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法律知識:什麼是認房又認貸?

認房又認貸:是指認定二套房標準時,既看已有房產的數量,又看是否有過貸款記錄的做法。銀行在放貸前,不僅要查詢借款人的貸款記錄,還將登錄房管部門的房屋權屬系統查詢借款人家庭的住房數量。

第一種情形:對於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果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系統當中,包括預售合同的登記備案系統當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他再貸款購買的住房一定是第二套或者以上住房。

第二種情形:包括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在內。即如果以前申請的是公積金貸款或者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再次申請貸款購房的將視為第二套房。但是如果以前申請的是個人商用房貸款、個人綜合消費貸款等其他商業性個人貸款品種,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將按照第一套住房貸款政策執行。

第三種情形:包括已結清和未結清貸款在內。即對於曾有過購置住房貸款記錄的,無論其是否結清,再次申請貸款購置住房的,都將視為第二套房。

3.個人名下有全款購買的住房,再貸款購房

過去只“認貸”,這種情況不算二套房,但現在加了“認房”,雖然沒有貸過款,但只要是在房屋產權交易系統中能夠查到名下有房產,在不賣掉且申請貸款的情況下,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

4.個人名下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後再貸款購房

目前銀行對二套房認定是“認房又認貸”,也就是說雖然貸款買的房產出售以後,家庭名下已沒有任何住房,但因為其之前有貸款記錄,再申請房貸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購房使用商業貸款,再次購房使用公積金貸款

目前公積金貸款政策也比較嚴格,只要借款人有過房貸記錄,不論房貸是否結清、房產是否出售,即便從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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