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價值評估?

專利介紹:

“專利”即是指專有的利益和權力。如此巨大的資訊資源遠未被人們充分地加以利用。事實上,對企業組織而言,專利是企業的競爭者之間惟一不得不向公眾透露而在其他地方都不會透露的某些關鍵資訊的地方。因此,企業競爭情報的分析者,通過細緻、嚴密、綜合、相關的分析,可以從專利文獻中得到大量有用資訊,而使公眾的專利資料為本企業所用,從而實現其特有的經濟價值。

專利的分類

1、發明專利

多數國家的專利法沒有給發明下定義,可以認為,發明是發明人運用自然規律而提出解決某一特定問題的技術方案。所以我國專利法實施細則中指出“專利法所稱的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發明人只有將這種技術方案向專利局提出申請,並且通過一系列嚴格的審查,特別是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的審查;對符合規定的發明專利申請授予專利權。申請人還應按期辦理登記手續和繳納當年年費,這項發明專利申請才能正式成為一項具有專利多種屬性的發明專利。

2、實用新型專利

實用新型專利指的產品形狀, 是指產品所具有的、可以從外部觀察到的確定的空間形狀。對產品形狀所提出的技術方案可以是對產品的三維形態的空間外形所提出的技術方案,例如對凸輪形狀、刀具形狀作出的改進;也可以是對產品的二維形態所提出的技術方案,例如對型材的斷面形狀的改進。無確定形狀的產品,如氣態、液態、粉末狀、顆粒狀的物質或材料,其形狀不能作為實用新型產品的形狀特徵。

實用新型專利指的產品構造是指產品的各個組成部分的安排、組織和相互關係。產品的構造可以是機械構造,也可以是線路構造。機械構造是指構成產品的零部件的相對位置關係、聯接關係和必要的機械配合關係等,線路構造是指構成產品的元器件之間的確定的連線關係。複合層可以認為是產品的構造,產品的滲碳層、氧化層等屬於複合層結構。

3、外觀設計專利外觀設計專利是專利權的客體,是專利法保護的物件,是指依法應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它與發明或實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觀設計不是技術方案。我國《專利法》第二條中規定:“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可見,外觀設計專利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的設計;

(2)必須是對產品的外表所作的設計;

(3)必須富有美感;

(4)必須是適於工業上的應用

專利特點

排他性

也即獨佔性。它是指在一定時間和區域內,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

區域性

是指專利權是一種有區域範圍限制的權利,它只有在法律管轄區域內有效。除了在有些情況下,依據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國際公約,以及個別國家承認另一國批准的專利權有效以外,技術發明在哪個國家申請專利,就由哪個國家授予專利權,而且只在專利授予國的範圍內有效,而對其他國家則不具有法律的約束力,其他國家不承擔任何保護義務。但是,同一發明可以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申請專利,獲得批准後其發明便可以在所有申請國獲得法律保護。

時間性

是指專利只有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才有效。專利權的有效保護期限結束以後,專利權人所享有的專利權便自動喪失,一般不能續展。第三十三條規定專利“保護的有效期應不少於自提交申請之日起的第二十年年終”。

方法/步驟

專利評估的目的:

一、專利增資

1、解決了企業以全部貨幣資金出資的難度,可以騰出部分貨幣資金進行企業日常運轉或繼續研發新技術;

2、解決企業進行專案招投標時市場對註冊資本金的要求;

3、可以將企業進行智慧財產權資本化。

2015年4.1號財政部發布的通知,關於非貨幣出資徵收個稅的辦法是針對於個人,不影響以公司名義出資,目前有很多地區的稅務局都沒有執行,河北地區有幾家已經有以個人名義成功辦理增資的案例。

二、專利融資、質押貸款

以技術為主的企業當中,在企業經營時,可把專利等無形資產作價進行智慧財產權完全的資本化,以其技術在行業領域中所擁有的先進性與獨立性作為招商引資的重要依據。而我國的相關法律當中也規定了專利、商標權等無形資產可作為質押物在銀行及其他金融服務機構進行質押貸款,為企業盤活了大量的無形資產。

三、專利成果轉讓及對外維權

為專利權人的研發成果兌現提供了有力的價值依據,清晰的瞭解到專利成果在市場上的資本化價值。同時,為專利權人及企業在對外維權上提供了專業的索賠價值的保障。

專利技術價值評估資料蒐集目錄

一、企業(委託方及專利技術實施企業)基礎資料

工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生產許可證等;

企業基本情況簡介、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簡介、組織結構圖;

企業營銷網路分佈情況;

新聞媒體、消費者對產品質量、服務的相關報道及評價等資訊;

其他。

二、專利技術資料

專利研製人簡介;

專利證書、專利權利要求書、專利說明書及其附圖;

最後一次的專利繳費憑證;

專利技術的研發過程、技術實驗報告,專利技術所屬技術領域的發展狀況、技術水平、技術成熟度、同類技術競爭狀況、技術更新速度等有關資訊、資料;

專利資產目前實施狀況及實施經營條件;

專利技術檢測報告,科學技術成果鑑定證書,專利技術檢索資料,行業知名專家對技術的評審等;

專利產品的適用範圍、市場需求、市場前景及市場壽命、相關行業政策發展狀況、同類產品的競爭狀況、專利產品的獲利能力等相關資料;

專利產品專案建議書,合資合作意向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或技術改造方案;

專利權相關受理、轉讓、許可、變更(合同)等法律文書及價款支付憑證;

專利技術基本情況調查表(見附表)。

三、財務資料

委託方(專利實施企業)近三年(含評估基準日)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或與專利產品相關財務收益統計;

專利產品開發研製資金投入及費用統計;

專利產品的型號、規格、銷售單價及定價依據詳細介紹;

委託方(專利實施企業)未來五年發展規劃;

委託方(專利實施企業)對該專利產品未來3-5年的收益預測及說明(C表)。 四、其它資料

專利產品獲獎證書、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

專利維持年費按期繳納承諾書;

委託方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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