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到幾個小時算曠工?

General 更新 2023年10月15日

關於遲到算曠工!

當然不合理.。 制度要公佈後起才執行。遲到三次算曠工,一般情況指一個月內遲到三次算曠工半天。遲到可以進行適當的扣罰,比如10分鐘內5-10元。 我們公司的制度比較合理. 遲到1次半小時內扣10元。一個骸內三次算曠工半天。請採納。

遲到兩小時算曠工合法嗎?

不算,但得看公司的規章不過遲到兩小時對於一天8小時是有點嚴重·一般單位都算曠工·至於罰款就不大合理了·

勞動法遲到多久算曠工

所謂曠工,就是指勞動者未經請假即缺勤,缺勤就是勞動者應到卻未到崗工作。判斷勞動者是否到崗工作並不以是否有考勤記錄作為唯一標準,關鍵在於是否到崗工作、是否應出勤而未出勤。

在《勞動法》中沒有規定曠工多少天算自動離職,只有用人單位在制定的規章制度裡或者勞動合同裡有註明,得看簽訂合同的情況。

原勞動人事部、國家經濟委員會《關於企業職工要求“停薪留職”問題的通知》(勞人計[1983]61號)第2條“……對於未經批准而擅自離職的職工,按自動離職處理”。第3條“……停薪留職期滿後的1個月以內,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單位工作,又未辦理辭職手續的,原單位有權按自動離職處理”等規定與原勞動人事部頒發的《全民所有制單位技術工人合理流動暫行規定》(勞人勞[1987]14號)第11條:“……對擅自離職的,以曠工論處,可按照《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的規定,給予除名處理”的規定是一致的。因為未經批准,擅自離職的,或停薪留職期滿後1個月以內,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單位工作,又未辦理辭職手續的,均屬無故曠工行為,況且曠工時間已夠除名規定的期限,所以可按除名處理。原勞動部辦公廳勞辦力字[1992]45號《覆函》重申了以上意見。

很多用人單位將勞動者“連續曠工多日”作為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重要情形之一,寫進勞動合同或者單位的規章制度,這為清退無故離崗的勞動者提供了合法合理的管理依據,用人單位也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但認定員工是否“曠工”仍需根據客觀情況合理分析,不能僅憑缺勤現象,還要分析缺勤原因是否屬於無故。本案中,徐某等人因工資調整問題在上班期間向公司反映情況,屬於正常的勞動訴求,並非無故缺勤。公司把員工表達合理訴求的行為定性為“曠工”,且以此為由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顯然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認定員工“曠工”草率的後果

在勞動者的出現缺勤,可能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或者規章制度時,用人單位不能簡單草率的認定員工“曠工”而應給予勞動者說明和解釋的機會,並充分考慮各種情況,再作決定。用人單位更不能以“曠工”之名,故意解除員工勞動合同,規避自身責任。否則,既不利於和諧勞動關係的構建,也可能使單位承擔不利法律後果。

不定時工時是否存在曠工問題

事實上,曠工與是否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沒有必然的聯繫。

原勞動部《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第6條規定:對於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的職工,企業應根據《勞動法》第1章、第4章規定,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員工,雖然實行的是彈性的工作時間,但前提是確保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而不是絕對的自由。

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生產、工作任務是由用人單位安排的,在確保勞動者休息休假權利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有權要求勞動者在特定的時間到特定的地點從事特定的工作,此為“應出勤”。如果勞動者拒絕服從,將構成“未出勤”,即使是實行不定時工時,也構成曠工。因此,曠工與否和實行不定時工時制沒有必然的聯繫,是否構成曠工的關鍵是“應出勤而未出勤”。

除了不定時工作的勞動者曠工認定問題,以下這些情況均存在曠工的認定問題。

一般遲到多久才算曠工呢?

這個由公司規定決定

公司規定如果沒有經過職工大會的 那麼可以不予承認

遲到時間超過多久算曠工呢?

按單位規定辦

法律規定多長時間算遲到曠工

晚一分鐘也叫遲到。這個沒毛病。曠工是無故沒來,嚴格來說半小時一小時也是曠工,只要是沒有合理緣故的。

公司規定遲到10分鐘以上算曠工合理嗎勞動法有沒有規定

不合法,但合理

員工上班遲到多長時間算曠工

這個每個公司的要求制度都不一樣的,你可以問問自己公司的規定,有的公司遲到半個小時以上就算曠工半天,扣半天工資呢。

多少時間內算遲到早退 多少時間算曠職?

曠工是指未經批准,在工作時間不稜班的情況。

遲到、早退的標準,由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來明確。

勞動法中關於遲到、早退時間是如何定義的?

我是上海市勞動局的工作人員,回答你的問題:

1、首先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中沒有定義遲到、早退。只有明確病假,事假等假期的工資計算方法。

2、所以建議你HR部門制定出一整套關於遲到早退的工資處理計算方法。但是一定要記住,站在單位角度上來說,遲到早退扣除的工資不能用膽罰款”來解釋。

3、如果你一定要說按照法律法規來計算的話,我可以教你。首先一個人的工資如果是2000元,這個月的正常出勤工作天數如果是21天,每天工作暫且按八小時算,那麼就是168個小時,那麼每個小時約等於11.9元。遲到1小時那麼就在這個月工資裡面少發11.9元。不過這個比較煩,你還要算,所以如果你公司員工平均工資在2000以上的,那麼就定一個規定,遲到一小時,少發10元工資,這個在合法範圍內。

PS:因為專業,所以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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