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篇介紹了關於:【什麼是離婚精神損害賠償,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意】,並提供了相應的法律常識,希望對此問題有疑問的朋友能帶來幫助。
一、什麼是離婚精神損害賠償?
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指婚姻關係的一方當事人實施了對另一方諸如通姦、姘居、重婚、遺棄、虐待或謀殺等侵害行為,導致婚姻關係破裂並造成無過錯方精神痛苦和內心創傷,過錯方給予無過錯方的撫慰性質的賠償。離婚精神損害賠償,能使有過錯方受到經濟上的制裁,使無過錯方得到經濟補償和精神撫慰,有利於有效地維護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
二、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意義有哪些?
離婚精神損害賠償主要是賠償無過錯方的精神創傷和精神痛苦,具有慰撫金的性質。該制度有以下幾方面的意義:
(一)填補損害。過錯方違反配偶義務,造成了無過錯方的精神損害,這種損害雖然不能直接用財產衡量,但是,該種財產補償具有填補受害人精神損害的作用。
(二)慰撫受害方。離婚過錯方的精神損害賠償,還具有慰撫受害方,減輕其痛苦的作用。雖然精神損害難以用財產補償,但是財產補償可以對受害人感情和精神損害具有一定的安慰作用,可以幫助平息受害人的怨憤、報復等不良感情,有助於受害人恢復身心健康。
(三)制裁過錯方。讓過錯方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是婚姻法對漠視配偶利益、違反婚姻義務和婚姻行為準則行為的譴責和懲戒。這種制裁不僅是對侵權人的懲罰,而且對社會公眾也有警示和預防作用,以減少這類侵權行為的發生,維護婚姻家庭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