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審計的定義?

General 更新 2024-05-17

什麼是內部審計,內容有哪些

內部審計一般包括財務收支審計、經濟效益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    一、財務收支審計   財務收支審計一般的範圍比較侷限,僅對公司機關各部門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規性的審計。同是還重點檢查資金的流向和支出狀況。    二、經濟效益審計  經濟效益審計則是為了提搞公司的經營水平和發展水平,通過內部審計找出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以提高經濟效益,也成為企業管理者設置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的主要目的。   三、經濟責任審計   經濟責任審計是對經濟責任人所承擔的經濟責任的執行情況進行的審查。通過經濟責任審計可以檢查經濟責任人在履職期間是否有違規的行業發生,一般側重於經營責任目標的審計;同是它也是是結合日常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及經濟效益審計進行的,並通過審計資料和信息的積累,為離任責任審計服務

內部審計的審計定義

1、在2001年1月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發佈的新版的《國際內部審計專業實務框架》中,內部審計全新定義為: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確認和諮詢活動,旨在增加價值和改善組織的運營。它通過應用系統的、規範的方法,評價並改善風險管理、控制及治理過程的效果,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2、2003年6月,中國內部審計協會發布《內部審計準則》,做出定義:“內部審計是指組織內部的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和評價活動,它通過審查和評價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來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3、內部審計和國家審計(政府審計)、社會審計(事務所審計、獨立審計)並列為三大類審計。

如何理解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對內部審計的定義

審計就是以經濟監督的身份產生和發展起來的,離開了監督,審計也就變異了,國家審計是這樣,內部審計是這樣,民間審計也是這樣。評價也好,鑑證也好,它們都是為監督而工作,其本質是監督。人們通常說內部審計要搞好服務,本質上是要把監督寓於服務之中,而決不是放棄監督。

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2001年在修改後的《內部審計實務標準》中對內部審計作了新的定義:“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的、客觀的保證工作與諮詢活動,它的目的是為機構增加價值並提高機構的運作效率。它採取系統化、規範化的方法來對風險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進行評價,提高它們的效率,從而幫助實現機構目標。”而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2000年6月召開的第59屆年會對內部審計的定義則是:“內部審計是一項獨立的、客觀的確認和諮詢活動,目的是改進單位的工作質量和提高效益。”內部審計的重新定義體現了不同環境下對內部審計的不同要求和內部審計職業的發展趨勢。但是新定義出現後,理論界一些人認為,當代內部審計已發展到增值型審計了,似乎為組織增加價值是內部審計的唯一目標,而檢查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這一職能也似乎從內部審計的視野中消失了。我們認為這種觀點有失偏頗,甚至會引起嚴重誤導。對新的內部審計定義應該從以下幾方面來全面理解。  一、內部審計的環境變化導致了新定義  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後,西方企業的生存環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相應的對內部審計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定義是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順應外部環境發展,為內部審計職業界提供的發展指南。  1、企業經營風險加大  90年代後,西方國家企業經營中面臨的各種風險普遍加大。主要因為產品技術變革速度加快,多元化、國際化經營擴張戰略引起的兼併收購和資產重組,信息技術和電子商務的發展,所有這些業務使企業經濟交易更加多樣化複雜化了,而相應的控制環節難以同步實施,這就大大增加了企業的經營風險。如何在防範和控制企業經營風險上發揮積極作用,為內部審計的職能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新定義提出了內部審計應評價和幫助改進企業的“風險管理”。  2、企業治理結構轉變  西方國家為促進競爭提高經濟活力實行的放松管制運動和隨之而來的企業兼併浪潮對企業的治理結構產生了重大影響,出現了例如管理層的薪水補償計劃,董事會職能和結構的變化,機構投資者放棄消極投資開始參與企業的治理以及員工人力資本的激勵等新興的企業治理方式。作為企業內部的評價機制,如何對企業治理方式提供有效的指引就成了內部審計必須解決的問題之一。這也體現在新定義之中,即要求內部審計應評價和幫助企業改進“治理程序”。  3、企業內部組織戰略重組  適應以上情況,許多西方企業為了降低成本,增強競爭力,紛紛進行內部組織結構的重構和調整,將一些非核心部分的管理活動轉由外部專業化公司承擔。其目的是為了提高組織的效率併為組織增加價值、增強競爭力。新定義中較充分地體現了這種要求,指出內部審計的目的是“為機構增加價值並提高機構的運作效率”,突出其在促進組織目標實現過程中的作用。  二、新定義的主要內容要素及變化  內部審計新定義的內容十分豐富,主要要素包括:①內部審計的本質:是一種“保證工作和諮詢活動”。這一認識比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59屆年會提出的“確認與諮詢活動”似乎進了一步,用“保證工作”來代替“確認”,說明它更強調保證組織目標的實現,而“確認”則側重於證明會計事項的真實性與合法性。②內部審計的目標:是為本機構增加價值並提高機構的運作效率。這與80年代美國內部審計提出的三個服務的思想一脈相傳,即內部審計要為加強企業管理服務、為企業決策服務和為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內部審計 和社會審計 有什麼區別嗎?

不同點頂

社會審計人員具有服務公眾的責任,尤其需要獲得公眾的信任。

內部審計人員內部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的宗旨是基於對風險,控制與治理的客觀性保證的信任,應對組織內部負責

內部審計人員應具有較強的人際交往技能,妥善處理好與組織內外相關機構和人士的關係。國家審計和社會審計沒有作出具體要求

內部審計是什麼意思啊?

區別於外部審計的單一針對財務報表。。更多的趨向於對公司內部風險的的規避。流程的梳理等。財務報表審計只是內部審計工作的一小部分。

什麼是內部審計?

答:內部審計,是指單位內部的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和評價活動,它通過單位內部獨立的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審查和評價本部門、本單位財務收支和其他經營活動以及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來促進單位目標的實現。

請問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區別是什麼呢?

所謂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是按審計主體的不同對審計進行的分類,其中內部中國內部審計協會2003年發佈的《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第10號——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協調》,明確指出,所謂“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協調”,就是指內部審計機構與會計師事務所、國家審計機關在審計工作中的溝通與合作。本文擬就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協調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進行探討。 一、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既有區別又有聯繫、既各有特點又互為補充,使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協調不僅必要而且可行 所謂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是按審計主體的不同對審計進行的分類,其中內部審計是指由部門、單位內部審計機構或專職審計人員對本單位及所屬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獨立監督和評價行為,目的是促進加強經濟管理和經濟目標的實現。內部審計的主體是單位設立的內部審計機構或專職審計人員。 外部審計包括國家審計和社會審計。國家審計是指由國家審計機關所實施的審計。國家審計的主體是審計署以及各省、市、自治區、縣設立的審計機關,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財政活動、執行財經法紀情況以及經濟效益性進行審計監督。社會審計是指由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核批准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的審計,其主體是註冊會計師。 內部審計與國家審計、社會審計都是我國完整的審計組織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三者特徵突出、自成體系、各司其職,又相互聯繫、相互補充。內部審計相對於外部審計具有如下特點: 1、在審計性質上,內部審計屬於內部審計機構或專職審計人員履行的內部審計監督,只對本單位負責;外部審計則是由獨立的外部機構以第三者身份提供的簽證活動,對國家權力部門或社會公眾負責。 2、在審計獨立性上,內部審計在組織、工作、經濟方面都受本單位的制約,獨立性受到侷限;外部審計在經濟、組織、工作等方面都與被審計單位無關係,具有較強的獨立性。 3、在審計方式上,內部審計是根據本單位的安排進行審計工作的,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外部審計大多則是受委託施行的。 4、在工作範圍上,內部審計的工作範圍涵蓋單位管理流程的所有方面,包括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過程等;外部審計則集中在企業的財務流程及與財務信息有關的內部控制方面。 5、在審計方法上,內部審計的方法是多樣的,應結合組織的具體情況,採取各種不同的方法,其中也可以包括外審的一些程序;外部審計的方法則側重報表審計程序。 6、在服務對象上,內部審計的服務對象是單位負責人;外部審計的服務對象是國家權力機關或各相關利益方。 7、在審計報告的作用上,內部審計報告只能作為本單位進行經營管理的參考,對外不起鑑證作用,不能向外界公開;國家審計除涉及商業祕密或其他不宜公開的內容外,審計結果要對外公示;社會審計報告則要向外界公開,對投資者、債權人及社會公眾負責,具有社會鑑證的作用。 8、在審計對象上,國家審計以各級政府、事業單位及大型骨幹企業的財政財務收支及資金運作情況為主;社會審計對象則包括一切盈利及非盈利單位;內部審計的對象是本單位及所屬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經濟活動。 9、在審計權限上,國家審計代表國家利益,對被審計單位的違法違紀問題既有審查權,也有處理權;社會審計只能對委託人指定的被審單位的有關經濟活動進行審查、鑑證;內部審計有審查處理權,但其內向服務性決定了其強制性和獨立性較國家審計弱,其審查結論也沒有社會審計的社會權威性高。 10、在審計監督的性質上,國家審計屬於行政監督,具有強制性;社會審計屬於社會監督,國家法律只能規定哪些企業必須由社會審計組織查賬驗證,而被審計企業與社會......

內審是什麼意思

內審(Internal Audit)-在當前許多企業需要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得到通過,取得證書時專門用於內部審查的專用名詞。

不管是ISO9000,還是TS16949等質量管理體系,在認證公司到企業認證前都首先由內審員(即瞭解質量管理體系標準,又具有一定資格的人員)自己在企業內部審核,看有哪些不貳善,先自己予以改正。企業在獲得質量管理體系後,由公司內部人員組織、參加內審員培訓,這些參加並獲得內審員資格證的人員方可進行企業的內部審核!

這個自我審核的過程就叫內審。

參考資料:baike.baidu.com/view/2065339.htm

內部審計基本準則是什麼呢?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內部審計工作,明確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的責任,提高內部審計工作的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部審計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準則。

第二條 本準則所稱內部審計,是在組織內部的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和評價活動,它通過審查和評價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來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 本準則適用於各類組織的內部審計機構與人員,及其從事的全部審計活動。

第二章 一般準則

第四條 一般準則是指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立及其職權、內部審計人員應當具備的基本資格條件和職業的要求。

第五條 內部審計機構設置應考慮組織性質、規模、內部治理結構以及相關法令的規定,並配備一定數量的內部審計人員。

第六條 內部審計機構應在其內部建立嚴格的質量控制制度,並積極瞭解、參與組織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

第七條 內部審計人員應具備專門學識及業務能力,熟悉本組織的經營活動和內部控制,並不斷通過後續教育來保持這種專業勝任能力。

第八條 內部審計人員應當遵循職業道德規範,並以應有的職業謹慎態度執行審計業務。

第九條 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應保持其獨立性和客觀性,不得參與被審計單位的任何實際經營管理活動。

第十條 內部審計人員應具有人際交往的基本技能,能以恰當的方式與他人進行有效的溝通。

第三章 作業準則

第十一條 作業準則是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在審計計劃、審計準備和審計實施階段應遵循的行為規範。

第十二條 內部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應充分考慮重要性與審計風險。

第十三條 內部審計人員應考慮組織的風險及管理的需要,制定審計計劃,對審計工作做出合理安排,並報經主管領導批准後實施。

第十四條 內部審計人員在實施審計前,應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並做好必要的審計準備工作。

第十五條 內部審計人員應深入調查瞭解被審單位的情況,對其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進行測試。

第十六條 內部審計人員可以運用座談、檢查、抽樣和分析性程序等審計方法,獲取充分、相關、可靠的審計證據,以支持審計結論和審計建議。

第十七條 內部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應積極利用計算機進行輔助審計。在計算機信息系統下進行審計,不應改變審計計劃確定的目標和範圍。

第十八條 內部審計人員應把收集和評價的審計證據及形成的審計結論和審計建議,記錄於審計工作底稿。

第四章 報告準則

第十九條 報告準則是內部審計人員反映審計結果,出具審計報告,以及內部審計負責人批准和報送審計報告時應遵循的行為規範。

第二十條 內部審計人員應於審計實施結束後,出具審計報告。內部審計報告的編制必須以審計結果為依據,做到客觀、準確、清晰、完整且富有建設性。

第二十一條 內部審計報告應說明審計目的、範圍、結論和建議,並可以包括被審計單位負責人對審計結論和建議的意見。

第二十二條 內部審計報告應聲明系按照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的規定辦理,若有未遵循該準則的情形,審計報告應對其做出解釋和說明。

第二十三條 內部審計機構應建立內部審計報告的審核制度。內部審計負責人應審查審計證據是否充分、相關、可靠,審計報告表述是否清晰,審計結論是否合理,審計建議是否可行。

第二十四條 內部審計機構在內部審計報告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應向被審單位下達審計意見書或審計決定書。

第二十五條 內部審計機構的審計報告是對被審計單位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真實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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