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學理論都有什麼?

General 更新 2023年10月15日

犯罪學有哪些理論啊 10分

最早的是龍勃羅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論,他是犯罪的鼻祖,之後他的三個徒弟,具體工麼名字我給忘了,“意大利三傑”,貝卡利亞雖是刑法的鼻祖,他的理論也涉及很多犯罪學問題,之後出現很理論,和社會學理論相結合。具體我就說不全面了!

西方犯罪學有哪些理論

主要有:理性選擇理論,犯罪的生物學理論,犯罪的心理學理論,社會學習理論, 社會示範理論,社會控制理論, 標籤理論,衝突理論與批判犯罪學, 社會支持理論,整合性犯罪理論

犯罪學(Criminology),是一門以犯罪現象為研究對象的學科。廣義上還包括專門尋找犯罪行為出現的實際原因,以提供一個方法減輕犯罪行為對社會的影響。

犯罪學有哪些理論 預防青少年犯罪

青少年心智不成熟。青少年是介於童年和成年之間的一個階段,這一時期的特點主要表現為:心理不穩定,對社會現象的認識直觀、膚淺,容易受到他人的影響,抵禦誘惑能力差;在處理問題時,缺乏冷靜的思考和理智的分析,容易走極端,形成錯誤的結論,導致錯誤的行為。此外青少年時期,也是人生的生理髮育期,身體機能的發育成熟對青少年的心理、情緒、行為等各方面都將產生深刻的影響。尤其是生理成熟與心理成熟的不同步,導致了心理和生理髮展上的不平衡,從而形成了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生理因素。

犯罪學專業的介紹

犯罪學是一門以犯罪現象為研究對象的學科。在我國大陸地區,無論理論研究還是實際操作範圍,犯罪學隸屬於法學,屬刑事法學方向。犯罪學作為獨立學科,在國外已經有一百多年的歷史。在中國,犯罪學作為獨立學科的形成,起始於20世紀80年代初期。1992年4月中國犯罪學研究會的成立,標誌著我國的犯罪學研究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當前,我國經濟發展迅速,在這一時期,各種刑事犯罪活動成為深化改革開放的消極因素和破壞力量。重大刑事犯罪,諸如金融犯罪、毒品犯罪、團伙與黑社會組織犯罪等都出現了新的特點,並有進一步嚴重化的趨勢,加強犯罪學理論的研究和犯罪學專業人才的培養,可謂迫在眉睫。與此同時,隨著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入發展,各種犯罪還將發生新的變化,出現新的特點,也還會出現新的犯罪形式。這也為犯罪學理論研究提出了許多更深的研究課題。

犯罪社會學的主要理論

西方犯罪社會學圍繞犯罪原因問題形成了多種不同的理論,其中主要有: 1939年由美國學者E.H.薩瑟蘭提出。他認為人的犯罪和其他異常行為並非生來就會的,而是通過隨異交往學來的。一個人由於與有犯罪傾向的個人或群體之間經常和密切交往,通過文化傳播過程學會了犯罪。犯罪的可能性取決於他的年齡,與別人接觸的強度,以及與守法者和違法者接觸的比率。西方學者還從社會衝突、等方面解釋犯罪行為。蘇聯的犯罪社會學肯定社會因素是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並致力於提出具體的預防措施。

犯罪學講什麼的??

犯罪學,是一門以犯罪現象為研究對象的學科。廣義上還包括專門尋找犯罪行為出現的實際原因,以提供一個方法減輕犯罪行為對社會的影響。相關的犯罪研究也會發表社會與政府對犯罪標準和反應。犯罪學屬於行為科學,特別著重於社會學和心理學層面上的研究,和法律、法學一樣。在1885年,意大利的法學教授加羅法洛(Raffaele Garofalo)創造了“犯罪學”這個專有名詞(即意大利語中的“criminologia”),約同一時間法國人類學者託皮納德(Paul Topinard)首次應用犯罪學於法國(即法語中的“criminologie”)。

把犯罪和犯罪者作為整體進行分析綜合研究,探索犯罪發生的原因及其規律,稱犯罪原因學,也就是狹義的犯罪學。研究犯罪原因及其規律 ,是為了有效地處理和預防犯罪,從而又須尋求相應而有效的犯罪對策,以此為目的進行研究的稱為刑事政策學。廣義的犯罪學包括犯罪原因論和犯罪對策論。英美各國的犯罪學主要從廣義,歐陸各國學者多從狹義,日本學者不常用犯罪學而用刑事學一詞,傾向於廣義。

在我國大陸地區,無論理論研究還是實際操作範圍,犯罪學隸屬於法學,屬刑事法學方向。

犯罪心理學的理論流派有哪幾種

(1)犯罪的生物學理論;

(2)犯罪的心理學理論;

(3)犯罪的社會學理論;

(4)人格理論;

(5)行為主義理論;

(6)社會學習理論;

(7)認知與道德發展理論。

犯罪學的哪些內容可以應用到生活中

.統計學理論應用於犯罪學研究上,首推意大利犯罪學家菲利

通過早年對法國刑事統計及意大利監獄、精神病院的研究,菲利提出了他的犯罪分類理論。菲利將犯罪人分為五類:①天生犯罪人。指龍勃羅梭認為自己已經識別出來的那種各代遺傳類型②精神病犯罪人。指“患有某種精神病的臨床形態,甚至連我們的現行刑法也予以承認的人”。{ ③偶然犯罪人。又稱“機會犯罪人”,指“沒有任何先天固有的和後天獲得的犯罪傾向,由於經受不住個人狀況以及自然和社會環境的誘惑而犯罪的人。”④激情犯罪人。這類犯罪人一般都是過去表現良好、有正常的道德品質、多血質並且容易激動和過分敏感的人。⑤習慣性犯罪人。是由於在惡劣的社會環境中養成的習慣而犯罪的人。此外,菲利還對“天生犯罪人”與“偶然犯罪人”、“激情犯罪人”在形成原因方面的區別進行的說明,但同時又強調,各種犯罪人劃分的標準是相對的,僅僅存在程度和模式的不同。

2.犯罪原因三元論 。通過對法國犯罪統計資料的分析,菲利拓展了龍勃羅梭的犯罪原因理論,並在《對1826-1878年間法國犯罪的研究》一文中,首次對其犯罪原因三元論做出概括。菲利將人類的犯罪原因概括為三個方面,即人類學因素(個人因素)、自然因素、社會因素:①人類學因素。包括罪犯的生理狀況、心理狀況、個人狀況。②犯罪的自然因素。是指氣候、土壤狀況、晝夜的相對長度、四季、平均溫度和氣象情況及農業狀況。③犯罪的社會因素。包括人口密集、公共輿論、公共態度、宗教、家庭情況、教育制度、工業狀況、酗酒情況、經濟和政治狀況、公共管理、、、一般立法情況、民事和刑事法律制度等。此外,關於犯罪原因理論,菲利還指出:第一,各因素是互相聯繫的,犯罪是各因素互相作用的結果;第二,三因素在犯罪自然形成過程中,對於不同類型的犯罪人具有各自不同的相對作用;第三,三因素中起決定性作用的是社會因素。

3.犯罪飽和法則{ 。犯罪飽和法則是菲利在化學中的飽和定律的啟發下,根據他對犯罪統計資料的研究提出的。圍繞統計資料論證的“犯罪飽和法則”包括以下內容:①一定自然、社會因素作用下的犯罪現象的發生是絕對的,一般情況下,犯罪數量保持相對穩定,當主要由一種因素決定的犯罪數目減少時,由另一因素決定的犯罪數目將增多;在饑荒、經濟危機等異常情況發生時,原有的波動模式受到衝擊,產生短暫的“犯罪過度飽和”。②將個人因素置於整個社會大環境下時,它的變化微弱到可以忽略不計,而自然因素本身不具有規律性,因此決定犯罪週期性變化的只能是社會因素。③儘管犯罪呈現出週期性波動的現象,但是伴隨社會環境的變化,犯罪表現出週期性的增長趨勢。

實證派犯罪學與古典犯罪學的區別有哪些

古典犯罪學派與實證犯罪學派的差異主要體現在一下幾個方面:

一、研究方法上的差異

(一)古典學派用思辨的方法和演繹的方法進行研究,把啟蒙思想家甚至更早的思想家們提出的理論觀點作為大前提,使用三段論的邏輯思維方法,推論出當時的立法規定和司法實踐的不合理性和非正義性,演繹出自己的結論或觀點;而實證學派則採用實證的(經驗的)方法和歸納的方法把實際存在的客觀事實作為理論的基礎,從對客觀事實的調查研究中歸納出自己的觀點。正像菲利所說的:“對我們來說,實驗(即歸納)是所有知識的關鍵;對古典學派來說,一切都是從邏輯演繹和傳統觀念中得出來的。對他們來說,事實應當讓位於三段論(演繹法);對我們來說,事實有決定性作用,沒有知識就不能進行推論。對他們來說,科學僅僅需要紙張、筆、墨水,其他的則來自充滿了大量書本知識的大腦,而那些書本也是用同樣的方式產生的。對我們來說,科學要求長期地逐個檢驗事實,評價事實,獲得他們的共同特徵,從它們中抽取中心概念。對他們來說,演繹法或軼事法足以推翻通過多年的觀察收集的大量事實;對我們來說,情況正好相反。”

(二)古典學派主張自由意志論,認為每個人都有自由意志,犯罪行為是個人自由意願選擇的結果;而實證學派主張決定論,承認一切事物都存在因果決定性,犯罪行為是由一定的因素決定的,而不是純粹的個人自由選擇的結果。菲利指出:“古典學派和一般民眾均認為,犯罪含有道德上的罪過,因為犯罪者背棄道德正軌而走上犯罪歧途均為個人自由意志所選擇,因此,應該以相應的刑罰對其進行制裁,這是迄今為止最流行的犯罪觀念……相反,實證派犯罪學主張,犯罪人犯罪並非出於自願;一個人要成為罪犯,就必須使自己永久地或暫時地置身於這樣一種人的物質和精神狀態,並生活在從內部和外部促使他走向犯罪的那種因果關係鏈條的環境中。我認為這就是我的結論,也是我們實證派犯罪學在主要原則上與古典學派根本不同或者相反的研究方法。”2 (三)古典學派採用犯罪的法律定義;而實證學派並沒有採用法律上對犯罪所下的定義,他們或者創立新的明確的犯罪概念及定義,例如,加羅法洛的“自然犯罪”;或者沒有提出明確的犯罪定義,而是比較含糊地使用犯罪一詞,把一切危害社會的行為都包括在犯罪之中。

二、基礎理論上的差異 (一)兩大學派對於“人”的假設不同。犯罪古典學派認為每個人都有自由意志,該派主張人有從理性出發明白社會中的是非善惡、徒善遠惡,從而使自己的行為合乎社會規範和社會道義,即理性人的假設;犯罪實證學派認為理性人假設是一個毫無根據的虛構的神話,認為人的行為是受生理、心理等個人和社會原因共同作用的結果,人是根據社會實踐經驗、內心體驗和個人偏好出發的經驗人。 (二)兩大學派的價值觀不同。犯罪古典學派認為,意志自由、理性是人性的基礎,因此,人任何時候都只能作為目的,而不能主要作為實現其他目的的手段。由此形成了犯罪古典學派的自由主義和個人本位的世界觀。而實證犯罪學派由於否定人的意志自由,重點關注的是具有反社會人格的犯罪人對社會的嚴重威脅,自然而然地將保護的重點放在被犯罪所侵害的社會上。 (三)兩大學派對於刑法的評價對象的認定不同。犯罪古典學派基於客觀主義立場,認為每個罪犯都是有自由意志的理性人,犯罪行為是由其主觀意思發動的,因此,行為和結果形成的社會危害性應成為刑法評價的對象。而刑事實證學 行為人本身應成為刑罰的對象。該派著名學者李斯特提出了“應受懲罰的不是行為,而是行為......

請問水晶魔杖有什麼用啊?

水晶魔杖是法師的主要武器,它是加回藍的,裝備後每次回藍13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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