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民如何合法持槍?

General 更新 2023年10月15日

中國什麼樣的公民允許合法持槍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辦法明確規定

下列人員可以佩帶槍支:

(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因工作必需佩帶槍支的 人員;

(二)邊防地區、海防地區以及省、自治區人民政府認為有佩帶槍支必要的其他偏僻地區的黨政負責幹部;

(三)省級以上黨政機關的機要交通員,邊疆地區縣、市黨政機關和郵電部門有佩帶槍支必要的機要通信人員;

(四)海關因工作必需佩帶槍支的人員;

(五)軍工工廠的警衛押運人員。

下列單位可以配置公用槍支:

(一)有配槍必要的廠礦、企業、機關、學校、科研等單位的保衛部門;

(二)有配槍必要的重要財政金融單位的地處偏僻不設武裝看守的重要倉庫、電臺、科研單位;

(三)在偏僻地區和海上作業有配槍必要的地質勘探隊、測繪隊;

(四)航行沿海和遠洋的客、貨、油輪及其他海上作業的工作船;

(五)有配槍必要的民航機場和民航飛機。

管理就更嚴格了

第十一條 持槍人員,必須經本單位負責人同意,報縣以上主管部門批准。持槍單位,必須經縣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法定手續批准,不得私自保存槍支、彈藥。 對於未經批准持有的槍支、彈藥,必須送交當地公安機關,不得擅自處理。

第十二條 持槍人員和持槍單位,必須向所在地縣、市公安局申領持槍證。

第十三條 展覽館、博物館等單位保存的有歷史意義的槍支,必須向所在地縣、市公安局登記,不準挪作他用。

第十四條 嚴禁在城市、集鎮、居民點、風景遊覽區、機場、交通沿線以及其他規定不準鳴槍的地區任意鳴槍。非狩獵區禁止鳴槍打獵。

第十五條 在某些特定的地區和場所,不許攜帶槍支時,持槍人員應當將所帶槍支交公安機關或指定單位保存,離去時發還。

第十六條 各種槍支均須妥善保管,確保安全。集體持有的,應當指定專人負責,專庫(櫃)保存,槍支、彈藥分別存放、嚴防丟失, 被盜和發生其他事故。 槍支丟失、被盜,必須立即報告公安機關,並保護現場。

第十七條 持槍單位和持槍人員不準私自將槍支、彈藥贈送、轉借他人。持槍單位撤銷或持槍人員工作調動時, 應當將槍支交還發槍 單位, 並將持槍證交回原發證公安機關注銷。 持有獵槍的人,遷離原住地縣、市時,應當向原發證公安機關繳銷持槍證,換領攜運證。到達目的地後,憑攜運證向當地公安機關辦 理新的持槍證。

第十八條 運輸槍支、彈藥,必須事先向運往地的縣、市公安局申請運輸證。運到目的地後,憑證向當地公安機關登記備案或申領持槍證。

在中國哪些公民允許合法持槍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辦法明確規定

下列人員可以佩帶槍支:

(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因工作必需佩帶槍支的 人員;

(二)邊防地區、海防地區以及省、自治區人民政府認為有佩帶槍支必要的其他偏僻地區的黨政負責幹部;

(三)省級以上黨政機關的機要交通員,邊疆地區縣、市黨政機關和郵電部門有佩帶槍支必要的機要通信人員;

(四)海關因工作必需佩帶槍支的人員;

(五)軍工工廠的警衛押運人員。

下列單位可以配置公用槍支:

(一)有配槍必要的廠礦、企業、機關、學校、科研等單位的保衛部門;

(二)有配槍必要的重要財政金融單位的地處偏僻不設武裝看守的重要倉庫、電臺、科研單位;

(三)在偏僻地區和海上作業有配槍必要的地質勘探隊、測繪隊;

(四)航行沿海和遠洋的客、貨、油輪及其他海上作業的工作船;

(五)有配槍必要的民航機場和民航飛機。

管理就更嚴格了

第十一條 持槍人員,必須經本單位負責人同意,報縣以上主管部門批准。持槍單位,必須經縣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法定手續批准,不得私自保存槍支、彈藥。 對於未經批准持有的槍支、彈藥,必須送交當地公安機關,不得擅自處理。

第十二條 持槍人員和持槍單位,必須向所在地縣、市公安局申領持槍證。

第十三條 展覽館、博物館等單位保存的有歷史意義的槍支,必須向所在地縣、市公安局登記,不準挪作他用。

第十四條 嚴禁在城市、集鎮、居民點、風景遊覽區、機場、交通沿線以及其他規定不準鳴槍的地區任意鳴槍。非狩獵區禁止鳴槍打獵。

第十五條 在某些特定的地區和場所,不許攜帶槍支時,持槍人員應當將所帶槍支交公安機關或指定單位保存,離去時發還。

第十六條 各種槍支均須妥善保管,確保安全。集體持有的,應當指定專人負責,專庫(櫃)保存,槍支、彈藥分別存放、嚴防丟失, 被盜和發生其他事故。 槍支丟失、被盜,必須立即報告公安機關,並保護現場。

第十七條 持槍單位和持槍人員不準私自將槍支、彈藥贈送、轉借他人。持槍單位撤銷或持槍人員工作調動時, 應當將槍支交還發槍 單位, 並將持槍證交回原發證公安機關注銷。 持有獵槍的人,遷離原住地縣、市時,應當向原發證公安機關繳銷持槍證,換領攜運證。到達目的地後,憑攜運證向當地公安機關辦 理新的持槍證。

第十八條 運輸槍支、彈藥,必須事先向運往地的縣、市公安局申請運輸證。運到目的地後,憑證向當地公安機關登記備案或申領持槍證。

為什麼中國公民不可以持槍

中國公民如果是他國的永久居民(未入他國國籍而失去中國國籍)如果法律允許可以持槍。

另外還要掃盲,美國人民間槍支算下來平均人手一槍可能還不止,說美國人沒人持槍是因為別人持槍在你身邊上你都一無所知。美國白人持槍比例最高,亞洲人最少,這和文化有關。詳情見blog.sina.com.cn/s/blog_646a740d0100gxk1.html

亞洲人在槍擊現場大都只配作受害者角色。校園槍擊事件那是因為校園是"禁槍區",好人不會帶槍進去,壞人去了知道沒人擋道,受害者最多的就是那些狗屁"禁槍區"。以色列學校有便衣保安,二十多年來不怕死的自殺襲擊者都沒一個敢闖。說白了校園槍擊案一大半是學校和政府的責任,即便是這樣,從統計角度講學校作為一個社會場所還是非常安全的,遠比中國坐公交,逛大街等安全。

美國使用槍支成功自衛的事件天天有,主流媒體從來不報道,當地媒體有選擇的報道,隨大流自己不動腦子的人當然不知道。十多年前的研究調查就顯示每年平均使用槍支自衛(不一定要開槍)的次數高達兩百萬起。2000000和區區幾個媒體拼命報道的槍擊案比不是小數目吧。

中國公民不可以持槍政府說不可以就是不可以,理由可以成千上萬,這裡的回答不也各有理由嗎。其實沒有槍的人大都不理解有槍人特別是合法持槍人。想當年,美國各州逐步放開隨身持槍證,反對人士高呼要血流成河,結果卻是惡性犯罪率的下降。中國槍支管理的嚴格世界聞名,這不槍擊案也時有發生。

講了半天,槍擊案件和公民合法持槍沒有什麼關係。槍在好人手裡是好事,在壞人手裡是壞事,就這麼簡單。就歷史和政治原因加上社會內部矛盾的張力中國公民在國內不能持槍的現狀無法改變。但中國一刀切的做法我覺得是立法執法部門無法執行靈活的槍支法的無能表現。

中國公民怎樣才能合法持槍?

中國公民除了特殊情況,一般個人禁止持槍。

在中國,普通公民怎樣才能合法擁有槍支?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

第十一條配購獵槍、麻醉注射槍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配購槍支後三十日內向核發民用槍支配購證件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民用槍支持槍證件。

第十二條營業性射擊場、狩獵場配置的民用槍支不得攜帶出營業性射擊場、狩獵場。

獵民、牧民配置的獵槍不得攜帶出獵區、牧區。

為什麼中國公民不可以持槍?

持槍,這是公民的權力。

權力是如何獲取的?是與政府在不斷的鬥爭中,政府與人民相互妥協達成的,政府放權,人民珍惜通過流血獲取的權力。

國人通過流血獲取了權力,用備加珍惜。

中國人沒有向政府索取這份權力,政府也就沒有把這份權力下放的義務。若是隨便下放,國人也不知道珍惜,後果可想而知、、、

中國為什麼不允許公民合法持槍

看到美國持槍,每年死於所謂合法持槍的死亡人數! 你就知道為什麼了

中國公民什麼時候能合法持槍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辦法明確規定

下列人員可以佩帶槍支:

(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因工作必需佩帶槍支的

人員;

(二)邊防地區、海防地區以及省、自治區人民政府認為有佩帶

槍支必要的其他偏僻地區的黨政負責幹部;

(三)省級以上黨政機關的機要交通員,邊疆地區縣、市黨政機

關和郵電部門有佩帶槍支必要的機要通信人員;

(四)海關因工作必需佩帶槍支的人員;

(五)軍工工廠的警衛押運人員。

下列單位可以配置公用槍支:

(一)有配槍必要的廠礦、企業、機關、學校、科研等單位的保

衛部門;

(二)有配槍必要的重要財政金融單位的地處偏僻不設武裝看守

的重要倉庫、電臺、科研單位;

(三)在偏僻地區和海上作業有配槍必要的地質勘探隊、測繪隊;

(四)航行沿海和遠洋的客、貨、油輪及其他海上作業的工作船;

(五)有配槍必要的民航機場和民航飛機。

管理就更嚴格了

第十一條 持槍人員,必須經本單位負責人同意,報縣以上主管部

門批准。持槍單位,必須經縣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法定手續批准,不得私自保存槍支、彈藥。

對於未經批准持有的槍支、彈藥,必須送交當地公安機關,不得擅自

處理。

第十二條 持槍人員和持槍單位,必須向所在地縣、市公安局申領

持槍證。

第十三條 展覽館、博物館等單位保存的有歷史意義的槍支,必須

向所在地縣、市公安局登記,不準挪作他用。

第十四條 嚴禁在城市、集鎮、居民點、風景遊覽區、機場、交通

沿線以及其他規定不準鳴槍的地區任意鳴槍。非狩獵區禁止鳴槍打獵。

第十五條 在某些特定的地區和場所,不許攜帶槍支時,持槍人員

應當將所帶槍支交公安機關或指定單位保存,離去時發還。

第十六條 各種槍支均須妥善保管,確保安全。集體持有的,應當

指定專人負責,專庫(櫃)保存,槍支、彈藥分別存放、嚴防丟失,

被盜和發生其他事故。

槍支丟失、被盜,必須立即報告公安機關,並保護現場。

第十七條 持槍單位和持槍人員不準私自將槍支、彈藥贈送、轉借

他人。持槍單位撤銷或持槍人員工作調動時, 應當將槍支交還發槍

單位, 並將持槍證交回原發證公安機關注銷。

持有獵槍的人,遷離原住地縣、市時,應當向原發證公安機關繳

銷持槍證,換領攜運證。到達目的地後,憑攜運證向當地公安機關辦

理新的持槍證。

第十八條 運輸槍支、彈藥,必須事先向運往地的縣、市公安局申

請運輸證。運到目的地後,憑證向當地公安機關登記備案或申領持槍

證。

中國個人如何合法擁有槍支?

當個男的,你媽生你事,就會給你自帶,這是合法的,但你在你丁滿18歲時,非法利用的話,·····就會不合法了。

中國公民如何在中國境內獲得合法持槍資格?

執行公務時持槍唄當警察當押鈔票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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