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寫順序:拆分“合體字”時,一定要按照正確的書寫順序進行。例:“新”只能拆成“立、木、斤”,不能拆成“立、斤、木” “中”只能拆成“口、丨”,不能拆成“丨、口”;“夷”只能拆成“一、弓、人”,不能拆成“大、弓”。所以其中必須要遵守一定的原則,下面為大家做一個簡單介紹!
步驟/方法
l 、取大優先:“取大優先”,也叫做“優先取大”。按書寫順序拆分漢字時,應以“再添一個筆畫便不能成其為碼元”為限,每次都拆取一個“儘可能大”的。
2、 兼顧直觀:在拆分漢字時,為了照顧漢字碼元的完整性,有時不得不暫且犧牲一下“書寫順序”和“取大優先”的原則,形成個別例外的情況。
3、 能連不交:請看以下拆分例項:於:一十(二者是相連的)、二丨(二者是相交的)醜:乙土(二者是相連的)、刀二(二者是相交的)。
4、能散不連:筆畫和碼元之間,碼元與碼元之間的關係,可以分為“散”、“連”和“交”的三種關係。如:倡:三個碼元之間是“散”的關係;自:首筆“丿”與“目”之間是“連”的關係;
注意事項
作為以上這些規定,是為了保證編碼體系的嚴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