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餘公積可以分配嗎?

General 更新 2023年10月15日

盈餘公積是否可以分配

可以分配股利 原則上企業當年沒有利潤,不得分配股利,用盈餘公積分配股利,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用盈餘公積彌補虧損後,該項公積金仍有結餘。 (2)用盈餘公積分配股利時,股利率不能太高,不得超過股票面值的6%。 (3)分配股利後,法定盈餘公積金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5%。企業提取的法定盈餘公積和盈餘公積的用途,主要用於以下幾個方面。 (一)彌補虧損 企業發生的年度虧損,應由企業自行彌補。彌補渠道有三種: (1)以前年度稅前利潤。 (2)以後年度稅後利潤。 (3)盈餘公積金。 (二)擴大企業經營規模或者轉增資本金 轉增資本後,所留有的該資本公積金不得少於註冊資本的25%。 (三)分配股利 原則上企業當年沒有利潤,不得分配股利,如為了維護企業信譽,用盈餘公積分配股利,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用盈餘公積彌補虧損後,該項公積金仍有結餘。 (2)用盈餘公積分配股利時,股利率不能太高,不得超過股票面值的6%。 (3)分配股利後,法定盈餘公積金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5%。

盈餘公積金是怎麼分配的?可以分配給股東嗎?有什麼法律依據?

用盈餘公積彌補虧損後,該項公積金仍有結餘。用盈餘公積分配股利時,股利率不能太高,不得超過股票面值的6%。分配股利後,法定盈餘公積金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稜25%

上面的就是盈餘公積金的用途

這個是不可以分配給股東的

可供分配的利潤含盈餘公積?

應該去掉。

提取公積後才是投資者可供分配的利潤。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30萬

貸:盈餘公積 30萬

一個是供投資者分配一個是供企業分配不一樣的。企業自己分攻中包含了盈餘公積

盈餘公積可用於分配現金股利嗎

一、盈餘公積是指企業從稅後利潤中提取形成的、存留於企業內部、具有特定用途的收益積累。

二、企業提取的盈餘公積可用於彌補虧損、擴大生產經營、轉增資本(或股本)或派送新股等。

三、盈餘公積的提取上是企業當期實現的淨利潤向投資者分配利潤的一種限制。提取盈餘公積本身就屬於利潤分配的一部分,提取盈餘公積相對應的資金,一經提取形成盈餘公積後,在一般情況下不得用於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或股利。

四、當有特殊情況需要用盈餘公積分配股利,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用盈餘公積彌補虧損後,該項公積金仍有結餘。

(2)用盈餘公積分配股利時,股利率不能太高,不得超過股票面值的6%。(3)分配股利後,法定盈餘公積金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5%。

可自由分配盈餘公積怎麼計算

法定盈餘公積累計額已達到註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在計算法定盈餘公積的基數時,不應包括企業年初未分配利潤。

企業將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時,必須經股東大會決議批准。在實際將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時,要按股東原有持股比例結轉。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時,轉增後留存的盈餘公積的數額不得少於註冊資本的25%。

盈餘公積是指企業從稅後利潤中提取形成的、存留於企業內部、具有特定用途的收益積累。盈餘公積是根據其用途不同分為公益金和一般盈餘公積兩類。公益金專門用於企業職工福利設施的支出,如購建職工宿舍、託兒所、理髮室等方面的支出。舊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公司制企業按照稅後利潤的5%至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2006年新公司法僅規定公司按照稅後利潤的10%提取法定公積金。取消了所有關於“法定公益金”的規定。公司制企業的法定盈餘公積按照規定比例10%從淨利潤(減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按照《企業所得稅》規定,以前年度虧損(5年內)可用稅前利潤彌補,從第六年起只能用第六年稅後利潤彌補。

可供分配利潤=當年實現的淨利潤+年初未分配利潤(或減年初未彌補虧損)+其他轉入

可供分配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提取法定盈餘公積;

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制企業應當按照淨利潤(減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10%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非公司制企業法定盈餘公積的提取比例可超過淨利潤的10%。

法定盈餘公積累計額已達到註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

【注】:在計算提取法定盈餘公積的基數時,不應包括企業年初未分配利潤。

①如果年初未分配利潤為正數,即歷年累積盈利

提取的盈餘公積=淨利潤×盈餘公積提取比例

②如果年初未分配利潤為負數,即歷年累積虧損

提取的盈餘公積=(淨利潤-年初未彌補虧損)×盈餘公積提取比例

(2)提取任意盈餘公積;

公司制企業可根據股東大會的決議提取任意盈餘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和任意盈餘公積的區別在於其各自計提的依據不同,前者以國家法律法規為依據;後者由企業的權力機構自行決定。

(3)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盈餘公積經批准可用於彌補虧損、轉增資本、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等

經過上述分配後:

期末未分配利潤

=可供分配利潤-提取的盈餘公積-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年初未分配利潤+當期實現的淨利潤+其他轉入-提取的盈餘公積-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請問什麼情況下可以把盈餘公積用作分配利潤?

要用盈餘公積發放股利就不能同時用它彌補虧損,只能發揮一種作用。——錯。如果盈餘公積金額較大,當年的虧損極其微小,企業為了進一步融資,可以分配股利的。

說法一是:(1)用盈餘公積彌補虧損後,該項公積金仍有結餘。——這個說法對。

說法二是:(1)用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彌補本年虧損後有剩餘、即彌補本年度虧損後未分配利潤貸方有餘額。——用盈餘公積補虧,肯定未分配利潤不會有貸方餘額的。這個規定等同於不允許非配利潤

盈餘公積金看用於分配現金紅利嗎?會計上允許嗎?

以下是盈餘公積金的用途:

1、用於彌補虧損  企業發生虧損時,應由企業自行彌補。彌補虧損的渠道主要有三條:一是用以後年度稅前利潤彌補。按照現行制度規定,企業發生虧損時,可以用以後五年內實現的稅前利潤彌補,即稅前利潤彌補虧損的期間為五年。二是用以後年度稅後利潤彌補。企業發生的虧損經過五年期間未彌補足額的,尚未彌補的虧損應用所得稅後的利潤彌補。三是以盈餘公積彌補虧損。企業以提取的盈餘公積彌補虧損時,應當由公司董事會提議,並經股東大會批准。

2、轉增資本  企業將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時,必須經股東大會決議批准。在實際將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時,要按股東原有持股比例結轉。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時,轉增後留存的盈餘公積的數額不得少於註冊資本的25%。

3、分配股利  分配股利,原則上企業當年沒有利潤,不得分配股利,如為了維護企業信譽,用盈餘公積分配股利,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用盈餘公積彌補虧損後,該項公積金仍有結餘。

(2)用盈餘公積分配股利時,股利率不能太高,不得超過股票面值的6%。

(3)分配股利後,法定盈餘公積金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5%。

盈餘公積的提取實際上是企業當期實現的淨利潤向投資者分配利潤的一種限制。提取盈餘公積本身就屬於利潤分配的一部分,提取盈餘公積相對應的資金,一經提取形成盈餘公積後,在一般情況下不得用於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或股利。盈餘公積的用途,並不是指其實際佔用形態,提取盈餘公積也並不是單獨將這部分範金從企業資金週轉過程中抽出。企業提取的盈餘公積,無論是用於彌補虧損,還是用於轉增資本,只不過是在企業所有者權益內部結構的轉換,如企業以盈餘公積彌補虧損時,實際是減少盈餘公積留存的數額,以此抵補未彌補虧損的數額,並不引起企業所有者權益總額的變動;企業以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時,也只是減少盈餘公積結存的數額,但同時增加企業實收資本或股本的數額,也並不引起所有者權益總額的變動。至於企業盈餘公積的結存數,實際只表現企業所有者權益的組成部分,表明企業生產經營資金的一個來源而已,其形成的資金可能表現為一定的貨幣資金,也可能表現為一定的實物資產,如存貨和固定資產等,隨同企業的其他來源所形成的資金進行循環週轉。

盈餘公積可以分配嗎,盈餘公積可以轉入利潤分配

正常情況下盈餘公積不可以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進行分配,其用途是彌補虧損。

利潤如何分配,怎樣計提盈餘公積金

利潤分配是企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投資者的決議、公司章程,對企業所得稅後淨利潤所進行的分配。企業本年實現的淨利潤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潤為可供分配的利潤。企業的組織形式不同,利潤分配也有不同的特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規的規定,企業利潤分配的程序如下:  1. 提取法定盈餘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按照本年實現淨利潤的一定比例提取,公司制企業(包括國有獨資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下同)《公司法》規定按淨利潤10%提取;其他企業可以根據需要確定提取比例,但至少應按10%提取。企業提取的法定盈餘公積累計額超過其註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  2. 提取法定公益金  公司制企業按照本年實現淨利潤的5%~10%提取法定公益金;其他企業按不高於法定盈餘公積的提取比例提取公益金。企業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於企業職工的集體福利設施。  3. 提取任意盈餘公積  公司在提取法定盈餘公積和法定公益金後,經股東大會決議,可以提取任意盈餘公積。但如果股份有限公司發行優先股,則必須先分配優先股利之後才能提取任意盈餘公積。任意盈餘公積的提取比例由企業視情況而定。法定盈餘公積和任意盈餘公積的區別就在於其各自計提的依據不同。前者以國家的法律或行政規章為依據提取;後者則由企業自行決定提取。  4. 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或股利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盈餘公積、法定公益金後的剩餘利潤,有限責任公司按照投資者的出資比例向投資者分配利潤;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分配股利。  企業如果發生虧損,可以用以後年度實現的利潤彌補,也可以用以前年度提取的法定盈餘公積彌補。企業以前年度虧損未彌補完 ,不能提取法定盈餘公積和法定公益金,在提取法定盈餘公積和法定公益金前,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資本公積和實收資本沒有變化.但資本公積和法定盈餘公積金按法定程序可以轉增資本金,這種情況下,實收資本可以增加.

盈餘公積什麼時候可以用來分配現金股利?

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一樣都可用於股利發放(現金或股票)或是轉資本。因為都是留存收益裡的。

區別在於,盈餘公積是為了公司的發展穩定,法定的提取法定盈餘公積。相當公司的財務緩衝墊。公司又可根據自身情況來計提任意盈餘公積。來擴大積累。還能用於企業的自身擴大經營。

而未分配利潤裡反映的是,累計的利潤結存,企業有最大的自主權;

例如:

在存在虧損的情況下,結轉本年利潤到未分配利潤時自動稅前抵扣。而如果超期限還虧損時,稅後利潤補虧後只能動用盈餘公積,這時就必須經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批准。

另一方面,從利潤分配上來看,分配利潤或發放股利順序上的區別,先動用未分配利潤而後盈餘公積。比如你在實施的高股利政策,未分配不夠時才能動用盈餘公積。

整體來說盈餘公積這是企業公司的資金坐墊。

在計提的比例上,任意的盈餘公積是沒法定規定的,是公司根據財務需求績決定的,比如,打算對外投資一項目,需要籌資,但公司為了保持最佳的財務資本結構,就需要按結構的比例來借款和動用權益資金,這部分的權益資金就需要用盈餘公積來提供(也就是從企業的資金坐墊提供)。或者發行新股,但這條件限制較多不方便執行。因此這比例也就能算出。

資本公積不能用於分配,也不能發放股利。

三者不一樣,股票股利是用留存收益來發放的,都是在所有者權益裡的項目,只是由留存收益轉到了股本和資本公積裡了。

盈餘公積轉資本可以是發放股票股利,也可以是通過董事會股東大會直接轉為股本。資本公積轉增資本和留存收益的後一中方法一樣,直接通過大會決議轉增。

增發新股的途徑是發行A B 股,或者在海外上市發行新股。

股票股利的來源有:未分配利潤,盈餘公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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