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目前不同的地區有不同的要求,那麼,對於深圳地區的公積金來講,要以什麼樣的方式來進行貸款呢?今天正好分享一下。

深圳公積金貸款

新建商品房(期房)

辦理地點:

預售房源對應的受託銀行公積金貸款受理網點。

辦理方式:

與受託銀行公積金貸款受理網點聯繫辦理。

辦理時間:

各受託銀行公積金貸款網點辦理時間按本行規定執行。

審批時限:

中心審批:公積金中心收到受託銀行遞交的貸款申請,且材料齊全後5個工作日內

申請材料:

1.公積金貸款申請材料:

(1)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原件);

(2)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兩份複印件);

(3)已婚職工提供結婚證(原件及一份複印件);

(4)房地產買賣合同或認購書(原件及一份複印件,期房已經簽署正式買賣合同的,需提供房地產正式買賣合同,不接受認購書);

(5)購房首期款憑證(含開發商出具的定金收據)及銀行轉賬單據(原件及一份複印件);

(6)貸款申請人所有家庭成員30天內的房產查詢證明(原件);

(7)還款賬戶(受託銀行借記卡或存摺,原件及一份複印件);

(8)主申請人的父母做共同申請人的,需要提供能證明相互關係的戶口簿(原件及一份複印件),或公安部門、公證機構出具的直系親屬關係證明(原件);

(9)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須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原件);

(10)買賣合同如有代理人簽署的,需提供公證書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

(11)開發商提供的延期付款證明(如需);

(12)其他需要的資料。

2.商業貸款申請材料:

按照貸款申請人選擇的委託貸款銀行商業貸款要求提交相關申請材料。

申請要求:

職工、配偶以及貸款的其他共同申請人須持全套完整資料到公積金貸款受理網點申請貸款以及辦理資料、合同簽署工作。

貸款條件:

1.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在申請當月之前(不含當月)在本市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及以上,申請時公積金賬戶屬於正常繳存狀態(賬戶封存、凍結及銷戶的為非正常繳存狀態)。所有貸款申請人須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發生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申請人的父母一方作為共同申請人的,另一方也應當在本市未發生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

3.申請人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付款;

4.申請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規定要求的擔保;

5.貸款申請符合國家、省和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

6.符合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其他規定:

1.貸款額度:

公積金貸款額度為計算公積金可貸額度的公積金賬戶餘額的12倍,且須滿足以下條件:

(1)每月償還貸款本息合計(按等額本息法計算)不超過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50%。參與額度計算的共同申請人的繳存基數可以累加;

(2)公積金貸款額度不高於購房總價與首付款的差額;

(3)職工個人申請的,單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一併申請,且共同申請人蔘與額度計算的,單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90萬元。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在申請公積金貸款前,連續三年以上均未曾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按照每個人公積金賬戶餘額計算的貸款額度可以提高10%,但應符合前款規定的其他條件。

2.首付比例:

購買首套房的,所購住房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首付比例不低於20%。所購住房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首付比例不低於30%;購買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不低於60%。購買三套房不受理公積金貸款申請。

3.貸款期限:

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不超過30年,且貸款期限與申請人申請貸款時的實際年齡之和不超過70年。申請公積金組合貸款的,請提前向商業銀行確認可貸期限,且組合貸款中公積金貸款與商業貸款的期限須一致。

4.貸款利率:

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住建部、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在合同有效期內遇利率調整,按季初首月1日執行新利率。商業貸款利率按各行政策執行。

5.還款方式:

等額本息還款法和等額本金還款法。

6.房產套數認定:

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房產套數按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產套數最多者為計算基礎;家庭成員包括夫妻雙方和未成年子女。

新建商品房(現房)

辦理地點:

各受託銀行公積金貸款受理網點。

辦理方式:

與受託銀行公積金貸款受理網點聯繫辦理。

辦理時間:

各受託銀行公積金貸款網點按照本行規定執行。

審批時限:

中心審批:公積金中心收到受託銀行遞交的貸款申請,且材料齊全後5個工作日內。

申請材料:

1.公積金貸款申請材料:

(1)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原件);

(2)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兩份複印件);

(3)已婚職工提供結婚證(原件及一份複印件);

(4)房地產買賣合同或認購書(原件及一份複印件,期房已經簽署正式買賣合同的,需提供房地產正式買賣合同,不接受認購書);

(5)購房首期款憑證(含開發商出具的定金收據)及銀行轉賬單據(原件及一份複印件)

(6)貸款申請人所有家庭成員30天內的房產查詢證明(原件);

(7)購房首期款憑證(含賣方出具的定金收據)及銀行轉賬單據(原件及一份複印件);

(8)還款賬戶(受託銀行借記卡或存摺,原件及一份複印件);

(9)指定評估公司的房產詢價單(複印件,30天以內)或評估報告(如申請時提供了房產詢價單的,需在放款前補充評估報告原件);

(10)主申請人的父母做共同申請人的,需要提供能證明相互關係的戶口簿(原件及一份複印件),或公安部門、公證機構出具的直系親屬關係證明(原件)

(11)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須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原件);

(12)買賣合同如有代理人簽署的,需提供公證書(原件);

(13)開發商提供的延期付款證明(如需);

(14)其他需要的資料。

2.商業貸款申請材料:

按照貸款申請人選擇的委託貸款銀行商業貸款要求提交相關申請材料。

申請要求:

職工、配偶以及貸款的其他共同申請人須持全套完整資料到公積金貸款受理網點申請貸款以及辦理資料、合同簽署工作。

貸款條件:

1.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在申請當月之前(不含當月)在本市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及以上,申請時公積金賬戶屬於正常繳存狀態(賬戶封存、凍結及銷戶的為非正常繳存狀態)。所有貸款申請人須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發生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申請人的父母一方作為共同申請人的,另一方也應當在本市未發生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

3.申請人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付款;

4.申請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規定要求的擔保;

5.貸款申請符合國家、省和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

6.符合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其他規定

1.貸款額度:

公積金貸款額度為計算公積金可貸額度的公積金賬戶餘額的12倍,且須滿足以下條件:

(1)每月償還貸款本息合計(按等額本息法計算)不超過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50%。參與額度計算的共同申請人的繳存基數可以累加;

(2)公積金貸款額度不高於抵押物認定價值(取購房總價與評估價值的低值)與首付款的差額;

(3)職工個人申請的,單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一併申請,且共同申請人蔘與額度計算的,單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90萬元。

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在申請公積金貸款前,連續三年以上均未曾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按照每個人公積金賬戶餘額計算的貸款額度可以提高10%,但應符合前款規定的其他條件。

2.首付比例:

購買首套房的,所購住房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首付比例不低於20%。所購住房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首付比例不低於30%;購買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不低於60%。購買三套房不受理公積金貸款申請。

3.貸款期限:

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不超過30年,且貸款期限與申請人申請貸款時的實際年齡之和不超過70年。申請公積金組合貸款的,請提前向商業銀行確認可貸期限,且組合貸款中公積金貸款與商業貸款的期限須一致。

4.貸款利率:

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住建部、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在合同有效期內遇利率調整,按季初首月1日執行新利率。商業貸款利率按各行政策執行。

5.還款方式:

等額本息還款法和等額本金還款法。

6.房產套數認定:

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房產套數按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產套數最多者為計算基礎;家庭成員包括夫妻雙方和未成年子女。

存量商品房(二手房)

辦理地點:

公積金中心福田、龍崗、寶安管理部辦事大廳受理櫃檯

辦理方式:

先網上申報預約,再到現場辦理

辦理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週六:上午9:30-12:00,下午2:00-4:30(其他法定節假日除外)

審批時限:

中心審批:申請材料齊全後5個工作日內

申請材料:

1.公積金貸款申請材料:

(1)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原件);

(2)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兩份複印件);

(3)已婚職工提供結婚證(原件及一份複印件);

(4)房地產買賣合同或認購書(原件及一份複印件,期房已經簽署正式買賣合同的,需提供房地產正式買賣合同,不接受認購書);

(5)購房首期款憑證(含開發商出具的定金收據)及銀行轉賬單據(原件及一份複印件)

(6)貸款申請人所有家庭成員30天內的房產查詢證明(原件);

(7) 還款賬戶(受託銀行借記卡或存摺,原件及一份複印件);

(8)開發商營業執照(複印件);

(9)指定評估公司的房產詢價單(複印件,30天以內)或評估報告(如申請時提供了房產詢價單的,需在放款前補充評估報告原件);

(10)主申請人的父母做共同申請人的,需要提供能證明相互關係的戶口簿(原件及一份複印件),或公安部門、公證機構出具的直系親屬關係證明(原件)

(11)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須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原件);

(12)買賣合同如有代理人簽署的,需提供公證書(原件);

(13)如買賣合同中有約定租賃條款的,需提供承租人出具的放棄購買權聲明(原件)以及租賃合同和承租人身份證(一份複印件);

(14)賣方出具的延期付款證明(如需);

(15)如賣方為法人,則須提供賣方營業執照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各一份(複印件須加蓋公司公章)。

(16)如賣方為法人,且有代理人的,則須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原件和被授權人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複印件須加蓋公司公章);

(17)其他需要的資料。

2.商業貸款申請材料:

按照借款人人選擇的委託貸款銀行商業貸款要求提交相關申請材料。

申請要求:

職工、配偶以及貸款的其他共同申請人須持全套完整資料到公積金貸款受理網點申請貸款以及辦理資料、合同簽署工作。

貸款條件:

1.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在申請當月之前(不含當月)在本市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及以上,申請時公積金賬戶屬於正常繳存狀態(賬戶封存、凍結及銷戶的為非正常繳存狀態)。所有貸款申請人須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發生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申請人的父母一方作為共同申請人的,另一方也應當在本市未發生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

3.申請人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付款;

4.申請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規定要求的擔保;

5.貸款申請符合國家、省和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

6.符合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其他規定

1.貸款額度:

公積金貸款額度為計算公積金可貸額度的公積金賬戶餘額的12倍,且須滿足以下條件:

(1)每月償還貸款本息合計(按等額本息法計算)不超過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50%。參與額度計算的共同申請人的繳存基數可以累加;

(2)公積金貸款額度不高於抵押物認定價值(取購房總價與評估價值的低值)與首付款的差額;

(3)職工個人申請的,單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一併申請,且共同申請人蔘與額度計算的,單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90萬元。

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在申請公積金貸款前,連續三年以上均未曾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按照每個人公積金賬戶餘額計算的貸款額度可以提高10%,但應符合前款規定的其他條件。

2.首付比例:

購買首套房的,所購住房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首付比例不低於20%。所購住房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首付比例不低於30%;購買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不低於60%。購買三套房不受理公積金貸款申請。

3.貸款期限:

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不超過30年,且貸款期限與申請人申請貸款時的實際年齡之和不超過70年。申請公積金組合貸款的,請提前向商業銀行確認可貸期限,且組合貸款中公積金貸款與商業貸款的期限須一致。

4.貸款利率:

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住建部、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在合同有效期內遇利率調整,按季初首月1日執行新利率。商業貸款利率按各行政策執行。

5.還款方式:

等額本息還款法和等額本金還款法。

6.房產套數認定:

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房產套數按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產套數最多者為計算基礎;家庭成員包括夫妻雙方和未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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