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經營包括哪些?

General 更新 2023年10月15日

食品的經營範圍有哪些

所有入口的食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的食品經營指什麼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對“食品”的定義如下: 食品,指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療為目的的物品。 《食品工業基本術語》對食品的定義:可供人類食用或飲用的物質,包括加工食品,半成品和未加工食品,不包括菸草或只作藥品用的物質。 從食品衛生立法和管理的角度,廣義的食品概念還涉及到:所生產食品的原料,食品原料種植,養殖過程接觸的物質和環境,食品的添加物紶,所有直接或間接接觸食品的包裝材料,設施以及影響食品原有品質的環境。

食品經營者。一種是生產廠家直接銷,一種是通過中間商銷售。

食品經營者具體業態類別是什麼

從總體上可以分為有店鋪零售業態和無店鋪零售業態兩類。 一、有店鋪零售業態共有12種 1、食雜店

選址:一般位於居民區內或傳統商業區內。

商圈與目標顧客:輻射半徑0.3公里,目標顧客以相對固定的居民為主。

營業面積:一般在100平方米以內。

商品(經營)結構:以香菸、飲料、酒、休閒食品為主。 商品售賣方式:櫃檯式和自選式相結合。 服務功能:營業時間12小時以上。 管理信息系統:初級或不設立。 2、便利店

選址:商業中心區、居住區、交通要道以及車站、醫院、學校、娛樂場所、辦公樓、加油站等 公共活動區。

商圈與目標顧客:商圈範圍小,顧客步行5分鐘到達,目標顧客主要為單身者、年輕人。顧客多 為有目的的購買。

營業面積:100平方米左右,使用率高。

商品(經營)結構:即時食品、日用小百貨為主,有即時消費性、小容量、應急性等特點,

商品品種在3000種左右,售價高於市場平均水平。

商品售賣方式:以開架自選為主,結算在收銀處統一進行。服務功能:營業時間16小時以上,

提供即時性食品的輔助設施,開設多項商品性服務項目。 管理信息系統:程度較高。 3.折扣店

選址:居民區、交通要道等租金相對便宜的地區。

商圈與目標顧客:輻射半徑2公里左右,目標顧客主要為商圈內的居民。

營業面積:300-500平方米。

商品(經營)結構:商品價格一般低於市場平均水平,自有品牌佔有較大的比例。

商品售賣方式:開架自選,統一結算。

服務功能:用工精簡,為顧客提供有限的服務。 管理信息系統: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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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超市

選址:市、區商業中心、居住區。

商圈與目標顧客:輻射半徑2公里左右,目標顧客以居民為主 營業面積:營業面積6000平方米以下。

商品(經營)結構:經營包裝食品和日用品。食品超市與綜合超市商品結構不同。

商品售賣方式:自選銷售,出入口分設,在收銀臺統一結算。 服務功能:營業時間12小時以上。 管理信息系統:程度較高。 5、大型超市

選址:市、區商業中心、城郊結合部、交通要道及大型居住區附近。 商圈與目標顧客:輻射半徑2公里以上,目標顧客以居民、流動顧客為主。

營業面積:營業面積6000平方米以上。

商品(經營)結構:大眾化衣、食、用品齊全,一次性購齊,注重自有品牌開發。

商品售賣方式:自選銷售,出入口分設,在收銀臺統一結算。服務功能:設不低於營業面積 40%的停車場。

管理信息系統:程度較高。 6、倉儲式會員店

選址:城鄉結合部的交通要道。

商圈與目標顧客:輻射半徑5公里以上,目標顧客以中小零售店、餐飲店、集團購買和流動顧客 為主。

營業面積:營業面積6000平方米以上。

商品(經營)結構:以大眾化衣、食、用品為主,自有品牌佔相當部分,商品品種在4000種左

右,實行低價、批量銷售。

商品售賣方式:自選銷售,出入口分設,在收銀臺統一結算。 服務功能:設相當於營業面積的停車場。

管理信息系統:程度較高並對顧客實行會員制管理。 7、百貨店

選址:市、區級商業中心、歷史形成的商業集聚地。 ......

食品經營許可證可以申請哪些經營範圍

食品經營許可證可以申請經營範圍是:

按照主體業態及經營形式分類為:

1. 食品銷售經營者

商場超市、便利店、食雜店、食品貿易商、食品自動售貨銷售商、網絡食品銷售商

2.餐飲服務經營者

普通餐飲:(特大型餐飲、大型餐飲、中型餐飲、小型餐飲、微型餐飲)、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

3.單位食堂

學生食堂、托幼機構食堂、職工食堂、工地食堂、其他食堂、(含集體用餐配送、含中央廚房)

按照經營項目:

1.預包裝食品銷售

2.散裝食品銷售

3.特殊食品銷售

4.其他類食品銷售

5.熱食類食品製售

6.冷食類食品製售

7.生食類食品製售

8.糕點類食品製售

9.自制飲品製售

10.其他類食品製售

新申請時需要提交材料清單:

(一)食品經營許可申請表

(二)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複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身份證明覆印件

(四)經營場所方位圖、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平面佈局流程圖(標註主要設備設施)

(五)外設倉庫的具體地址、方位圖、面積、設備設施、儲存條件

(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食品貯存管理制度、廢棄物處置制度、不合格食品處置制度、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從事食品批發的企業還應當建立食品批發銷售記錄制度

從事製售類的食品經營者,使用食品添加劑,應當制定食品添加劑使用公示制度

(七)直接接觸食品的工具、容器和包裝材料具有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承諾書

(八)其他材料:

1.自釀酒的經營者應提供具有資質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對成品安全性的檢驗合格報告

2.連鎖企業門店應提交包含連鎖企業及品牌名稱、經營方式(加盟或直營)、聯繫人、聯繫電話等內容的說明

3.中央廚房還應提供食品供應商遴選制度加工製作場所環境及設施設備衛生管理制度關鍵環節操作規程,包括採購、貯存、烹調溫度控制、專間操作、包裝、留樣、運輸、清洗消毒等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食品檢驗制度

4.單位食堂經營地址與主體地址不同的,應提供場所合法使用的有關證明

5.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放置地點,經營者名稱、住所、聯繫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6.申請銷售散裝熟食的,提交與生產單位(供貨商)的合作協議(合同或意向書),提交生產單位的《食品生產許可證》複印件

(九)《授權委託書》(申請人委託代理人提出許可申請時提交)

食品生產經營者指哪些?

食品生產經營者,是指一切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單位或者個人,包括食堂職工、食品商販、食品工人等。他們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下列規定:

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身體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儀器生產經營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凡是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生產經營者採購食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索取檢驗合格證或者化驗單,銷售者應當保證提供。

食品商販必須先取得衛生許可證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或變更登記。

食品的銷售方式有哪些?

食品屬於快速消費品(fmcg)

食品分為1休閒食品2米麵食品3調味品它的銷售方式有1直銷2經銷

銷售終端為顧客的為直銷

操作上講,經銷的難度大於直銷

但是直銷比經銷更能鍛鍊人

什麼是預包裝食品都包括哪些辦理食品流通經營許可證

食品流通許可證改為食品經營許可證了。

第十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按照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和經營項目分類提出。

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分為食品銷售經營者、餐飲服務經營者、單位食堂。食品經營者申請通過網絡經營、建立中央廚房或者從事集體用餐配送的,應當在主體業態後以括號標註。

食品經營項目分為預包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散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特殊食品銷售(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其他類食品銷售;熱食類食品製售、冷食類食品製售、生食類食品製售、糕點類食品製售、自制飲品製售、其他類食品製售等。

列入其他類食品銷售和其他類食品製售的具體品種應當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批准後執行,並明確標註。具有熱、冷、生、固態、液態等多種情形,難以明確歸類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風險等級最高的情形進行歸類。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可以根據監督管理工作需要對食品經營項目類別進行調整。

第十一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汙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佈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汙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複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佈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放置地點,經營者名稱、住所、聯繫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食品經營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有什麼區別

食品流通許可證,是對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發放、發放條件、發放程序以及與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銜接等問題予以明確。對食品經營者必須堅持先證後照,未取得前置審批文件,不得辦理註冊登記手續。

2015.10.1,國家頒佈實施《食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食品經營許可證代替食品流通許可證,也就是說,兩者是一回事,是在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理!

規定的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包括哪些

食品生產企業要有食品生產許可證。

食品貿易流通企業要有食品流通許可證。

餐飲企業要有餐飲許可證。

食品生產經營應具有哪些條件

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並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儲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和其他汙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2)濟寧中正弘毅企業顧問有限公司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裝備或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透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和處理廢水、寄存垃圾和廢棄物的裝備或設施; (3)濟寧中正弘毅企業顧問有限公司有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4)具有公道的裝備佈局和工藝流程,避免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汙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5)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應當洗淨、消毒,炊具、用具用後應當洗淨,保持清潔; (6)儲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裝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避免食品汙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1同運輸; (7)直接入口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 (8)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淨,穿著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9)用水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10)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 (10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查看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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