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學是一門基礎學科,它研究的內容涉及法學學科中的一般性問題,特別是當代中國社會主義法的產生、本質、特徵、形式、作用、發展、制定和實施等基本概念、原理和知識。與其他部門法學相比較,法理學有它自己的特點。
找準方向,把書讀薄
全面系統地學習,在學習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識時,也要從整體上系統的學習。這樣 ,才能舉一反三。主要內容是:
1.法的一般理論:法的定義、分類、作用、功能、法與國家、法與道德、法與政治等。
2.法的歷史發展:法的起源、法系、當代資本主義法的變化、法的繼承、法的移植等。
3.法的形式和法的實施:法律體系和法律部門、淵源、法的制定、效力、法律規定、法的適用、法律解釋、法律關係、法律監督等。
4.法學思潮與法學流派。
避難就易,抓住重點
首先,要善於從整體上、從不同層次上認識和把握重點。這些重點章的內容應占每份試卷所考核內容的65%左右。各章又有自己的重點。全書重點和各章重點構成一個不同層次的重點體系。考生要善於從不同層次上把握重點,對不同層次的重點給予不同的注意力。
其次,各門課程都有自己的體系特點,要學好、考好各門課程,需要抓住這些特點。
另外,還要把握那些雖然不直接觸及我國法制實踐的某個具體問題,卻能深刻影響我國法制 理論與實踐的重大基本理論問題。在各種各樣的重點問題中,有的重點是穩定的,有的重點 是因時而異的,因此,我們要在全面把握全書和各章重點的同時,注意結合當時的情況和個 人的情況,準確、有效地把握重點。
下足功夫,搞清概念
法理之難,難在它的抽象性和概念繁多上。一來概念多,二來概念很抽象,三來概念之間差別和聯繫容易混淆。而概念對於理解法理學,理解部門法和對付司考又相當重要,所以,必須認真複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