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犯了什麼罪?

General 更新 2023年10月15日

耶穌犯了什麼罪,要被處死

耶穌30歲時,開始在以色列人中傳道,醫病,趕鬼,將神的大能大愛表明出來.也說明他就是舊約所預言的救世主.很多人都相信了他,作了他的門徒。但那些不信的猶太權貴們為了維護自己的既得利益,並由於他們的無知,就陰謀逮捕了耶穌.他們給耶穌強定死罪,交給當時統治以色列的羅馬人釘十字架。

耶穌是無罪的,但他甘心被人釘在十字架上,捨命流血,為要擔當我們的罪,替我們接受罪的刑罰,並用他的血洗去我們一切的罪,把我們從罪中救贖出來;他死後,被人埋葬,就在死後第三天,神叫他從死裡復活了。他的身體活過來的同時,由血肉之體改變為不朽的靈性之體(林前15:42—50)。他復活後,親自多次向門徒顯現,達四十天之久,使門徒能夠親眼見到他,親手摸到他。他多次引證舊約聖經對他的有關預言,向他們講述神藉著他受死,埋葬,復活,以救贖人的道理和計劃,他們就相信、明白了(路24:13—49)。耶穌顯現四十天後,就昇天,坐在神的右邊。耶穌復活後第五十天,門徒被聖靈充滿,大有能力為主耶穌作見證,將耶穌拯救世人的福音,傳遍耶路撒冷,傳遍以色列地,傳遍羅馬帝國。今天,這個福音,己傳至全世界也傳到中國。耶穌基督啟示初期的使徒,寫下了《新約聖經》.此書記載了他的生平,話語及神藉著他救世人的道理。

今天,只要我們真心相信耶穌為我們流血,受死,復活;只要我們誠心地向他禱告(羅10:9一13),承認我們所犯的一切罪,求他在十字架上擔當我們一切罪,求他的寶血洗淨;只要我們誠心奉主的名接受洗禮(徒2:37—39),那麼,主耶穌就能擔當和除去我們一切的罪,他的寶血將洗去我們一切的罪(約壹1:9),並使我們歸入他的死與他一同埋葬,與他一同復活(羅6:8—9)。我們將在他裡面成為一個新造的人,將被神稱義,與神和好,脫離罪惡和滅亡,成為神的兒女,得到神所賜的聖靈和永生。我們就從聖靈重生可以進神的國(約3:5)。我們若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不隨從肉體行事,不犯罪。如果我們不慎犯罪、我們當再次求主饒恕和赦免,我們就一定會蒙主赦免。然後。我們再順從聖靈,按神的話行事。我門進入神的的國,必須經歷許多的艱難、挫折(徒4:22)。我門要努力,才能進神的國(太11:12)。當我們行完人生的路程,離開世界的那一天,我們的靈魂將昇天堂,與主相見,接受主的賜福和獎賞。如果我們有難處可以求主幫助。

耶穌的罪名是什麼?

替我們人的罪(驕傲、嫉妒、貪婪、謊言....自我為中心的私慾)流血成為贖罪祭

基督教中罪的含義是什麼,罪的標準又是什麼?

一、罪的希臘字在新約中譯作“罪”、“罪人”、“犯了罪”、“犯罪的”等等。

1、哈瑪壇奴(harmartano)——犯罪、錯誤、不中的(即射不中目標)。

2、哈瑪提瑪(hamartema)—— 一種罪、犯罪(罪惡的意念)

3、哈瑪提阿(hamartia)——罪、錯誤(犯罪的罪惡行為)、贖罪祭。

4、哈瑪拖拉斯(hamartolos)——非常有罪的、作惡的。

5、按那瑪提塔斯(anamartetos)——沒有罪。

6、帕熱帕拖瑪(paraptoma)——跌倒、犯罪、過犯。

7、蒲若瑪壇挪(proamartano)——以前犯罪,或公然犯罪。

8、帕熱拜挪(parabaino)——違犯。(中文和合本聖經沒有譯出此字)。

9、帕熱拜西斯(parabasis)——過失、犯罪、過犯、逾越(越過禁區、界限之意)。

10、帕熱巴提斯(parabates)——犯法者。

11、按挪彌阿(anomia)——不法、反抗。

12、俄腓力提斯(opheiletes)——欠債者。

二、解釋

看過以上所列,揭穿了罪的原形。“犯罪”,就是侵犯上帝旨意所定的善惡界限。“錯誤”就是迷失了,離開了正路。“不中的”(射不中目標、標的。標的表明上帝的榮耀),就是在上帝的理想要人類所達到的優美品格上失敗了,未能中的,而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3:23).“過犯”,就是隨從己意擅越上帝所定的範圍。“罪惡”就是違犯了宇宙間的倫理秩序。“虛妄”與“悖逆”,就是因著驕傲與放縱而藐視神權。“不法”就是道德與靈性的叛亂。“不信”,就是攻意侮辱上帝的信實。

聖經追溯罪的來源是出乎撒旦,並告訴我們罪是如何進入世界,罪如何造成了這萬惡的人類歷史。聖經又顯明基督被釘十字架是上帝對付罪的方法,一面對付罪行,一面對付人的本性,就是罪性。

除聖經以外,就無從使人明白罪惡的可怕、可恥、可惡。其他宗教中大有名望的道德家所論的,不過看罪為愚昧、無知、不幸、軟弱——很少以罪為必須遭審判受罰的。他們論罪的醫治,不過是使人的身心受教育、得文化,豈知歷史好像是故意惡作劇,正在文化最盛的時候,偏是世界道德墮落最深的時候;文化最發達的國家,正是道德最敗壞的國家。

三、定義

聖經用那些字是本著它們自然的意思。罪(並聯屬的“違法”等字)在聖經中,我們看出有以下各方面:

1、罪是一種違背上帝旨意的動作(參羅2:23)無論只有心思,或與心思連帶的一種外在行為,皆稱為罪。例如:徒5:3.

2、罪是一種本質(參羅5:19)。人並非因犯了罪才成為罪人;相反,人犯罪乃是因人生來就是罪人。即使在信徒身上,罪的本質仍然活躍,唯有靠內住的聖靈大能才能將它制伏。

3、罪是一種狀態(參羅3:9,加3:22)。上帝已宣告,猶太人和外邦人完全在罪之下,沒有公義、沒有良善,該被定罪。在這絕望的情況下,唯一能解決的方法,就是信靠上帝在基督耶穌裡所顯明的豐富恩典。

因此我們可以下一真確的定義說,凡違犯或不合乎上帝所已經啟示的旨意的都是罪。

耶穌犯過罪嗎?

耶穌是神的羔羊他是無罪的,擔當了我們所有的罪,而被釘在十字架上,作了我們的贖罪祭。

【約1:29】次日,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裡,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或作“揹負”)世人罪孽的。

【太9:6】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

基督徒不能犯的罪有哪幾種?

弟兄啊!這是十條誡命!

第一條:“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除了我之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第二條:“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象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戒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第三條:“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第四條:“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上帝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第五條:“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土地上得以長久。”

第六條:“不可殺人。”

第七條:“不可姦淫。”

第八條:“不可偷盜。”

第九條:“不可做假見證陷害人。”

第十條:“不可貪戀他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但是我想讓你明白,僅僅守律法是不能夠見上帝的面的,要用耶穌基督的寶血洗淨你的罪孽,要因信稱義,不要死守律法,因為律法叫人死,基督叫人活!

律法是叫人知罪,要憑著基督裡的愛心成全律法。

比如死守律法是累的,但是如果你愛一個人就不回去傷害她,這就是基督的愛成全了律法!

即使犯了罪也不要灰心,因為只要你真誠的懺悔,神就必寬恕你的罪孽!

安息日是週五晚上太陽落山,到週六晚上太陽落山!

還有一點,神的慈愛是領著世人範改,並不是放縱,希望你能夠明白,我也相信你一定能做的很好!

願神與你同在直到永遠!

一切榮耀歸於至高的上帝!哈利路亞!

阿門!

耶穌對我們所犯的罪怎樣處理

只要犯罪那都是治死,而耶穌已經替我們死了,只要完全信靠他,那你也完全被赦免

我信耶穌犯了很多罪怎麼辦

答:要明白下面四點:

(1)約壹1: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2)約壹1:7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上帝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3)不要故意犯罪。

來10:26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

(4)罪有不至於死的罪

約壹5:16-17 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上帝必將生命賜給他。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 凡不義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於死的罪。

彼後2:22 俗語說得真不錯,狗所吐的,它轉過來又吃。豬洗淨了,又回到泥裡去滾。這話在他們身上正合式。來6:6 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上帝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來10:29 何況人踐踏上帝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

基督徒犯了哪些罪是不可原諒的?

答:任何罪都能被基督的血潔淨,但有幾種情況:

1、故意褻瀆聖靈。

太12:31 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

可3:29 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乃要擔當永遠的罪。

2、明白真道後,故意離棄道理。

來6:4-6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 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 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

3、生命冊上沒有名字的人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

啟21:8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

啟20:15 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

啟21:27 凡不潔淨的,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總不得進那城。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去。

3、

耶穌為我們贖了什麼罪?只是原罪?還是包括我們現在所犯的罪也都在裡面了?

應該是人們的原罪,簡單的說就是亞當和夏娃偷吃了禁果。

聖經中講:人有兩種罪--原罪與本罪

原罪是始祖犯罪所遺留的罪性與惡根,本罪是各人今生所犯的罪。

原罪是基督教的基本教義。教義認為:原罪的存在,將人類和完美的神隔絕,使人類不能溝通。根據《舊約聖經》創世記的記載,因為亞當和夏娃違背上帝命令,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犯下過錯,因而失去了上帝的恩寵,被逐出伊甸園。這一小段聖經解釋了“原罪”的由來,但不同學派的信徒對這段聖經有不同的理解,也因此對“原罪”也有不同的理解。

聖經第十章“論罪”第二部分中有這樣一段對話:

問:亞當的罪也影響到我們嗎?

答:是的;亞當的罪也歸給我們。

問:為什麼呢?

答:因為亞當是行為之約的元首;他是他所有後裔的代表者。

問:我們從亞當得了什麼罪?

答:原罪。

問:有幾種罪?

答:有兩種:即原罪與本罪。

問:原罪如何臨到我們?

答:藉著歸與和遺傳。

問:誰把亞當的罪歸與我們?

答:神。

問:所歸給我們的是什麼?

答:罪的孽。

問:我們所承受的是什麼?

答:罪的汙穢。

問:從誰承受的?

答:我們的父母。

問:罪的孽是什麼?

答:為亞當的罪而受刑罰。

問:罪的汙穢是什麼?

答:達於全人類的與生俱來的敗壞。

問:所有的人都有原罪嗎?

答:是的;除了基督以外,無一倖免。

問:為何基督沒有原罪?

答:因為他是被聖靈感孕。

本來所有的人類都要在罪中走向死亡,受審判、下地獄,但是天主不只是公義的天主,他也是全然慈悲仁愛的天主,他不忍心人類走向死亡,與天主隔絕下到地獄,因此,天主差遣他的獨生子即天主的聖言耶穌來到世上。

耶穌,這位天主之子,他以神蹟的方式成孕在童貞女馬利亞的腹中,並自甘卑微的降生在馬槽裡。耶穌,這個名字的本來意義就是救世主,"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馬竇福音1:21)

耶穌來到人世間,是要向貧窮人報好消息;要人類宣告:被擄的,要得釋放;瞎眼的,要得看見;受欺壓的,要得自由。並宣告:天主拯救人的日子已來到(參考路加福音4:18-19)

但是,耶穌來到人世間卻另有一個更主要的目的……

耶穌降生在人世間,最主要的目的是為了要"死",要為人類的罪而死。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罪的工價乃是死",耶穌就是要以聖潔無罪之身,代替人類死,為我們償付罪應當償付的代價。耶穌三十歲始傳道,他三年之久走遍巴勒斯坦的各城各鄉,他為人醫病、驅魔、行神蹟、宣講天國的福音。正如耶穌自己所預言的,後來,猶太人的首領--祭司長和文士,果然以莫須有的罪名捉拿耶穌。

祭司長和文士以違法的手段在夜間審問耶穌,並且買通許多人以假見證控告耶穌。他們吐口水在他的臉上;將他的眼睛蒙起來,打他,並嘲弄地說,你是先知,可以告訴我們是誰打你。他們以各樣的方法來凌辱耶穌,但是他卻沒有權力將耶穌處死,所以他們就將耶穌送交給羅馬巡撫彼拉多,希望能定他死罪,以達到他們除去耶穌的目的。彼拉多雖然命令兵丁鞭打耶穌,並在他頭上戴一個用荊棘編的冠冕來羞辱耶穌,但彼拉多卻幾次向百姓宣佈:"我償不出他有什麼罪來!"後來,彼拉多在猶太首領的政治壓力下,判處耶穌死罪,將耶穌交給兵丁帶到各各他的地方釘十字架。受盡凌辱、鞭打的耶穌,最後被兵丁以長釘穿透手心、掌心,釘在......

耶穌說過一句話,讓從沒犯過罪的人扔出第一塊石頭是什麼意思?

呵呵,差一點沒有明白你問的是什麼問題 ^ ^請查看以下內容,就明白了。 大家都回家去了,耶穌卻到橄欖山去。第二天一早,他回到聖殿;群眾都來找他,他就坐下,開始教導他們。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帶來一個女人;她是在行淫時被抓到的。他們叫她站在中間,問耶穌:“老師,這個女人在行淫時被抓到。摩西在法律上命令我們,這樣的女人必須用石頭打死。你認為怎樣?”他們想用這話陷害耶穌,找把柄控告他。但是耶穌彎下身子,用指頭在地上寫字。他們還是不停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當中誰沒有犯過罪,誰就先拿石頭打她。”說過這話,他又彎下身子,在地上寫字。他們聽見這話,就一個一個溜走,從年紀大的先走,只剩下耶穌和那個還站在那裡的女人。耶穌就直起腰來,問她說:“婦人,他們都哪裡去了?沒有人留下來定你的罪嗎?”

她說:“先生,沒有。”

耶穌說:“好,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別再犯罪!”(現代中文譯本 新約聖經 約翰福音八章1~10節) 意思很簡單。在上帝面前,沒有一個人是沒有罪的。只不過人們所犯的罪,形式不同,或輕或重,而且大多是以某些法律和公認的道德標準來衡量。甚至不以所犯的罪為罪,也很善於隱藏或常在所謂正義的面具下,不停指責他人或定論別人的罪。其實,唯有耶穌基督是來到世上的審判者,他也必以他的公義之標準,再來的時候審判世人。但是,願意悔改歸向耶穌基督的人,主耶穌樂意赦免和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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