年》)。

(2)戰國時掌管“大內”之官。主官租賦與財務。《史記·趙世家》記載徐越主張“節財儉用,察度功德”,趙烈侯任以為內史。《春律·倉律》:“入禾稼、芻稿,輒為廥籍,上內史。”《秦律·效律》:“至計而上廥籍內史。”

(3)秦置。掌治京師,猶後世的京兆尹。又作為京師的政區名。漢沿置。景帝二年(前155)分左、右風史。太初元年(前104),改右內史為京兆尹,左內史為左馮翊。

(4)西漢諸侯王國掌民政之官稱內史,綏和元年(前8),省內史,置國相治民,相當於郡守。晉仍以內史為王國的地方行政長官。魏晉要郡亦有以風史代太守者,如東晉會稽郡即是其例。南北朝亦然。

(5)隋煬帝在諸郡設通守,為太守之副,在京兆、河南者稱內史。

(6)隋曾改中書省為內史省,中書令為內史令。

(7)元世祖改王傅為內史,內史府有中尉、司馬、諮議等官。

(8)朱元璋吳元年(1367),設立宦官機構,名內史監,設監令、丞、奉御、內史、典簿。旋改內史監為內使監,設令、丞、奉御、典簿,廢內史不設。

(9)清朝入關之初,置內史,相當於大學士。范文程、洪承疇曾任此官。

(10)貳國初年,袁世凱曾改祕書為內史。

長史

官名。戰國末年秦已置,李斯至秦,曾任此官,職責不詳。漢之相國、丞相、太尉、大將軍、驃騎將軍、車騎將軍、衛將軍、前後左右將軍,以及建三公後的大司徒、大司馬、大司空皆置,為掾屬之長,秩皆千石,丞相長史職權尤重。邊郡太守也有長史,掌兵馬,亦助太守掌兵,西域長史後代都護成為護理西域之長。漢末州珠算也有長史。魏、晉與兩漢略同。南北朝帶將軍號開府的刺史,屬官也有長史,且多兼任首郡(即刺史駐地)太守。王府也有長史,諸王幼年出就藩國,州府之事即由長史代行。隋以後,三師、三公無幕僚,三省長官的屬員亦無長史。唐親王府、都護府、都督府、將帥(諸衛與出征將帥,不包括節度使)、州府(限於上、中州)設長史。品級高下視所屬機構而異,從三品至七品不等。宋州府無長史,僅親王府、都督府有此官。後各代王府也設長史,總管府內事務,其他政府機構,僅元儲政院設

狄仁傑內史官職

內史的歷代發展過程: (1)西周始置,常奉王命策命臣下。又稱作冊內史、作命內史。見西周金文。《周禮》謂為春官宗伯的屬官。掌策命諸侯及孤卿大夫,凡四方之事書則讀之。春秋時周王尚沿用此制。踐士之盟,周襄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內史叔興父策命晉侯為侯伯”(《左傳·僖公二十八年》)。   (2)戰國時掌管“大內”之官。主官租賦與財務。《史記·趙世家》記載徐越主張“節財儉用,察度功德”,趙烈侯任以為內史。《春律·倉律》:“入禾稼、芻稿,輒為廥籍,上內史。”《秦律·效律》:“至計而上廥籍內史。”   (3)秦置。因掌治京師,不稱郡。治所在咸陽縣(今陝西省咸陽市窯店鎮北)。猶後世的京兆尹。又作為京師的政區名。漢沿置,治所在長安縣(今西安市北)。景帝二年(前155)分左、右風史。太初元年(前104),改右內史分為京兆尹、右扶風,左內史為左馮翊。   (4)西漢諸侯王國掌民政之官稱內史,綏和元年(前8),省內史,置國相治民,相當於郡守。晉仍以內史為王國的地方行政長官。魏晉要郡亦有以風史代太守者,如東晉會稽郡即是其例。南北朝亦然。   (5)隋煬帝在諸郡設通守,為太守之副,在京兆、河南者稱內史。   (6)隋曾改中書省為內史省,中書令為內史令。唐朝沿襲隋制,設內史,為正二品官員,執掌中書省,即宰相。著名的狄仁傑、姚崇均擔任過內史職務。   (7)元世祖改王傅為內史,內史府有中尉、司馬、諮議等官。   (8)朱元璋吳元年(1367),設立宦官機構常名內史監,設監令、丞、奉御、內史、典簿。旋改內史監為內使監,設令、丞、奉御、典簿,廢內史不設。   (9)清朝入關之初,置內史,相當於大學士。范文程、洪承疇曾任此官。   (10)民國初年,袁世凱曾改祕書為內史。

唐朝是否有內史這一官職?

唐代三省制的特點是在建立不久就向二省、一省轉變。這種變化的動因在於皇權對於相權的控制、以及提高行政效率。

首先、為了控制相權,皇帝逐漸使用一些資歷較輕的官員參預朝政,實際行使宰相的權力,但是由於沒有宰相崇高的體制,所以便於控制。漸漸的,中書令、侍中、尚書令以及左右僕射這些宰相職務已經變成了一個崇高的虛銜,而真正的宰相卻成為一種臨時性質的職務,這符合從漢代開始的相權不斷下降的規律。

唐代以三省首長“品位既崇,不欲輕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職,而假以他名。”(《新唐書》卷46《百官志》)主要有“平章事”和“同中書門下三品”等。唐太宗貞觀八年,僕射李靖因病辭去宰相職務,太宗不同意,要求他“疾小瘳,三兩日一至中書門下平章事。”“平章事”之名始於此。唐高宗永淳元年,始以某官(黃門侍郎郭待舉、兵部侍郎岑長倩)帶“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銜者為宰相。長興四年為避諱(慕容延釗父名章),曾改為“同中書門下二品”,因為尚書僕射是職事官從二品。貞觀十七年,蕭瑀、李績並“同中書門下三品”,因為侍中、中書令是正三品,“同中書門下三品”之名始於此。高宗以後,宰相必須加“同中書門下三品”之銜,否則即使擔任中書令也不能稱為宰相,品位高者亦如此(有三公、三師頭銜的除外)。

其次,三省合署議事、辦公,三省職能逐漸趨向混同合一。

三省分權,勢必造成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等弊端。為了三省之間協調行動,三省首長定期在門下省的政事堂議事。自武德年間開始,中書、門下集議於政事堂,政事堂設於門下省。(《通典》:“舊制,宰相常於門下省議事,謂之政事堂。”)。唐高宗永淳年間,“裴炎自侍中遷中書令,乃徙政事堂於中書省。”由此,確立了中書省的中心地位。開元十一年,中書令張說奏改政事堂為中書門下,政事堂印也改為中書門下印,且於其後分列吏、樞機、兵、戶、刑禮五房。從此,中書門下正式成為宰相的辦事機構。

矗 中書省在唐代一度改稱西臺、鳳閣、紫微省,旋復舊稱。

可見,唐代並沒有內史這一官職,是編劇的失誤,但是狄仁傑確實任過中書令,上面也敘述過了,雖然官職僅為三品,但是實際行使的宰相權力,很有可能是編劇把內史省和中書省弄混了,中書令是國家機關的策劃部門,相當於現在的發改委等部委機關,是很高層級的權力機關。

這些官職都是什麼意思呀。

內史:

1)中央官制:

戰國時掌管“大內”之官。主官租賦與財務。《史記趙世家》記載徐越主張“節財儉用,察度功德”,趙烈侯任以為內史。《春律·倉律》:“入禾稼、芻稿,輒為廥籍,上內史。”《秦律·效律》:“至計而上廥籍內史。

秦代時因掌治京師,不稱郡。治所在咸陽縣(今陝西省咸陽市窯店鎮北),相當於後世的京兆尹,治理京師之地,還設有治粟內史,掌理國家財政,相當於大司農[1] 。

漢初沿置,治所在長安縣(今西安市北)。漢高帝九年後內史兼掌全國財經事務與京師地區,呂后二年至八年間始設治粟內史。漢景帝二年(前155年)時分左、右內史。太初元年(前104),改右內史分為京兆尹、右扶風,左內史為左馮翊。

隋代改中書省為內史省,改中書令為內史令。唐沿隋制,設內史,為正二品,執掌中書省,即宰相。

朱元璋吳元年(1367年),設立宦官機構,名內史監,設監令、丞、奉御、內史、典簿。旋改內史監為內使監,設令、丞、奉御、典簿,廢內史不設。

清朝入關之初,置內史,相當於大學士。民國初年,總統袁世凱曾改祕書為內史,掌函牘。

2)地方官制:

漢朝

漢高帝劉邦建立漢朝後,改秦朝的郡縣制為郡縣、封國並存的郡國制。封國分為王國、侯國兩等。漢初,王國轄有多郡。王國設置的官員有丞相、太傅、內史、中尉等,太傅輔王,內史治國民,中尉掌武職,丞相統眾官。其中只有丞相由朝廷任命,內史等官均由諸侯王自己任命,內史僅次於丞相。

漢景帝平定七國之亂後,削減王國封地,僅留一郡,諸侯王也喪失了治國權,丞相改稱相,王國官員皆由朝廷任命。漢成帝時,罷中尉,由內史兼掌中尉的職責。綏和元年(前8年),又罷內史,由相全權管理王國,[2] 相當於郡守。東漢初,恢復了內史等王國官吏的建制,不久之後又廢除。

晉及十六國

晉朝太康十年(289年)十一月,將王國的相改為內史,其它封國的行政長官依然稱相。郡王封國的內史,相當於郡太守;縣王封國的內史,相當於縣令、縣長。後廢除縣王,只保留郡王,內史職責相當於郡太守。要郡亦有以內史代太守者,如東晉會稽郡。南朝的宋、齊、樑、陳承襲晉制。“五胡亂華”時期的北方政權亦然。

《晉書·職官 》:諸王國以內史掌太守之任,又置主簿、主記室、門下賊曹、議生、門下史、記室史、錄事史、書佐、循行、幹、小史、五官掾、功曹史、功曹書佐、循行小史、五官掾等員。

《晉書》記載的內史有:

淮陵內史、平原內史、清河內史、河間內史、樑國內史、西陽內史、汝南內史、下邳內史、始平內史、譙國內史、高密內史、臨川內史、太原內史、吳國內史、吳郡內史、彭城內史、隨郡內史、會稽內史、琅邪內史、樂安內史、新蔡內史、成都內史、常山內史、武陵內史、長樂內史、陳留內史、淮南內史、廬江內史、順陽內史、宣城內史、南平內史、歷陽內史、吳興內史、秦國內史、武邑內史、鄱陽內史、上庸內史、晉陵內史、邵陵內史、安豐內史、義興內史、丹陽內史

南北朝

北魏初期,有郡縣無封國,爵位皆為虛封。太和十八年(494年),孝文帝進行漢化改制,創建開國五等爵,一如晉制,王國的行政長官稱內史,其它封國的行政長官稱相。北周時,廢國存郡,作為王國官吏的內史一職也隨之取締,後世不再復置。[3]

隋朝以後

隋煬帝在諸郡設通守,為太守之副,在京兆、河南者稱內史。

元世祖時改王傅為內史,內史府有中尉、司馬、諮議等官。

州牧:

通稱刺史,職官,漢初,文帝以御史多失職,命丞相另派人員出刺各地,不常置。漢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始置,“刺”,檢核問事之意。刺史巡行郡縣,分......

古代官職等級及作用

一,三公制度,

三公是指丞相,御史大夫,太尉。共同行使宰相的職權,協助皇帝處理全國的政務,參與中央政府的行政決策,並負責具體的執行。

1,丞相

丞相居百官之首,俸祿最高,掌佐天子,助理萬機。西漢初期,丞相具有選用官吏之權,有彈劾百官和執行誅罰的權力,有主管郡國上計和考課之權,有總領百官朝議和奏事之權,有封駁皇帝詔令和諫諍之權,凡有重要的政事,如立新君,立儲,封贈,賞功,罰罪等事,以及財政,選舉,民政,法律,禮制,邊事等方面的重大的事,往往是由皇帝委託丞相主持,召集百官集議,集議的結果由丞相領銜上奏於天子,再由皇帝和丞相共同決策定議。

丞相府的官員和掌職及俸祿如下:

丞相,金印紫綬,秩俸萬石。

丞相司直,輔佐丞相,檢舉不法,秩俸千石。

丞相長史,輔佐丞相,督率諸吏,處理各種政務,秩俸比千石。

丞相徵事,秩俸比六百石。

丞相史,秩俸四百石。

丞相少史,秩俸三百石。

東曹掾,領郡國事,主長史的任命,外出督州郡,秩俸比四百石。

西曹掾,領百官奏事,主府中吏之進退,秩俸比四百石。

議曹,主謀議事。

辭曹,主評訟事。

奏曹,主章奏事。

賊曹,主盜賊事。

決曹,主罪法事。

集曹,主簿計事,秩俸比三百石。

戶曹,主民戶祭祀農桑事。

法曹,主郵驛科程事。

尉曹,主卒徒轉運事。

倉曹,主倉谷事。

兵曹,主兵事。

金曹,主錢幣鹽鐵事。

計相,主郡國上計事。

主簿,省錄眾事。

侍曹,主通報事。

2,太尉

太尉是朝中僅次於丞相的官職,專掌武事,地位和丞相相同,為最高的武官職位,秩俸萬石,金印紫綬。官吏主要有長史和主簿。

3,御史大夫

御史大夫主要行使副丞相的職權,是丞相的助理,對包括丞相在內的百官公卿的一切行政活動進行監察,三公中地位最低,秩俸是中二千石,銀印青綬。

二,九卿制度

九卿是指太常,光祿勳,衛尉,太僕,廷尉,大鴻臚,宗正,大司農,少府九個機構。同時執金吾,大長秋,將作大匠的地位和秩俸都與九卿相同,因此把他們和九卿統稱為諸卿。京北尹,右扶風,左馮翊是三輔即京師地區的地方行政長官,有資格參加朝議,具有高與一般郡國長官的特殊地位,因此也得以列於諸卿。

1,太常

太常原名為奉常,漢朝景帝時改名為太常。掌宗廟事,一般不參加具體的行政事務,是九卿之首。

屬官主要有太史,太樂,太祝,太宰,太卜,太醫六令丞,博士祭酒以及諸廟寢陵園,機構複雜,編制龐大。

太常機構的官吏,俸祿,印件及其掌職如下:

官名 秩俸 印件 掌職

太常卿, 秩俸中二千石,銀印青綬,掌宗廟禮儀。

太常丞, 秩俸千石, 銅印黑綬,掌凡祭祀及行禮之事,總署曹事,典諸陵邑。

贊饗, 秩俸六百石, 銅印黑綬,掌贊天子。

禮官大夫, 千石至六百石,散職無印,是太常禮儀顧問。

太常掾, 秩俸四百石, 銅印黑綬,助太常丞。

掌故, 秩俸六百石, 銅印黑綬,主政事。

均都長丞, 主山陵上槁輸入。

都水長丞, 主宗廟陵園治水堤。

曲臺署長, 主典臺殿事。

太史屬官:

太史令, 秩俸六百石, 銅印黑綬,掌天時,星曆。

太史丞, 秩俸四百石, 銅印黑綬,輔佐太史令。

侍詔, 秩俸二百石, 分掌星曆,龜卜,請雨事。

治歷, 主曆法。

太常掾, 秩俸四百石, 銅印黑綬,助太常丞。

掌故, 秩俸二百石, 主故事,掌歷史上國家祭祀,喪娶事。

大典星, 掌星曆。

望氣佐, 主望氣。

明堂丞, 秩俸二百石, 銅印黃綬,掌守明堂。

靈臺丞, 秩俸二百石, 銅印黃綬,掌守靈臺。

靈臺侍詔, 分掌星,日,天象,鐘律之事。

太樂屬官:

太樂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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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孔子簡介

孔子是孔氏家族成為千年望族、儒學世家的締造者。

孔子(公元前551年9月28日,即農曆八月廿七~公元前479年4月11日,即農曆二月十一),名丘,字仲尼,漢族,春秋時期魯國陬邑(zōu yì)(今山東曲阜市南辛鎮)人,先祖為宋國(今河南商丘)貴族。春秋末期的思想家和教育家、政治家,儒家思想的創始人。孔子集華夏上古文化之大成,在世時已被譽為“天縱之聖”、“天之木鐸”,是當時社會上的最博學者之一,被後世統治者尊為孔聖人、至聖、 至聖先師、萬世師表。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評為“世界十大文化名人”之首。孔子的儒家思想對中國、儒家文化圈及世界有深遠的影響。

二、 《孔子世家譜》

《孔子世家譜》涵蓋孔子家族整個傳承史,是世界上連續傳承時間最悠久,記錄最完整,資料最詳謹,內容最廣泛的家譜。2005年被吉尼斯世界紀錄列為“世界最長家譜”,每位後裔都能上溯至孔子。2009年版《孔子世家譜》耗資1300多萬,歷時10年,收錄孔子後裔總人數約計達200萬,約計2500餘萬字。全譜共分卷首和五集,共80冊,重達125公斤。因此,《孔子世家譜》被譽稱為“中國第一家譜”。

2009年版《孔子世家譜》有三大創新:一是跨越性別、民族與地域,收入女性、少數民族、港澳臺及海外孔子後裔;二是增加個人信息;三是建立數據庫。

三、《孔氏祖訓箴規》

孔氏家族的族規族訓,是為了維護家族內部的正常秩序,約束族人的思想和行為,使之維持在常規之內。族人凡有違犯族規家訓者,會受到家法的相應制裁甚至官府的懲處,嚴重者甚至被家譜處名。

孔氏族人歷來重視族規家訓的制定與實施,而且族規家訓中包含的內容十分豐富。衍聖公府作為全族的大宗主,頒佈有綱領性的族規《孔氏祖訓箴規》,具有指導作用,各地族人必須共同遵循。祖訓箴規共分十條:

一、春秋祭祀,各隨土宜。必豐必潔,必誠必敬。此報本追遠之道,子孫所當知者;

二、譜牒之設,正所以聯同支而親本。各宜父慈、子孝、兄友、弟恭,雍睦一堂,方不愧為聖裔;

三、崇儒重道,好禮尚德,孔氏素為佩服。為子孫者,勿嗜利忘義、出入衙門,有虧先德;

四、孔氏子孫徙寓各州縣,朝廷追念聖裔,優免差役,其正供國課,只憑族長催徵,皇恩深為浩大。宜各踴躍輸將,照限完納,勿誤有司奏銷之期;

五、譜牒家規,正所以別外孔而親一體。子孫勿得互相譽換,以混來歷宗枝;

六、婚姻嫁娶,理倫守重。子孫間有不幸再婚再嫁,必慎必戒;

七、子孫出仕者,凡遇民間詞訟,所犯自有虛實,務從理斷而哀矜勿喜,庶不愧為良吏;

八、聖裔設立族長,給與衣項,原以總理聖譜,約束族人,務要克已奉公,庶足以為族望;

九、孔氏嗣孫,男不得為奴,女不得為婢,凡有職官員不可擅辱。如遇大事,中奉朝廷,小事仍請本家族長責究;

十、祖訓家規,朝夕教訓子孫,務要讀書明理,顯親揚名,勿得入於流俗,甘為下人。

流寓各地的族人,大都能根據大宗主所立的訓規精神,結合各所流寓地及本支族人的具體情況,自訂家規。

四、孔子後裔,人物輩出

孔子後七世單傳,二代孔鯉,除了“詩禮趨庭”故事,沒有更多事蹟載於史冊,宋時追為泗水候。三代孔伋(子思子),師承孔子學生宗聖曾子,與再傳弟子亞聖孟子創立了思孟學派,著有《中庸》,繼承和發揚了孔子的儒學思想。後追為述聖沂水侯。四代孔白,齊威王曾招為相;五代孔求;六代孔箕,為魏相;七代孔穿,齊魏趙三國交聘,作《諫言》;八代孔謙為魏相,封文信君。

先秦孔氏無論是否出仕,均以習儒為業,聚徒授學。此後孔氏家族以儒學為家學,代代相傳,尤其在兩漢的孔氏先輩奠定了儒學世家的基礎。二十代孔季彥談及古文《尚書》說:“先聖垂訓,壁出古文。......

王羲之的親戚是當官的嗎

王羲之他出身於名門(琅琊王氏),從曾祖王覽與《二十四孝圖》中的王祥為同父異母兄弟,王覽官至大中大夫,王祥官至太保。從伯父王導官至太尉,父親王曠官淮南太守 。14歲時,家族助晉室南渡建立東晉於江南建康(今南京市),與陳郡謝家同為東晉著名家族,唐詩有“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句。羲之16歲時,被太尉郗鑑相中為“東床快婿”。初為祕書郎,後由徵西將軍庾亮薦為寧遠將軍,改任江州刺史、右軍將軍、會稽(今浙江紹興)內史。因與揚州刺史王述有矛盾,辭官不再出任。

古時候除陶淵明以外,還有那些比較出名的官員(不限文人)是放棄官職,迴歸民間的?

辛棄疾178年決定在信州(今江西上饒)定居。1181年冬,41歲的辛棄疾因受彈劾被免職,歸隱上饒。

大中九年(855年),柳仲郢被調回京城任職。出於照顧,他給李商隱安排了一個鹽鐵推官的職位,雖然品階低,待遇卻比較豐厚。李商隱在這個職位上工作了兩到三年,罷職後回到故鄉閒居。

乾元二年(759年)夏天,華州及關中大旱,杜甫寫下《夏日嘆》和《夏夜嘆》,憂時傷亂,詠歎國難民苦。這年立秋後,杜甫因對汙濁的時政痛心疾首,而放棄了華州司功參軍的職務,西去秦州(今甘肅省天水一帶)。杜甫幾經輾轉,最後到了成都,在嚴武等人的幫助下,在城西浣花溪畔,建成了一座草堂,世稱“杜甫草堂”, 也稱“浣花草堂”。後被嚴武薦為節都,全家寄居在四川奉節縣。

王羲之16歲時,被太尉郗鑑相中為“東床快婿”。初為祕書郎,後由徵西將軍庾亮薦為寧遠將軍,改任江州刺史、右軍將軍、會稽(今浙江紹興嵊州)內史。因與揚州刺史王述有矛盾,辭官不再出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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