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規則之干擾球?

球員不得:

  1當球將籃圈作為其底座時或者在經過籃圈時停留其上時,觸碰球或者籃圈。

  例外:如果一名球員在本方籃筐附近且他的手合法地接觸球時,如果他在球進入籃圈之後繼續接觸球,或者在這種情況下接觸籃筐,不為違例。

  2在比賽區域內接觸任何處於籃圈上方假想圓柱體範圍內的球。

  3在投籃出手期間,在球接觸籃板的籃圈水平面上方的任何部分之後,接觸一個有機會得分的球,無論這個球處於上升還是下落的狀態。

  4在投籃出手期間,在球接觸籃板的籃圈水平面下方的部分且球處於上升的狀態之後,接觸一個有機會得分的球。

  5在球投出手之後,將球卡在籃板正面。(將球卡在籃板上需要有三個要素同時存在。手,球和籃板必須同時出現。將球拍向籃板不屬於將球卡在籃板上。)

  6在比賽區域內接觸任何正在下落且有機會得分的球。這種球被認為是一次“投籃出手”或者嘗試進球。

  7任何時候用一隻穿過籃圈的手接觸球。

  8晃動籃圈、籃網或者籃板以使球產生非自然的跳動,或者在球接觸籃圈或者通過籃圈時,彎曲或移動籃圈使其偏離位置。

  9在球位於籃網中時接觸籃圈,籃網或者球,阻止其通過籃筐。

  罰則:如果違例發生於對方籃筐,被違例干擾的球隊得到兩分(如果投籃出手於兩分球區域)或者三分(如果投籃出手於三分球區域)。計分和後續的程式都與球正常通過籃筐時相同,唯一不同的是裁判須將球交給應當發界外球的球隊的一名球員。如果違例發生於本方籃筐,得分無效,球將交給被違例干擾的一方,在罰球線延長線處的邊線發界外球。如果兩支球隊都違例,得分無效,比賽應以在中圈內由兩隊任意球員跳球的方式恢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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