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理賠的特點及三不賠特點?

汽車保險與其他保險不同,其理賠工作也具有顯著的特點。理賠工作人員必須對這些特點有一個清醒和系統的認識,瞭解和掌握這些特點是做好汽車理賠工作的前提和關鍵.

方法/步驟

被保險人的公眾性
  我國的汽車保險的被保險人曾經是以單位、企業為主,但是,隨著個人擁有車輛數量的增加,被保險人中單一車主的比例將逐步增加。這些被保險人的特點是他們購買保險具有較大的被動色彩,加上文化、知識和修養的侷限,他們對保險、交通事故處理、車輛修理等知之甚少。另一方面,由於利益的驅動,檢驗和理算人員在理賠過程中與其在交流過程中存在較大的障礙。

標的流動性大
  由於汽車的功能特點,決定了其具有相當大的流動性。車輛發生事故的地點和時間不確定,要求保險公司必須擁有一個運作良好的服務體系來支援理賠服務,主體是一個全天候的報案受理機制和龐大而高效的檢驗網路。

損失率高且損失幅度較小
  汽車保險的另一個特徵是保險事故雖然損失金額一般不大,但是,事故發生的頻率高。保險公司在經營過程中需要投入的精力和費用較大,有的事故金額不大,但是,仍然涉及對被保險人的服務質量問題,保險公司同樣應予以足夠的重視。另一方面,從個案的角度看賠償的金額不大,但是,積少成多也將對保險公司的經營產生重要影響。

受制於修理廠的程度較大
  在汽車保險的理賠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是修理廠,修理廠的修理價格、工期和質量均直接影響汽車保險的服務。因為,大多數被保險人在發生事故之後,均認為由於有了保險,保險公司就必須負責將車輛修復,所以,在車輛交給修理廠之後就很少過問。一旦因車輛修理質量或工期,甚至價格等出現問題均將保險公司和修理廠一併指責。而事實上,保險公司在保險合同項下承擔的僅僅是經濟補償義務,對於事故車輛的修理以及相關的事宜並沒有負責義務。

道德風險普遍
  在財產保險業務中汽車保險是道德風險的“重災區”。汽車保險具有標的流動性強,戶籍管理中存在缺陷,保險資訊不對稱等特點,以及汽車保險條款不完善,相關的法律環境不健全及汽車保險經營中的特點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和漏洞,給了不法之徒可乘之機,汽車保險欺詐案件時有發生。

注意事項

酒後駕車不賠,酒後駕車會增加車輛發生事故的機率,我國法律規定酒後駕車是違法行為,且對酒後駕車的處罰非常嚴厲。保險公司的商業三者險明確將酒後駕車作為免賠責任,而交強險則規定可以由保險公司先墊付賠償費用。酒後駕車不但對自己的安全構成威脅,而且對他人也是很不負責任的。車主應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違法駕車不理賠,車險條款規定,保險只對合格、合法車輛生效。駕駛員沒有對駕照進行年審,所開的車輛屬於不合格車輛,保險公司有權拒絕車主的索賠要求。其實除了駕駛員未年審外,無證駕駛、駕駛證被暫扣、駕駛證無效或不符等都是屬於違法駕車的行為,保險公司對這些行為都是不承擔賠償責任的。遵守國家法律,駕駛員及時進行年審、持有效駕照駕車,車主不要將車輛借給無照人員駕駛,免得購買了車險,卻在發生事故後得不到賠償。

擴大損失不賠,保險條款規定,遭受損失後,未經必要修理繼續使用保險車輛,致使損失擴大部分保險公司不予賠償,故保險公司對劉先生的車輛除了避震以外的其他損失不予賠償。車輛出險後,應採取相應的措施或及時修理,不可認為反正保險公司都會賠付,於是就繼續行駛。在不熟悉車輛構造情況下,發生事故後不要繼續使用或擅自移動車輛,應注意保護現場,及時報警並與保險公司聯絡,免得因擅自啟動車輛造成損失,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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