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如何舉證?

交通事故發生後,進行交通事故的理賠時,需要如何舉證,現在交通事故賠償律師根據北京市各法院的規定和自己辦案的經驗整理如下: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如何舉證

步驟/方法

一、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件應以交警部門已經向當事人出具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和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認定書---來證明交通事故的事實存在和雙方的過錯程度。

二、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在訴爭的法律事實發生後曾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4、當事人為道路交通損害賠償糾紛中死者親屬的,應提交死者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證明及繼承人基本情況的證明,如公安機關出具的是死者父母子女的證明、身份證、戶口本等身份證明。
5、提交肇事車輛的所有人、實際支配人、駕駛人的證明及其相互關係的證明,如行駛證、駕駛證等。
6、提供受損車輛的所有人、實際支配人、駕駛人的證明及互相關係的證明,如行駛證、駕駛證等。

三、要求賠償事項的證據
1、人身受損的,提交醫院出具的疾病證明書、出院證明書、轉院證明書、鑑定部門出具的法醫鑑定報告、醫療費發票、傷者誤工工資證明(含傷者與其單位的勞動合同、工資單、扣發工資證明)、護理人員的工資證明(含護理人員與其單位的勞動合同、工資單、扣發工資證明,沒有工作單位的護理人員的收入證明)、殘疾用具價格證明、供養人的基本情況證明、交通費住宿費發票等。
2、財物受損的,提交財物損失的評估報告,維修發票。

注意事項

交通事故賠償諮詢中心律師提醒,為了審理的順利進行,有經驗的交通事故賠償律師一般會整理一份具體金額的計算方法和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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