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是做什麼的?

General 更新 2023年10月15日

民政局是幹啥的

民政局是政府的組成部門,承擔著大量的社會保障、社會管理和基層政權建設等工作,大概的說有以下的職能:

救災工作(媒體上經常有報道,據國家民政部統計。。。。)

弱勢群體的社會救助工作:低保,大病醫療救助,重殘人員救助,臨時救助,農村五保供養等等

優撫安置工作:軍人優待撫卹,退役士兵安置等等

社會事務管理:婚姻登記,殯葬管理,區劃調整,地名管理,

社會組織管理: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登記審批等等

基層政權建設:指唬村委會、居委會管理,社區建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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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的來說,比較雜,涉及保障民生,政權建設、國防建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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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主要是做什麼的

民政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市民政工作規劃和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指導民政工作的改革與發展。 (二)負責全市性社團的審批、登記管理,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擅自以社團的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三)負責全市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四)負責全市擁軍優屬、優待撫卹和革命烈士、因公傷亡人員的褒揚工作;審核報批革命烈士,審核報批和調整有關人員的傷殘等級;審核報批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承擔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負責全市退伍義務兵、轉業志願兵、復員幹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安置工作;指導全市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軍地兩用人才的培訓。 (六)組織、協調全市救災救濟工作,核查並報告災情;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擬定並組織實施減災規劃,開展減災合作。 (七)建立和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組織開展城鄉社會救濟;組織和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 (八)負責經常性社會捐助工作,指導各站、點捐助物資、資金的管理工作。 (九)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市居民委員會建設,制定社區工作和社區服務管理辦法及促進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社區建設。 (十)負責鄉鎮(街道)和本市行政區域的變更、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 (十一)指導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推進地名標準化;負責鄉鎮(街道)和本市行政區劃名稱、重要自然地理實體的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和本市村級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審查、核定和報批;負責設置和管理城區路、街、巷標誌牌、門牌、樓戶牌等。地名標誌和鄉鎮(街道)村名、地名標誌。負責本市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繪製和審定;管理地名檔案,提供地名信息諮詢服務。 (十二)負責市內鄉鎮(街道)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負責牽頭縣界的勘定、管理和爭議的調處。 (十三)擬定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各類福利設施管理辦法;擬定社會福利生產扶持保護政策並監督實施,審核報批新建福利企業;負責全市福利募捐活動和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管理本級福利資金;承擔老年人、孤兒、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的保護和行政管理工作,指導殘疾人的權益保障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市內婚姻服務活動,倡導婚姻習俗改革。 (十五)負責全市兒童收養登記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全市流浪乞討人員的收容遣送工作。 (十七)負責全市殯葬管理,推行殯葬改革;負責全市經營性公墓和殯儀館的建設。 (十八)管理、使用國家、省、市下撥的民政事業經費,指導、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和管理。 (十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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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是幹嘛的啊?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 律、法規,研究制定全市民政事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 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擁軍優屬、優待撫卹工作,負責革毒烈士 審核、報批、褒揚和革命傷殘人員殘廢等級評定的審核報 批工作。

(三)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志願兵、軍隊復員幹部 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軍隊離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 職工的接收安置、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移交地方管理的軍 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的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市軍供站的工 作。

(四)組織救災工作,掌握和發佈災情,撥放救災款 物;組織接收、分配救災捐贈;檢查、監督救災款物使用 情況,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指導農村救災合作保險, 開展減災活動。

(五)負責社會救濟工作,制定農村五保戶供養和城 鄉社會困難戶定期救濟、臨時救濟以及其他特殊救濟對象 的救濟政策、標準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城市居 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並組織救濟工作;負責符合社會救 濟條件的失業救濟期滿尚未再就業職工的救濟工作;負責 扶貧工作。

(六)主管農村養老保險工作。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 養老保險制度,指導和監督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七)制定並組織實施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指導 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管理和城市社區服務工作,建立和完善 社會福利服務體系。

(八)指導老年人和殘疾人的權益保護工作,會同有 關部門制定並監督實施殘疾人就業和社會福利生產的扶持 保護政策,指導社會福利生產,審批和管理城鄉社會福利 企業。

(九)負責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建 設,開展村民、居民自治活動。

(十)擬訂行政區域規劃,負責市、區、鄉鎮、街道 辦事處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更名和界線變更的審核報 批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行政區劃名稱和重要自然地理實體 的命名、更名和地名標誌的規劃、設立管理等工作。

(十二)研究擬訂社團管理法規並組織實施;負責全 市性社團組織和涉外社團的審批登記和管理工作;指導縣 (市)、區社團管理工作。

(十三)主管婚姻登記和兒童收養工作;負責殯葬和 公墓事業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城市流浪乞討人員的收容、管理、教育 、遣送工作;指導收容遣送站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五)主管全市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工作;管理,指 導和監督有獎募捐福利基金的使用。

(十六)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民政部門做什麼的

民政部是國務院管理有關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主要負責專項社會行政事務管理、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社會救助與福利、服務軍隊和國防建設等方面的工作。民政工作事關民生、民權、民利,與人民群眾的利益息息相關。

主要職責

(一)擬定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針、政策、規章和法律、法規,研究提出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指導民政工作的改革與發展。

(二)負責全國性社團、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社團、在內地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臺灣同胞社團、外國人在華社團、國際性社團在華機構的登記和年度檢查;研究提出會費標準和財務管理辦法;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指導、監督地方社團的登記管理工作。

(三)負責中央單位所屬和掛靠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度檢查;研究提出有關財務、收費管理辦法;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指導、監督地方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四)組織、指導擁軍優屬活動;研究提出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卹、補助標準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卹標準;擬定革命烈士、因公傷亡人員褒揚辦法;審核報批全國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承擔全國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擬定退伍義務兵、轉業志願兵、復員幹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計劃及實施方案,研究提出有關生活待遇標準;擬定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管理辦法和軍供站設置規劃;指導軍地兩用人才保護單位。

(六)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核查災情,統一發布災情,管理、分配中央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承擔中國國際減災十年委員會日常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減災規劃,開展國際減災合作。

(七)建立和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組織和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審批全國性社會福利募捐義演;指導地方社會救濟工作。

(八)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市居民委員會建設,制定社區工作及社區服務管理辦法和促進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社區建設。

(九)擬定國內及涉外婚姻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定婚姻服務機構管理辦法;指導婚姻管理工作;倡導婚姻習俗改革。

(十)擬定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縣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排列順序及簡稱的審核報批。

(十一)承辦縣以上行政區劃名稱、重要的自然地理實體、國際公有領域、天體地理實體和邊境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擬定少數民族語地名和國外地名的漢字譯寫規則;規範全國地名標誌的設置和管理;負責國內外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審定。

(十二)組織、協調、指導省縣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負責省際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

(十三)承擔老年人、孤兒、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導殘疾人的權益保障工作,擬定有關方針、政策、法規、規章;擬定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各類福利設施標準;研究提出社會福利企業認定標準和扶持保護政策;研究提出福利彩票(中國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券)發展規劃、發行額度和管理辦法,管理本級福利資金。

(十四)擬定殯葬工作方針政策,推行殯葬改革。

(十五)擬定兒童收養管理的方針、政策;指導國內及涉外收養工作。

(十六)擬定和監督實施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的方針、政策;指導全國救助龔理站的工作。

(十七)參加與民政有關的國......

民政廳與民政局有什麼區別?

你好!民政局是民政廳的下屬機關。省級行政區設民政廳,市縣級設立民政局。

民政局是行政單位還是事業單位有什麼區別

民政局是一級政府的組成機構,是行政單位。事業單位一般是全民性組織用社會公共資金依法成立有法律、法規的事業性收入(收費)與本級財政有資金上繳、接收同級財政分配的非營利性組織,部分收費性質擔負政府性職能。

民政局是幹什麼用的?跟人事局有啥區別

民政局 ,是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履行著“上為政府分憂,下為群眾解愁”的重要職能,主管救災救濟、雙擁優撫安置、民間組織管理、基層政權建設、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區劃地名等工作。 人事局 是政府職能部門,下設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職務改革辦公室、工資股、人事調配股、檔案股、人才交流中心等 1、執行國家公務員制度,負責全縣國家機關公務員的職位 分類、考試錄用、考核、職務升降、獎懲、工資福利、退休 退職、權力保障等工作。 2、代縣政府進行一定層次的公務員管理和任免;宏觀管理 事業單位行政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負責企事業單位專業 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 3、研製擬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家行政機關職能調整意 見,承辦縣機構編制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4、負責全縣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審 核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調整。 5、負責企業、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協調工作。 6、負責擬定全縣人才流動的政策,組織全縣人才流動、培 訓和繼續教育工作、建立人才流動的社會調節機制和人才信 息庫。 7、負責編制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和工資計劃, 負責有關統計工作。 8、負責全縣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工作。 9、負責大中專畢業生分配和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工作。 10、負責人事法規普及和人事政策的調研工作,探討人事工 作為經濟建設服務的有效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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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是什麼性質單位?都有哪些下屬單位?

是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屬於公務員。

參考資料:baike.baidu.com/view/870763.htm?fr=ala0_1_1

民政局一般都做什麼工作啊

這是某縣民政局的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制訂有關民政行政管理方面的政策性文件;負責制訂全縣民政事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民政組織建設。

(二)負責現役軍人、革命傷殘軍人、在鄉復員退伍軍人、參戰民兵民工、革命烈士家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病故軍人家屬、現役軍人家屬的優待撫卹和烈士褒揚工作;負責評定傷殘等級、烈士稱號的報批工作和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保護工作。

(三)承擔縣“雙擁”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擁軍優屬工作。

(四)負責和指導全縣復員幹部、退役義務兵、復員士官、轉業士官和軍隊離退休幹部、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和管理工作;負責縣軍隊離退休幹部服務站、光榮院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組織、協調全縣救災工作,負責核查上報和發佈災情工作;負責救災款物的接收、管理、分配和使用監督;指導並組織開展救災捐贈活動、災民生活救濟和生產自救工作。

(六)負責管理全縣社會救濟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實施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導農村五保供養、福利院、敬老院工作;負責“三無”老人、孤殘兒童及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工作;負責流浪乞討人員的收容遣送工作;負責管理貧困山區的扶貧濟困、社會捐贈等社會互助活動;負責涉及賑災義演、義賣等活動的核準和管理;指導慈善工作。

(七)負責制訂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本縣民辦社會福利機構設立的核準和指導各類社會福利機構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八)負責指導鄉鎮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建設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社區服務、社區建設和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工作。

(九)負責全縣社團、基金會、企業職工持股協會和設在本縣的全國、全省、全市性社團的分支機構的登記和監督管理;查處違法非法社團;負責全縣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主管婚姻登記工作;負責全縣婚姻介紹服務機構設立的核準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兒童收養登記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行政區劃管理,協調處理行政區域邊界爭議工作;主管金縣地名工作;負責全縣地名標誌設置和管理;負責全縣標準地名資料的編輯和審定;負責地名及街路巷牌、門牌的規範化和標準化建設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殯葬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殯葬改革;負責殯葬事業單位的建設和管理。

(十三)制訂全縣社會福利企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全縣福利企業,負責審核福利企業的成立、變更、註銷登記和年檢工作;負責全縣社會福利企業的管理和殘疾職工的權益保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社會福利企業的扶持保護政策並做好監督落實。

(十四)負責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和縣級福利資金的使用與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本縣民政事業計劃財務和統計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歸口管理的地方離、退休和退職人員的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管理縣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貫徹宣傳《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協助有關部門和鄉鎮老人協會組織開展老年文化活動。

(十七)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在民政局上班,具體工作是做什麼

各地區得民政局職能和工作基本一樣,民政局下設數個業務科室,分別是救災科、救助科、基層政權科、區劃地名科、優撫安置科、社會福利科、社會事務科、殘聯、老齡辦、慈善會等業務科室。下屬數個事業單位,分別為殯儀館、婚姻登記處、福利彩票中心、救災倉庫中心等。各地區的職能科室安排可能有所不同,但大致就這些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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